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城市集中安置点
(一)市第五完全小学集中安置点
地址:卫辉市比干大道南段联系电话:13839082458目前入住群众1287人。
(二)市育才学校集中安置点
地址:卫辉市新濮路市党校对面联系电话:13782958600目前入住群众404人。
(三)市柳庄乡第二中学集中安置点
地址:卫辉市柳庄乡焦浩屯村委会对面联系电话:13569805569目前入住群众627人。
二、乡镇集中安置点
唐庄镇集中安置点3个,城郊乡集中安置点2个,汲水镇集中安置点4个,庞寨乡集中安置点2个,李源屯镇集中安置点18个,后河镇集中安置点4个,孙杏村镇集中安置点3个,安都乡集中安置点1个,顿坊店乡集中安置点9个,太公镇集中安置点1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第二十三条 省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可以根据当地的洪水规律,规定汛期起止日期。当江河、湖泊、水库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时,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情况紧急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并报告上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
第二十四条 防汛期内,各级防汛指挥部必须有负责人主持工作。有关责任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及时掌握汛情,并按照防御洪水方案和汛期调度运用计划进行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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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容西拆迁公示,
内容审核:陈福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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