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持专业、严谨、负责的执业理念。从事法律工作已逾15年。自2011年执业以来,致力于房地产相关的行政诉讼类及民商事类法律业务,并结合办案实务潜心钻研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理论,征地、拆迁类法律业务办案经验丰富,竭力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保险诉讼参考
导读:本期推送案例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审查的一起产品责任纠纷案件,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明确:交通事故发生后电动自行车经鉴定为机动车的,生产者和销售商未尽到安全提示注意义务,且涉案车辆存在缺陷与事故发生、受害人所受伤害存在关联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案件索引
基本案情
法院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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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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