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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建议农村修路不拆迁,修路可以拒绝征地吗?

刘牧童律师

刘牧童律师

首席督导律师 企业征收 房屋违建认定与危房认定案件 国有及集体土地群体性安置补偿纠纷案件

擅长民营企业征收补偿纠纷、重大群体性补偿安置纠纷案件的处理。专门致力于全国重大涉黑案件的再审、复杂企业征收以及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纠纷案件的处理工作,并担任国资委等多家行政机关的法律顾问。

摘要:本文介绍怎么建议农村修路不拆迁,修路可以拒绝征地吗?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修路征地没用完的怎么办,耕地可以修路吗,修路征地可以不同意吗,修路占地不同意可不可以,修公路能不能强制征收土地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怎么建议农村修路不拆迁,修路可以拒绝征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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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建议农村修路不拆迁,修路可以拒绝征地吗?

一、修路可以拒绝征地吗?

修路强制征地的行为,如果已经经过审批,那就是合法的。按照法律规定是可以获得补偿的。如果没有经过审批,那就是不合法,对于这个违法行为是有权拒绝搬迁的。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二、修路占地不同意可不可以

若协议违反法律规定,是可以拒绝的。

我国土地管理法,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1、土地征收的关键不在于农民是否签字同意,而在于是否是合法的。

如果是合法的征地,农民不签字也是没有用的,因为征地是国家行为,是市县政府代表国家进行的。

2、判断征地是否合法,最简单的就是看是否有两公告:

市县政府发布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国土局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这两公告都要张贴于被征地所在地的村组,老百姓可以看到。

如果没有这两公告,则可以认定征地不合法。

对于违法的征地,农民当然有权拒绝,当地政府也不能强占。

拓展资料:

拆迁纠纷起诉时限是:

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应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三、修路征地没用完的怎么办

法律分析:

土地征收是由国家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将土地的所有权收归国有,再以划拨、出让等方式给项目建设方,这时土地的所有权发生了改变,就算建设用地没有用完,土地的所有权也还是归国家或项目建设方所有。

原所有土地的村民已经取得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也就失去了土地所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条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予以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四、耕地可以修路吗

法律分析:

如果修的是公路,按程序要求,必须先完成征地手续,然后再开工建设。

征收程序是非常严格的,但现实中在农村出现这样的问题很多,建议先主动与村里协商补偿。

如果是修的村路,那么村里有权制定修路方案,但前提是先通过村民大地讨论通过,然后对承包人进行土地调换或补偿后再开工。

法律依据: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第十五条 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

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五、修路征地可以不同意吗

若协议违反法律规定,是可以拒绝的。

我国土地管理法,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1、土地征收的关键不在于农民是否签字同意,而在于是否是合法的。

如果是合法的征地,农民不签字也是没有用的,因为征地是国家行为,是市县政府代表国家进行的。

2、判断征地是否合法,最简单的就是看是否有两公告:

市县政府发布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国土局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这两公告都要张贴于被征地所在地的村组,老百姓可以看到。

如果没有这两公告,则可以认定征地不合法。

对于违法的征地,农民当然有权拒绝,当地政府也不能强占。

拓展资料:

拆迁纠纷起诉时限是:

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应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六、修公路能不能强制征收土地

一、修路占地不同意可不可以1、修路占地不同意可以。

修路属于公益项目,国家因修路征收土地、实施拆迁应当遵循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被征收人不同意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二、农民可以不同意土地征收吗土地征收的关键在于征地是否是合法的。

如果是合法的征地,农民不签字也是没有用的,因为征地是国家行为,是市县政府代表国家进行的。

判断征地是否合法,最简单的就是看是否有两公告:

市县政府发布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国土局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这两公告都要张贴于被征地所在地的村组,老百姓可以看到。

如果没有这两公告,则可以认定征地不合法。

对于违法的征地,农民当然有权拒绝,当地政府也不能强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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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怎么建议农村修路不拆迁,修路征地可以不同意吗

内容审核:刘牧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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