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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拆迁解决方案查询网,成都律师谈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代为申请

汪文明律师

汪文明律师

主办律师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民事诉讼

执业之初以民事诉讼为主要执业领域,后逐渐涉及刑事辩护、行政诉讼领域。从业以来成功代理多起争议标的额大、法律关系复杂、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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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拆迁解决方案查询网,成都律师谈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代为申请

一、成都律师谈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代为申请

成都律师谈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代为申请

二、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

申请人身保护令是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三十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

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

三、法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

法律主观:

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

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二)有具体的请求; (三)有遭受 家庭暴力 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 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七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

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

四、哪些人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1、哪些人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根据《规则》,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家庭成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家庭成员指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公婆、岳父母、儿媳、女婿等。

《规则》还对家庭成员以外的共同生活的人和情形做了进一步细化。

具有监护、抚养、扶养、寄养、同居等关系且共同生活的人,以及婚姻关系终止、解除或者监护关系终止后仍共同生活的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可以参照本细则执行

2、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规则》依据《反家暴法》的规定做了进一步细化,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二)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姓名、地址或单位;

(三)有具体的请求和事实、理由。

3、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

书面申请确有困难或情况紧急的,可以口头申请。

口头申请应当记录在案,并交由申请人签名、捺印。

本条规定在制定时,依据《反家暴法》第二十四条,考虑现实紧迫性,增加“情况紧急的”亦可以口头申请的情形。

4、申请时要提交什么证据?

《规则》对于证据及证明责任规定,申请人在提供证据时应包括两个方面:

(一)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系家庭成员或者共同生活的证据;

(二)证明存在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证据,包括申请人的陈述、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医院诊断证明、身上的伤痕、伤情照片、伤情鉴定意见、被申请人悔过书或保证书、被申请人带有威胁、恐吓内容的信息、录音、知情人的证人证言等,以及申请人曾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及各机构组织参与处理的相关证据。

对于该条规定,臧永介绍,第一项证据可以为结婚证、户口簿、社区证明等。

对于第二项证据,《规则》结合审判实践增加“身上的伤痕”作为证据之一,“在情形较为紧急时,要求申请人提供法庭能够即时查明的证据,其中就包括身上的伤痕等。

人身安全保护令程序不同于诉讼程序,在证据采信上有所不同,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据能够达到内心确信即可。

5、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是多久?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尤为需要注意人身安全保护令作出之日起生效,并不以是否送达为生效要件。

五、申请人身保护令费用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

申请人身保护令是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三十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

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

六、谁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是受害人;

(二)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姓名、通讯住址或者单位;

(三)有具体的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有证据表明曾经遭受、正在遭受家庭暴力或者正面临家庭暴力的可能。

受害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申请的,可以由受害人近亲属、其他相关组织、国家机关代为申请。

相关组织和国家机关包括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村)委会、庇护所、妇联组织、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等。

一、家庭暴力受害人怎么申请人身保护令

家庭暴力受害人申请人身保护令:

1、受害人、其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或者所在的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提出人身保护令的申请;

2、法院收到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后,迅速对申请的形式要件,以及存在家庭暴力危险的证据进行审查;

3、法院一方做出的人身保护令裁定;

4、人身保护令裁定的生效与执行。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二、民法典遭遇家庭暴力人身保护措施有什么

民法典规定,遭遇到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以采取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方式,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

这里的受害人指的是:

1、已经遭受到家庭暴力的当事人;

2、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当事人。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就可以自己申请;

如果当事人存在以下情况,就可以由当事人的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代为申请:

1、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当事人因为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没有办法自己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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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成都拆迁解决方案查询网,申请人身保护令费用 法律问题

内容审核:汪文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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