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晨律师为不动产征收及行政诉讼业务领域的专业律师。2014年3月入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遍及北京、上海、辽宁、山东、浙江、贵州、广西、陕西等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参与办理及代理企业、住宅征收拆迁及集体土地征收、行政处罚等案件多达500余件,其中部分案件备受社会关注,为促进法治建设、实现公平正义起到推动作用。执业以来,陈晨律师以专业的业务能力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受到委托人的好评和信任。
农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的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1. 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 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以及土地权属材料。
2)调查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包括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3)审核与审批1. 审核: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内容主要包括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
2. 审批: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此流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也符合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办理的一般流程。
注意,在办理过程中,应确保所有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任何虚假或违法行为,将可能导致申请被拒绝或已颁发的证书被撤销。
土地确权是否测量外地并记录在确权证上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答:
1)土地确权的基本原则与流程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和第五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土地确权是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重要过程。
2. 土地确权的流程通常包括调查核实土地承包信息、实测承包土地、申请登记以及人民政府颁证公示等步骤。
2)外地土地是否纳入确权范围1. 土地确权主要针对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的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土地。
2. 对于户口已经迁出本村集体的成员,其不再享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权,因此其在外地的土地(指非本村集体土地)不会纳入确权范围。
3. 如果土地是依法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并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那么这些土地在确权时可能会被考虑。
3)确权证上是否记录外地土地1. 确权证是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重要法律凭证,主要记录的是承包方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承包的土地信息。
2. 对于外地土地,如果其不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范围,那么通常不会在确权证上进行记录。
3. 如果承包方在外地有合法承包的土地,并且这些土地已经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确权,那么这些土地的信息可能会记录在相应的确权证或类似法律凭证上,但这与本村集体的确权证是分开的。
土地确权主要针对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承包的土地,外地土地通常不会纳入确权范围,也不会记录在本村集体的确权证上。如果承包方在外地有合法承包的土地,并且已经进行了确权,那么这些土地的信息会记录在相应的法律凭证上。
房本上的土地使用面积在拆迁时的计算方式,主要依据土地类型和使用权性质来确定。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
1. 土地使用证为首要依据:若房屋拥有合法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拆迁时应直接按照证件上登记的面积进行认定。这是最直接且不易产生争议的依据。
2. 相关审批文件作为补充:对于无土地使用证但有建房审批等合法文件的房屋,可依据这些文件中明确的土地使用范围和面积来确定。
3. 实际测量确保准确性:当土地使用证或相关文件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无有效证明文件时,应聘请专业测绘机构进行实地测量,确保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
1. 宅基地面积的标准与超占处理:宅基地面积通常包括建筑物占地面积及院子等附属用地面积。若总面积未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则按实际面积计算;若存在超占情况,需根据当地政策和具体情况决定补偿方式。
2. 集体建设用地的处理方式:对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的房屋拆迁,有土地权属证明的按证明记载面积计算;无证明的,则需通过实地测量确定。
三、特殊情况处理
对于实际使用面积超出登记面积的情况,若超出部分有合法审批手续,则按合法面积给予补偿;若属于未经批准的违法占地,通常不予补偿。
同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户内某个成员名字登记在确权证上面,但因其他家庭成员变动,需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土地确权登记。具体如下:
一、家庭成员变动不影响原确权登记效力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四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应将具有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但证书的法律效力不因个别成员变动而失效。
2. 若原登记成员资格未丧失(如未死亡、未迁出集体经济组织),其名字仍应保留在证书上,无需因其他成员变动而变更登记。
二、需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形
1. 新增家庭成员:若新生儿出生或通过婚姻加入的成员需纳入登记,应向发包方提出申请,提交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经审核后办理变更登记。
2. 减少家庭成员:若成员死亡或迁出且需调整承包地分配,需全体共有人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后申请变更登记。
3. 户主变更或分户:因户主变更或分户导致承包地块分割的,需提交原承包合同、分户协议等材料,经公示无异议后换发新证。
三、办理变更登记的流程
1. 提出申请:向村委会或发包方提交书面申请,附身份证、户口簿、原承包合同等材料。
2. 调查核实:相关部门实地测量承包地,比对原始档案记录。
3. 公示公告:在村集体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审核。
4. 换发新证:收回原证书,颁发修正后的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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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土地确权测外地再确权证上吗,房本上的土地使用面积 拆迁怎么算
内容审核:陈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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