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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咋评估,房屋拆迁的评估流程是怎样的

王一帆律师

王一帆律师

专业律师 行政诉讼 民商诉讼 土地征收

具备扎实的法律实务能力,在房屋土地征收、海域养殖纠纷等行政诉讼领域、以及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等民商诉讼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民商诉讼领域:尤其擅长处理企业间相关的合同纠纷,以及在民间借贷、婚姻家庭领域均有相关涉猎。

摘要:本文介绍房屋拆迁咋评估,房屋拆迁的评估流程是怎样的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房屋拆迁评估程序是怎样的,房子评估后多久可以拆迁?,房屋拆迁的评估流程有哪些,房屋拆迁评估程序是什么,拆迁评估是什么意思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房屋拆迁咋评估,房屋拆迁的评估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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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咋评估,房屋拆迁的评估流程是怎样的

一、房屋拆迁的评估流程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1、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接受评估任务。专业评估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或委托单位的委托后开展具体评估工作。

2、房屋评估前的准备。就是准备好产权登记资料、房屋建筑资料、土地资料等必须的资料。

3、评估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就是指评估人员对被拆迁房屋的各项技术资料进行现场测定。

4、相关资料的综合分析。这一程序的主要目的是合理地确定被拆迁房屋作价补偿的基本数据,为补偿提供可靠的依据。

5、编写相关评估报告。评估人员综合被拆迁房屋资料,提出作价评估意见,具体确定被拆迁房屋价格的重要过程。

6、评估复核和审批。在评估工作人员完成评估工作后,由复核员到实在进行复核,复核后报审批人员进行审批。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房屋拆迁评估程序是什么

法律分析:

房屋拆迁评估流程包括:1、拆迁当事人共同选择评估机构。

拆迁估价机构定应当公开、透明,采取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当事人抽签等方式。

2、拆迁人出资委托评估机构。

委托人应当与估价机构签订书面拆迁估价委托合同。

3、评估机构勘察测量。

拆迁当事人提供拆迁估价资料,协助估价机构进行实地查勘。

4、初步估价报告公示。

估价机构应当将分户的初步估价结果向被拆迁人公示7日,并进行现场说明,听取有关意见。

5、复核申请。

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核估价,也可以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房屋拆迁评估程序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

房屋拆迁评估程序:

一、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接受评估任务。

二、准备好产权登记资料、房屋建筑资料、土地资料等必须的资料。

三、评估人员对被拆迁房屋的各项技术资料进行现场测定。

四、相关资料的综合分析。

五、编写相关评估报告。

六、评估复核和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四、房子评估后多久可以拆迁?

房屋评估后自拆迁补偿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拆迁补偿。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实施房屋征收前一次性支付拆迁补偿。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五、房屋拆迁的评估流程有哪些

法律分析:

房屋拆迁评估流程包括:1、拆迁当事人共同选择评估机构。

拆迁估价机构定应当公开、透明,采取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当事人抽签等方式。

2、拆迁人出资委托评估机构。

委托人应当与估价机构签订书面拆迁估价委托合同。

3、评估机构勘察测量。

拆迁当事人提供拆迁估价资料,协助估价机构进行实地查勘。

4、初步估价报告公示。

估价机构应当将分户的初步估价结果向被拆迁人公示7日,并进行现场说明,听取有关意见。

5、复核申请。

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核估价,也可以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六、拆迁评估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

房屋拆迁评估程序是:

选择评估机构;

签订书面拆迁估价委托合同;

向估价机构如实提供拆迁估价所必需的资料,协助估价机构进行实地查勘、勘察测量;

公示初步估价结果;

复核申请或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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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拆迁咋评估,房屋拆迁的评估流程有哪些

内容审核:王一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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