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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集体土地的房屋,什么是集体租赁住房和城中村

仝永宽律师

仝永宽律师

督导律师 征收拆迁 环保关停 农村土地纠纷

从事法律工作已逾八年,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为人正直,富有正义感和使命感,始终忠实践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和职责,善于在纷繁复杂的案件中快速梳理出清晰脉络,精准把脉,用最正确思路、方法、程序,去解决当事人疑难法律问题,不仅工作经验丰富、法律专业知识精湛,而且学习能力超强,工作认真负责、兢兢业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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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集体土地的房屋,什么是集体租赁住房和城中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性质

一、什么是集体租赁住房和城中村

集体租赁住房和城中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1)集体租赁住房

集体租赁住房是指利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建设的,用于出租的居住用房。这类住房的建设和使用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1. 建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并依法登记后,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个人使用,用于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其中也包括集体租赁住房的建设。但此类建设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2. 使用限制:集体租赁住房的出租应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且其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土地所有权人与使用权人之间的约定。

2)城中村

城中村是指在城市化进程中,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仍然保留的实行农村集体所有制和农村经营体制的地区。这些地区的房屋,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进行租赁的。

1. 租赁条件:城中村的房屋要出租,需满足拥有合法房屋产权证件、房屋能正常使用等条件。若房屋为共有产权,还需提供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若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需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2. 法规遵循:城中村的房屋租赁同样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如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集体租赁住房和城中村在定义、建设、使用及租赁等方面均有所不同,但都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由谁负责征收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征收。

详细分析如下:

1)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农民集体所有。

2)房屋征收主体

虽然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农民集体,但房屋征收的主体并非农民集体。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具体而言,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因此,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工作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

3)征收实施单位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条还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但需注意,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且房屋征收部门需对其在委托范围内的行为负责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征收,并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具体工作。

三、集体土地使用证和宅基地使用证的区别属于什么产权

集体土地使用证和宅基地使用证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产权性质上,两者均属于不动产权,但具体权益和限制有所不同。以下是详细分析:

1)产权性质与期限

1. 集体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集体土地的法律凭证,属于不动产权的一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和第三百二十四条,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人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属于用益物权。该使用权通常有一定的期限限制,如30年、50年或70年,但划拨土地使用证没有期限限制。

2. 宅基地使用证:是农村村民合法拥有房屋和用地的权利凭证,同样属于不动产权。宅基地使用者没有期限限制,且宅基地可以在集体内部成员之间转让,但不得向非集体组织成员转让。

2)办理程序与权益

1. 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需要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明、登记原因证明等。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使用权人依法享有对集体土地的使用和收益权,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2. 宅基地使用证:办理宅基地使用证需要使用权人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村委会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递交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现场勘测,审查合格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现场勘测合格并报县政府审批后,发放宅基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权人享有对宅基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并可在集体内部转让。

3)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了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程序。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和第三百二十四条明确了用益物权的定义和范围,包括集体土地使用权。

集体土地使用证和宅基地使用证均属于不动产权,但两者在产权性质、期限、办理程序及权益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四、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可以买卖吗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买卖。具体来说:

1)同村村民之间的买卖

如果出卖人和买受人是同一村的村民,且买受人符合房屋所在宅基地的使用标准,所出售的房屋也符合当地标准,那么在经过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后,可以进行买卖。

2)外村村民或城市居民购买

对于非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包括外村村民和城市居民),由于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农村经济集体所有,且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通常没有独立的产权证书,因此这类买卖行为在大部分情况下是不被允许的。即使签订了买卖合同,也可能因为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被宣布无效。

3)法律风险提示

1. 对于买家而言,如果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那么将无法享有房屋所有权的全部权能,如买卖、置换、赠与、继承等。在房屋被拆除时也无法按国家政策及相关拆迁法规获得拆迁补偿。

2. 对于卖家而言,如果私自将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出售给外村人或城市居民,可能会面临合同无效、返还购房款及赔偿损失等法律风险。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买卖受到严格的法律限制。在进行此类交易时,务必先了解清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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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由谁负责征收,集体土地使用证和宅基地使用证的区别属于什么产权

内容审核:仝永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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