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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结算选房,拆迁安置房的选房

摘要:本文介绍房屋拆迁结算选房,拆迁安置房的选房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拆迁后的安置房怎么选?,拆迁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拆迁安置房如何选择?,拆迁安置房和商品房有什么不同,怎样选择拆迁安置房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房屋拆迁结算选房,拆迁安置房的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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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结算选房,拆迁安置房的选房

一、拆迁安置房的选房

拆迁安置房的选房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一、公布信息

公布安置户腾空交房时间顺序,可分配的安置房房号及特殊困难户安置对象。

公布分配安置房的时间、地点。

二、发放选号通知

发放分配安置房选号通知单给拆迁户。

三、选房

拆迁户凭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选择安置房号。选房过程中,工作小组组长会填写安置房分配证明,并签字确认。随后,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会审核签字。

四、结算与交房

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到开发区征迁办办理结算手续。征迁办会出具银行缴款单,拆迁户需到指定银行交购房款。

拆迁户凭银行缴款凭证到财政局确认交清房款后,财政局会开具收款收据。

拆迁户再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及财政局开具的收款收据到拆迁办开具交房通知单。

最后,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和交房通知单到小区物业公司领取安置房钥匙。

需要注意的是,拆迁户在接到拆迁安置通知后,应凭本人身份证到安置房分配地点领取《分配安置房选号通知单》参加分房。未按时参加安置房分配的,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结算手续的拆迁户,均视为自动放弃。

此外,整个选房流程需遵循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和谁拆迁谁安置的原则,严格按照“先拆先选”的原则进行。对于特殊困难户,经申请并核实后,可以优先考虑。

二、拆迁安置房和商品房有什么不同

法律分析:

拆迁安置房的选择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包括房屋面积、位置、物业管理等多方面因素。

同时,应当注意选房合同是否明确、详细,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商品住房销售说明书,其中应当包括有关房屋所在地的规划条件、建筑结构及质量、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的价格及支付方式、商品住房交付日期和服务项目等内容。

”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建筑物业权的内容包括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土地及其附属的矿藏、植物等自然资源及其所产生的收益权,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财产权益。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买卖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商品名称、数量、质量、价款、交付时间和方式、承担风险的时间,以及履行其他义务的条件和方式等。

”

综上所述,选择拆迁安置房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同时注意选房合同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三、拆迁后的安置房怎么选?

法律分析:

拆迁后的安置房的选房权属于被拆迁人,一般按照政府规定的标准进行选房。

如果选房过程中存在不公正行为,被拆迁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

《城市拆迁与征收条例》第十二条,规定被征收人和拆迁人可以在政府规定时间内,通过抽签等方式进行选房。

如果政府在选房过程中存在不公正行为或者被拆迁人在选房过程中遭遇侵权行为,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四、拆迁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法律分析:

1、安置房相对于商品房来说质量比较低;

2、相对于商品房安置房大部分是不属于完全产权;

3、安置房交易时间受限;

4、安置房是否可以交易取决于开发商时候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

5、安置房相对于商品房的使用用途来说受到了一定限制;

6、相对于商品房来说安置房享有的权利较为不全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

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五、拆迁安置房如何选择?

法律分析:

拆迁安置房的选择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包括房屋面积、位置、物业管理等多方面因素。

同时,应当注意选房合同是否明确、详细,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商品住房销售说明书,其中应当包括有关房屋所在地的规划条件、建筑结构及质量、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的价格及支付方式、商品住房交付日期和服务项目等内容。

”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建筑物业权的内容包括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土地及其附属的矿藏、植物等自然资源及其所产生的收益权,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财产权益。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买卖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商品名称、数量、质量、价款、交付时间和方式、承担风险的时间,以及履行其他义务的条件和方式等。

”

综上所述,选择拆迁安置房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同时注意选房合同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六、怎样选择拆迁安置房

法律分析:

1、安置房往往建设利润被限制的很死,因此,建筑商往往能偷工减料就偷工减料以增加利润。

加上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或者甚至沆瀣一气,造成普遍上安置房的质量不如商品房。

当然,也有比较负责的或者示范工程之类的,质量相对较好的安置房,但是不多,能碰上算是中彩票了。

2、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

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

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

所以,安置房在以后再次交易时,可能会被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

当然,目前安置房交易并没有要求这样,但法律规定是要缴纳的,所以,一但政府出台政策,那就很可能要交。

3、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也就是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

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您买到的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

不过,商品期房法律上是不允许转售的。

4、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是有区别的。

但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以进行上市交易。

所以要看开发商是否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

5、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

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6、商品房的买受人一般享有该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买受人可以将此房屋依法转让、出租、抵押、赠与以及继承,甚至可以依法出典。

这是因为买受人依法取得了该房屋的所在位置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土地上坐落房屋的所有权。

商品房于其他类型的房屋相比在价格上要高出许多,因此买受人对其享有的权利也相应的全面。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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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拆迁结算选房,拆迁安置房如何选择?

内容审核:郭一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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