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处理房屋征收补偿纠纷问题,经手案件的补偿金额均有明显提升。法律知识扎实,办案经验丰富。
针对拆迁房被贪污导致面积缩水的问题,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进行投诉:
一、向拆迁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您可以向负责拆迁的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投诉,明确指出拆迁房面积缩水的问题,并提供相关证据,如拆迁前的房屋面积证明、拆迁协议等。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拆迁行政管理部门有责任对拆迁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并确保补偿的公正性。因此,您可以要求其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
二、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拆迁行政管理部门未能妥善处理您的投诉,您可以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此过程中,您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拆迁房面积缩水的事实,以及因此给您带来的损失。
三、寻求法律援助
如果您在投诉过程中遇到困难,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法律援助。律师可以帮助您分析案情,提供法律建议,并协助您进行投诉和诉讼。
四、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若您认为拆迁过程中存在贪污等违法行为,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举报。纪检监察部门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一旦查实,将依法处理。
综上所述,面对拆迁房被贪污导致面积缩水的问题,您可以通过向拆迁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寻求法律援助以及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遇到强拆可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向上级部门进行投诉控告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政府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主持拆迁的部门,应对拆迁的合法性作出说明,即出具相关的法律文件证明拆迁合法;合理性作出解释,即说明能够拆迁的道理,如是否和房产所有人商量,是否及时就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或补偿金额向房产所有人说明并达成一致。
投诉人有土地使用权证,如果县政府无法证明房产所有人另为他人,则根据事实可推定土地所有权人为房产所有人,即投诉人是合法的土地使用者和房屋所有权人,财产权受到法律保护。
任何强拆都是违法的,投诉人有向法院起诉的权利, 如果主持此次拆迁的领导不能就此次拆迁的合法性做出说明,合理性作出解释,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即行政问责。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法律分析:
遇到房屋拆迁,如果补偿不合理,我们通常可以用到这样一些维权方式。
一是听证,在拟订补偿安置方案公开发布并征求意见时,我们可以申请听证,提出维权意见。
二是评估报告复核和鉴定,在收到评估报表后,如果当事人对评估结果不满意的,可以申请10日内向房地产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三是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四是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房屋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五是信访,如果通过行政救济途径和法律救济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的,那么还可以通过信访来维权。
建议大家选择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
一是听证,在拟订补偿安置方案公开发布并征求意见时,我们可以申请听证,提出维权意见。
二是评估报告复核和鉴定,在收到评估报表后,如果当事人对评估结果不满意的,可以申请10日内向房地产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三是申请行政复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遇到强拆可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向上级部门进行投诉控告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政府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主持拆迁的部门,应对拆迁的合法性作出说明,即出具相关的法律文件证明拆迁合法;合理性作出解释,即说明能够拆迁的道理,如是否和房产所有人商量,是否及时就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或补偿金额向房产所有人说明并达成一致。
投诉人有土地使用权证,如果县政府无法证明房产所有人另为他人,则根据事实可推定土地所有权人为房产所有人,即投诉人是合法的土地使用者和房屋所有权人,财产权受到法律保护。
任何强拆都是违法的,投诉人有向法院起诉的权利, 如果主持此次拆迁的领导不能就此次拆迁的合法性做出说明,合理性作出解释,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即行政问责。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有拆迁问题或者是遭受到非法暴力强拆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觉得不公平,你可以到法院民事庭提起民事诉讼,提拆迁合同纠纷。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如果你和拆迁人没有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但有政府的行政裁决的话,那拆迁纠纷找哪个部门呢?你既可以申请上级部门或本级政府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到本级法院。
建议你先提行政复议,如果上级部门或本级政府改变了原裁决的话,你可以到上一级的法院对复议结果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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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面积缩水案例拆迁,政府违法拆迁怎么举报
内容审核:许玉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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