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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湾拆迁政策,中央一号文件城中村改造政策解读

董俊俊律师

董俊俊律师

高级顾问 征地拆迁领域

秉承“忠于法律,只为委托人争取合法利益”的服务理念,先后在山东、河南、江苏、北京、辽宁、福建、安徽、陕西等地参与办理百余件征地拆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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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湾拆迁政策,中央一号文件城中村改造政策解读,广州荔湾老旧区拆迁拆迁

一、中央一号文件城中村改造政策解读

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城中村改造的政策解读如下:

1)城中村改造的补偿政策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城中村改造中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明确且具体。

1. 补偿内容: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城中村改造中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还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 补偿标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3. 补偿方式: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差价。

2)城中村改造的住房保障政策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时,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3)城中村改造中的违法建筑处理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在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4)城中村改造中的宅基地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城中村改造中涉及宅基地的补偿,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城中村改造的政策,在补偿政策、住房保障、违法建筑处理以及宅基地政策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这些政策旨在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全国宅基地改革第二轮试点县市最新政策内容

全国宅基地改革第二轮试点县市最新政策内容主要围绕农村宅基地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具体政策内容如下:

1)宅基地制度改革的主要方向

1. 完善土地征收制度,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此轮宅基地改革将继续缩小土地征收范围,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并完善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2. 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

改革旨在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并明确入市范围途径,以激活农村土地资源的市场活力。

3. 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

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的机制,同时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以简化流程,提高效率。

2)宅基地申请的具体材料要求

1. 建房户需提交使用宅基地或生产经营性用地的申请,这是基础申请材料。

2. 需填写《个人建房用地审批呈报表》或《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审批呈报表》,以明确用地意图。

3. 村、组需履行张榜公布的证明材料,以确保用地申请的公开透明。

4. 若属城镇规划区范围内,还需提供城建规划部门的审查意见或用地规划许可证。

5. 违法用地需附处理结案材料及落实情况,以证明已纠正违法行为。

6. 占用耕地的,需提供耕地占用税缴费凭证,以确保耕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3)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

全国共选取了104个县(市、区)作为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试点,包括但不限于北京市昌平区、大兴区,天津市静海区、蓟州区等,旨在通过试点探索更高效的宅基地管理模式,依法保护国家、集体的宅基地所有权,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强化土地权属管理,防止非法转让和侵占。

4)2021年农村宅基地的最新政策强调

1. 非农业户口不能在农村建住宅

宅基地是农民基于村集体成员身份的私产,非农业户口人员不得回村建房,体现了宅基地的集体所有性质。

2. 非村庄居民不能选择宅基地建房

强调了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组织,非村集体成员无权购买或选择宅基地,保障村集体组织成员的权益。

3. 实施“一户一宅”政策

自2021年起,各地农村推行“一户一宅”政策,超出规定面积的宅基地将被村集体收回或按标准收费,具体标准由各省市制定,以促进宅基地的合理利用。

三、商铺房产权到期后怎么办

商铺房产权到期后,产权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

1)申请续期

商铺产权由商铺的所有权和商铺所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其中商铺的所有权是永久的,但国有土地使用权有期限。商铺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商业用地,其最高年限为40年。到期后,商铺产权人可以申请续期,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2)不续期的后果

如果商铺产权人选择不续期,那么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将由国家无偿取得。此时,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3)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和四十一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同时,土地使用者也可以申请续期,重新签订合同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商铺房产权到期后,产权人可以选择申请续期以继续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选择不续期并交还土地使用证。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房子只有30年产权到期了怎么办

针对房子只有30年产权到期了的问题,以下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出的详细解答:

1)产权到期后的处理

1. 土地使用权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2. 对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有特别规定,即自动续期。这意味着,如果是住宅用地,产权到期后会自动续期,无需特别申请。

2)续期费用的缴纳

1. 对于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需要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并可能需要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具体费用及办理流程需参照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的规定。

2. 对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3)其他注意事项

1. 在产权到期前,如果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八条和第二百四十三条,应当对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

2. 产权到期后,如果房屋已成为危房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可能无法获得续期批准。因此,在产权到期前,建议对房屋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修缮。

对于房子只有30年产权到期了的情况,如果是住宅用地,产权会自动续期;如果是非住宅用地,需要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续期手续并可能支付相应的费用。在产权到期前,建议提前了解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的规定,以便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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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全国宅基地改革第二轮试点县市最新政策内容,商铺房产权到期后怎么办

内容审核:董俊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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