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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农村房屋安置补偿的那些事儿

摘要:农村拆迁时宅基地和房屋怎么补?由谁补?补多少?很多被拆迁人没弄清楚这些就草草签了字,结果就是被征收方套路少拿了很多补偿。
拆迁农村房屋安置补偿的那些事儿

很多老百姓遇上拆迁除了欣喜之外,更多的还是担心,害怕征收方给自己挖坑、害怕自己得不到合理的补偿、害怕被强拆、害怕自家的补偿款被一拖再拖......那么拆迁农村房屋的时候应该怎么安置补偿呢?还有什么问题是需要被拆迁人知道的呢?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跟大家讲一讲。

拆迁农村房屋怎么补偿?

可以参考法条:《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也就是说,征收方应该补偿给被拆迁人房屋补偿、青苗补偿、装潢补偿、搬迁费、地上附着物补偿、社会保障以及奖励性补偿,土地补偿需要给到村集体手里。并且补偿标准的制定应该保障被拆迁人今后的生活水平不会降低。不会让被拆迁人越拆越穷。

土地补偿款是怎么分配的,村委会可以全权做主吗?

即使是土地补偿费已经划拨给村委会,村委会也应当主要用于被拆迁人,而不可随意支配。并且针对费用的使用、分配都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公布,保障被拆迁人的知情权。如果村委会拒绝公布或者公布的内容不真实,被拆迁人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

安置补偿方案没谈拢,家里遭到强拆怎么办?

在实际拆迁过程中强拆、逼迁、威逼利诱等情况非常的多,甚至有的以“以租代征”的名义变相永久强占农民的土地房屋,给的租赁费用却又少得可怜,这些做法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的利益,让村民苦不堪言。面对这样用非法手段强行侵占土地的行为,被拆迁人绝对不要姑息,更不要因为对方是政府部门就想着息事宁人,大家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勇敢为自己维权。

每个案件的情况、细节都不同,光靠看案例没有办法作出准确的判断,因此,各位被拆迁人一定要先咨询在明律师再做其他决定,尽早启动司法程序。

补偿还没到位,征收方就说要先动工,这样合理吗?

首先,大家需要知道如果安置补偿问题没有解决,那么我们原有的土地使用权证是不会注销的,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证仍在被拆迁人手里,建设方就无法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无法取得规划许可证,该项目建设无法在拥有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其次,征收方应该遵循“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拆迁项目的妥善安置解决是新建设项目启动的必要准备和前置条件。

最后,如果被拆迁如果没有合法取得项目施工许可证,项目即使开工建设也应按照违法审批问题而停工。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补偿房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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