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杰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征地拆迁经验,迄今为止已参与办理征地、征收、拆迁及房屋纠纷等类型案件百余件。工作态度严谨认真,工作效率高,服务意识强,善于运用多层次、多元主体的纠纷解决方式为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
农村户口迁走后,原有的田地不一定会失去。这主要取决于迁户后的户口类型以及个人的选择。
一、如果户口迁出后仍为农业户口
在这种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这意味着,即使户口迁出,但只要仍然是农业户口,且处于土地承包期内,个人仍有权继续使用该土地。当然,如果个人自愿选择交回承包地或者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他人,也是可以的。
二、如果户口迁出后转为非农业户口
若户口迁出后转为非农业户口,情况就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及使用权由村委代表集体经济组织与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签订合同。转为非农业户口后,个人将不再属于原集体经济组织,因此可能不再享有原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但请注意,政府通常不会直接收回土地,而是会等到土地承包期满后再进行调整。
总的来说,农村户口迁走后是否还有田地,取决于迁户后的户口类型以及个人的选择。如果是农业户口且处于土地承包期内,通常仍有权继续使用该土地;若转为非农业户口,则可能不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咨询当地村委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法律分析:
在当事人迁移户口的类型,全家的户口都迁入设区的市的,原籍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应由集体收回,不能办理确权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法律分析:
如果户口已经转为非农业户口,则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耕地。
如果迁出后仍然是农业户口,则应根据你的意愿,决定是否收回土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条 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
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可以获得合理补偿,但是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
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第三十一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法律分析:
如果户口已经转为非农业户口,则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耕地。
如果迁出后仍然是农业户口,则应根据你的意愿,决定是否收回土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
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法律分析:
在当事人迁移户口的类型,全家的户口都迁入设区的市的,原籍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应由集体收回,不能办理确权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一、农村户口迁出后原有的土地怎么办1、农村户口迁出后,原有的土地处理如下:
(1)承包期内,全家户口迁出后,仍是农业户口;
(2)如果农户全家迁入设区的市,户口转为非农户口的,无论土地是否在承包期内,按规定,都要将其承包地收回;
(3)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二、农村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1、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2、却口所在地村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却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出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的《户口迁移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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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农村拆迁田地会收走吗,户口迁出了农村的田地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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