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宅基地拆迁 > 拆迁指南

4个补偿协议中存在的风险,别上当!

摘要: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之前,征收方和被拆迁人都会签署一份协议,一旦签字就代表着被拆迁人对于协议内的安置补偿方案的认可,也就是说这份协议已经产生了法律效力,所以被拆迁人在签字前一定要警惕补偿协议中存在的风险。
4个补偿协议中存在的风险,别上当!
4个补偿协议中存在的风险,别上当!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要遵循让被拆迁人长久生计有保障、不能低于原有生活水平、不能越拆越穷的原则,因此拆迁前的补偿安置协议至关重要。国家的政策是极力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的,但是一些征收方为了自己的利益会在安置补偿协议中做出各种小动作,导致很多被拆迁人误入陷阱,最终拿到极低的补偿。接下来在明律师根据以往办案经验帮助大家在签订补偿协议的时候避开征收方的陷阱。

  1、胁迫被拆迁人签署不合理协议

  在实际拆迁过程中,用断水断电、暴力、胁迫家人、不分昼夜骚扰的手段逼迫被拆迁人同意不合理补偿方案并且早日搬迁的征收方不在少数,很多被拆迁人害怕亲人工作丢失、害怕征收方威胁到自己和家人的性命或者不堪受扰,即便内心愤怒但也只能纷纷选择妥协。在遇到这类现象的时候,大家一定要积极取证、勇敢维权!

  2、征收方擅自修改补偿协议

  征收方会在和被拆迁人谈好补偿后给出一份空白协议,找出各种借口。比如领导不在,要拿回去签字这种引导被拆迁人在空白协议上签字,然后拿走被拆迁人的协议原件。这时就会出现两种情况:要么是空白协议被征收方拿走后任人填写补偿数额,要么是征收方压根就不会将补偿协议交还给被拆迁人。这就提醒各位被拆迁人,无论何种状况都不要交出您手中的协议原件,更不要签署空白协议。

  3、绕过被拆迁人,与他人签署协议

  拆迁时,对于征收方给出的补偿方案,房屋所有权人不同意,经过多次协商谈判依旧没有谈拢,于是有些征收方就会绕过被拆迁人和其他与房屋存在关系的人签订协议。不用和被拆迁人费力谈判,也不用提高补偿。这种做法严重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拆迁权益,被拆迁人一定要第一时间联系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介入。

  4、高额奖励诱惑,补偿“缺斤少两”

  在拆迁的地区我们经常会看见征收方为了鼓励被拆迁人早日签约而悬挂的横幅,还会听到征收方开出早签约奖励这样诱人的条件,然而实际上羊毛出在羊身上,奖励性补偿的提高意味着拆迁补偿的减少,征收方是不会平白无故给您这么多钱的。各位被拆迁人不要一冲动没看清楚协议就急匆匆的签了字,到后面补偿的时候才傻了眼。如果征收方无法保证您能获得合理的补偿,您一定要走法律途径维权,这样您才能获得公平的补偿。

  征地拆迁本就是征收方和被拆迁人之间的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被拆迁人通常都是处于弱势地位的,所以维权之路会比较艰难,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更要处处提防征收方为被拆迁人设下的各种陷阱,了解好相关法律法规,找到应对措施,获得合理补偿。

推荐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 首席拆迁律师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马丽芬
合伙人律师 督导律师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