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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农村拆迁政策宣传,房屋征收乡镇的职责

杨国雷律师

杨国雷律师

首席督导律 房屋征收补偿

主要从事房屋征收补偿、土地征收补偿、强制拆除等征地拆迁方向业务。曾参与多起群体性征拆案件,熟悉房屋及土地征拆流程及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律程序,办案能力强,具有丰富的征地拆迁从业经历。

摘要:本文介绍乡镇农村拆迁政策宣传,房屋征收乡镇的职责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如何做好房屋征收工作,如何做好房屋征收工作?,房屋征收工作流程是怎样的,房屋征收具体做什么的呢,如何做好房屋征收工作 -法律知识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乡镇农村拆迁政策宣传,房屋征收乡镇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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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农村拆迁政策宣传,房屋征收乡镇的职责

一、房屋征收乡镇的职责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乡镇的职责主要涉及到协助、配合和执行相关工作,并不具备直接的征收决定权。具体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协助开展征收前的调查和评估工作

协助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包括土地的位置、面积、利用状况等。

配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了解和反映被征收区域的社会经济状况,以及征收可能引发的社会问题。

二、负责征收公告的发布和意见收集

在乡镇范围内公告征收相关信息,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

收集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向上级政府反映。

三、参与补偿登记和协议签订工作

协助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进行补偿登记,确保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配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等协议,协助解决协议签订过程中的问题。

四、执行征收决定和做好后续工作

在征收决定作出后,负责执行相关决定,包括组织搬迁、拆除等工作。

做好征收后的土地管理和利用工作,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需要注意的是,乡镇政府在房屋征收过程中的职责是协助和配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工作,而不是直接作出征收决定。具体的征收决定权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总的来说,乡镇在房屋征收过程中的职责是确保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二、房屋征收具体做什么的呢

1、发布征收公告。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告知被征收人被征收的范围,对征收公告有异议的被征收人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

2、登记调查。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进行公布。

3、制作房屋征收决定。

市、县级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要进行社会风险性评估,征收决定作出后应当及时公告。

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但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4、拟定征收补偿方案。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政府进行审批,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5、市县级政府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修改方案后做出征收决定,做出决定后及时公告。

在做出决定前,还需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6、签订补偿协议。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签订补偿协议。

7、落实补偿后交付土地。

以货币进行补偿的,政府机关应当在落实被征收人的补偿后,才能要求被征收人按期交付被征收的房屋。

一、拆迁补偿安置流程是怎样的

1、进行摸底调查。

征收项目正式启动后,由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区域进行摸底调查,履行公示程序。

2、选定评估机构。

3、报请政府批准。

确定评估机构后,房屋征收部门应拟定《补偿方案》,并报本级政府批准。

4、组织专家论证。

5、征求公众意见。

6、公布补偿方案。

房屋征收部门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补偿方案》在征收范围内现场公布。

7、进行风险评估。

8、作出决定征收。

区政府将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的情况、根据意见修改后的征收补偿方案以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报市房屋征收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9、公布征收决定。

10、公布评估结果。

11、签订补偿协议。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并足额发放补偿款。

三、如何做好房屋征收工作

法律分析:

第一,加强对拆迁工作的正面宣传,积极进行舆论引导。

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宣传。

针对征地区域内的群众要加大宣传力度,使拆迁区域内的群众能及时了解最新的拆迁政策,特别是哪些拆迁行为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从而积极主动配合拆迁工作。

二是加强媒体宣传。

要在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上开辟专栏,不仅要宣传拆迁工作的政策,还要对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大张旗鼓地加以肯定和表扬;

三是加强规划宣传。

要将城市建设和发展的远景规划通过举办活动的方式向外宣传出去,向群众展示城市建设的美好前景,提高群众对于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参与度与支持度;

四是加强公告宣传。

拆迁公告发布要及时,相关部门要立即组织专人入户走访,力争以最快速度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第二,依法拆迁,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要充分尊重居民的私有财产权。

将城市公共建设与商业开发严格分开,杜绝开发商以任何借口,将个人的意愿转变为城市发展与建设的需要,从而打着为了公共利益的旗号而为个人谋利。

二要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政策法规。

征地拆迁全程都要做到依法和规范,确保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

三要加强拆迁队伍的行业管理,采取以会代训、专题讲座、实例模拟演练等形式全面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野蛮拆迁。

第三,兼顾各方利益,科学合理解决“钉子户”问题。

第一阶段,要继续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与其他人的补偿标准一样,不能随意放宽补偿政策,态度要明朗,语气要坚决,绝不退让。

第二阶段,在规定期限内,引导他们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让权威机构和专家来评估房屋价值、补偿数量等等,尊重法院的判决。

第三阶段,如果法院判决后,动迁户仍拒绝配合,就要按照新拆迁法的要求,将相关材料收集齐全后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要带着感情做思想工作,真情服务和谐拆迁。

一是号召拆迁工作人员换位思考。

在工作方法上要和风细雨,从而做到亲情拆迁、和谐拆迁,确保每户群众自愿拆迁。

二是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

工作人员要到拆迁户家里促膝谈心,帮助计算补偿账目,计划迁后的生活等,有效消除与动迁群众之间的隔阂。

三是对弱势群体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

针对孤老、残疾、弱智、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体的实际情况,工作人员应实行上门服务,帮助联系周转房、组织义务搬家、代办拆迁安置手续等。

第五,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化解纠纷,避免矛盾态势扩大。

要建立健全征地拆迁信访信息沟通与排查调处机制,及时掌握和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要深入到问题较多的地方去接访、下访,主动倾听群众诉求,把问题及时解决在初始阶段。

要加强形势分析与研判,一旦发生恶性事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面,同时报告上级部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四、如何做好房屋征收工作?

法律分析:

第一,加强对拆迁工作的正面宣传,积极进行舆论引导。

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宣传。

针对征地区域内的群众要加大宣传力度,使拆迁区域内的群众能及时了解最新的拆迁政策,特别是哪些拆迁行为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从而积极主动配合拆迁工作。

二是加强媒体宣传。

要在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上开辟专栏,不仅要宣传拆迁工作的政策,还要对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大张旗鼓地加以肯定和表扬;

三是加强规划宣传。

要将城市建设和发展的远景规划通过举办活动的方式向外宣传出去,向群众展示城市建设的美好前景,提高群众对于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参与度与支持度;

四是加强公告宣传。

拆迁公告发布要及时,相关部门要立即组织专人入户走访,力争以最快速度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第二,依法拆迁,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要充分尊重居民的私有财产权。

将城市公共建设与商业开发严格分开,杜绝开发商以任何借口,将个人的意愿转变为城市发展与建设的需要,从而打着为了公共利益的旗号而为个人谋利。

二要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政策法规。

征地拆迁全程都要做到依法和规范,确保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

三要加强拆迁队伍的行业管理,采取以会代训、专题讲座、实例模拟演练等形式全面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野蛮拆迁。

第三,兼顾各方利益,科学合理解决“钉子户”问题。

第一阶段,要继续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与其他人的补偿标准一样,不能随意放宽补偿政策,态度要明朗,语气要坚决,绝不退让。

第二阶段,在规定期限内,引导他们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让权威机构和专家来评估房屋价值、补偿数量等等,尊重法院的判决。

第三阶段,如果法院判决后,动迁户仍拒绝配合,就要按照新拆迁法的要求,将相关材料收集齐全后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要带着感情做思想工作,真情服务和谐拆迁。

一是号召拆迁工作人员换位思考。

在工作方法上要和风细雨,从而做到亲情拆迁、和谐拆迁,确保每户群众自愿拆迁。

二是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

工作人员要到拆迁户家里促膝谈心,帮助计算补偿账目,计划迁后的生活等,有效消除与动迁群众之间的隔阂。

三是对弱势群体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

针对孤老、残疾、弱智、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体的实际情况,工作人员应实行上门服务,帮助联系周转房、组织义务搬家、代办拆迁安置手续等。

第五,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化解纠纷,避免矛盾态势扩大。

要建立健全征地拆迁信访信息沟通与排查调处机制,及时掌握和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要深入到问题较多的地方去接访、下访,主动倾听群众诉求,把问题及时解决在初始阶段。

要加强形势分析与研判,一旦发生恶性事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面,同时报告上级部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五、房屋征收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1、发布征收公告。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告知被征收人被征收的范围,对征收公告有异议的被征收人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

2、登记调查。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进行公布。

3、制作房屋征收决定。

市、县级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要进行社会风险性评估,征收决定作出后应当及时公告。

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但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4、拟定征收补偿方案。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政府进行审批,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5、市县级政府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修改方案后做出征收决定,做出决定后及时公告。

在做出决定前,还需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6、签订补偿协议。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签订补偿协议。

7、落实补偿后交付土地。

以货币进行补偿的,政府机关应当在落实被征收人的补偿后,才能要求被征收人按期交付被征收的房屋。

一、拆迁补偿安置流程是怎样的

1、进行摸底调查。

征收项目正式启动后,由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区域进行摸底调查,履行公示程序。

2、选定评估机构。

3、报请政府批准。

确定评估机构后,房屋征收部门应拟定《补偿方案》,并报本级政府批准。

4、组织专家论证。

5、征求公众意见。

6、公布补偿方案。

房屋征收部门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补偿方案》在征收范围内现场公布。

7、进行风险评估。

8、作出决定征收。

区政府将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的情况、根据意见修改后的征收补偿方案以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报市房屋征收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9、公布征收决定。

10、公布评估结果。

11、签订补偿协议。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并足额发放补偿款。

六、如何做好房屋征收工作 -法律知识

房屋征收办公室是根据新拆迁法,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而设的一个部门。

功能上和以前的拆迁办是一个性质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所以才把拆迁办更名为房征办。

房屋征收公司属于什么单位呢

房屋征收办公室一般属于政府机关。

房屋征收办公室是根据新拆迁法,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而设的一个部门。

功能上和以前的拆迁办是一个性质的。

因为其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所以才把拆迁办更名为房征办。

具体工作:

1、负责区内房屋拆迁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拆迁管理法律、法规。

宣传执行市区、开发区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2、受理拆迁申请,审验有关文件、证照资料。

办理拆迁审批手续。

到市房管部门办理拆迁公告和拆迁通知。

3、负责评估公司、拆迁公司、旧房拆除公司前期业绩的考察工作。

通过招标投标确定项目的评估单位、拆除单位和拆迁实施单位。

4、负责委托授权书的办理,委托拆迁协议的签订,监察拆迁实施单位做好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和备案。

5、负责向人民法院提出强迁申请并配合组织行政强迁。

6、受理房屋拆迁信访咨询。

7、请市房管部门支持依法裁决区内房屋拆迁纠纷。

8、负责拆迁安置资金和安置房工程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审批、发放工作。

做好项目的统计、汇总工作,报财政局审核。

9、帮助乡镇、街办会办拆迁工作中的疑难杂症。

10、负责安置房的分配工作,并帮助拆迁群众到房产部门办理房产权证及土地证,做好安置房分配的结算工作。

11、组织拆迁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和考核工作。

12、协助纪检部门依法查处拆迁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3、建立拆迁档案制度,严格做好档案的管理工作。

14、协助做好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办理安置房建设的相关手续,提供安置房建设规划设计条件。

什么是房屋征收

房屋征收是指由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建部门在摸底立项的基础上对居民百姓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回收。

房屋征收部门是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法律依据: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乡镇农村拆迁政策宣传简报

2、乡镇农村拆迁政策宣传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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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乡镇拆迁方案

5、2020年乡镇拆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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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21乡村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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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村镇拆迁补偿标准

10、农村拆迁新闻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农村拆迁政策宣传,房屋征收乡镇的职责”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乡镇农村拆迁政策宣传,房屋征收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内容审核:杨国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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