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在明律师,是中国征地拆迁领域金牌法律服务团队的领军人物,其带领的律师团队,在中国征地拆迁法律服务领域,可谓是一支“劲旅”。自2012年创立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来,在征地拆迁领域,杨在明律师及其团队在全国30个省市代理案件7000余件,获得了业界的一致好评。 杨在明律师多次获中央级媒体好评,如在2011年1月被检察日报社方圆律政杂志组织的“2010精英律师”评选中,杨在明律师当选为“年度拆迁律师”;同时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审定,被《中国律师年鉴》评为2010年度优秀律师。
大家好,我是泸州真律,让法律服务于我们的生活。最近受保险公司的邀请准备了一场关于保险行业的法律讲座,总结梳理了很多真实的案例。其中一个案例是王先生将自己购买的某某牌小型轿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商业险。王先生利用自己的下班时间用该车辆载赚外快。在一次去接人途中王先生发生了交通事故,王先生的车辆严重受损,自己也受伤住进了医院。
事故发生后,王先生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保险赔偿,却被保险公司拒赔。保险公司认为王先生的车辆在投保时的使用性质是家庭自用,而王先生却用该车载客,擅自改变了车辆的使用性质,并使得车辆受损的风险显著增加,保险合同中约定王先生在保险标的风险显著增加时应及时告知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因保险标的风险显著增加导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王先生并未对保险公司履行相应的告知义务,所以在王先生在用该车辆载客途中发生的保险事故,属于保险公司的免赔事项,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王先生却认为,自己在保险公司投保,也交纳了保险费,保险公司在其购买保险时也没有向他明确说明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告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是保险公司制定的格式条款,保险公司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王先生以保险公司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法院受理后通过审理认为王先生将家庭自用车用于从事网约车载客,按照双方的保险合同约定属于使被保险车辆、被保险人的危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王先生应该在被保险车辆用于网约车载客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选择增加保险费还是解除保险合同。但保险公司在与王先生签订保险合同时,是由保险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对于免责条款的约定应向王先生尽到提示+明确说明义务,现王先生主张保险公司未尽到明确说明义务,保险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已经尽到的明确说明义务,保险公司不能免除赔付责任。最后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向王先生承担保险赔付责任。
泸州真律给大家提示如下:
1.驾驶车辆一定不能脱保,因为意外的来临谁也无法预测;
2.不要擅自随意改变车辆登记的使用性质,比如本案中的家庭自用车用于载客本身就存在一定的违规性,如法院认定保险公司对保险合同约定相应条款进行了明确说明告知,本案的结果一定是王先生败诉而终;
3.驾驶一定注意安全,为了您的家人朋友,更是为了您自己!
如果您还有不了解的地方,可以私信泸州真律,欢迎您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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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私家车载人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乘车人受伤的,驾驶员要按交通事故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车驾驶员对事故的发生具有责任的,要按责任比例赔偿本车乘客的损失,其他损失由对方车辆或者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私家车载人出了事故保险赔偿吗1、私家车载人出了事故保险会赔偿。
当事人如果有投保交强险,则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一)当事人自行赔偿;
(二)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1、保险保单正本或保险单正本复印件;
2、事故发生地交警出具的具有签章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是简易事故处理书、事故调解书、出险事故原因证明;
3、汽车维修行业正式专用的发票;
4、肇事时正在驾驶的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发生事故的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
5、机动车辆保险损失情况确认书、已确认修理项目的列表清单、零部件更换更新的项目清单列表;
6、机动车辆保险事故出险报案表、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索赔申请书;
7、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现场查勘记录或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现场查勘询问笔录;
8、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现场查勘的草图、相关事故车辆损失照片。
专车事故理赔难:
私家车载客遇事故保险公司不理赔
“确实担心安全,一旦出了事,如果司机不赔钱,我找哪个”市民杨女士说,她每天都使用打车软件出行,一直也很担心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续如何维权。
对此,专车司机王先生表示,作为司机他更担心,“我买了商业险,还有第三方责任险,之前咨询了保险公司,说我这种私家车拉客的属于非法营运,如果出了事,交强险、商业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统统都不赔,我开车的比坐车的还怕出事!”
保险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均表示,目前私车兼职作专车的情况很多,这给保险公司的理赔业务也造成了很大的困扰。
保险从业人员梁先生说,针对营运车辆和私家车的险种设置区别很大,在保费收取和赔偿额度方面也不一样,营运车辆的车险保费相对要高得多,“现在有些私家车主兼职作专车司机,运营过程中出事故后以私家车的保险合同来理赔,如果被我们发现了,肯定是拒赔的。
”
专车平台应尽审核义务,发生事故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提供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另一方面,机动车在未经年审和购买交强险的情况下不得上路行驶。
打车软件运营商未尽到审核义务,导致消费者搭乘不符合上路行驶条件的车辆并受到伤害,运营商应该与司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到保险公司理赔的问题,索赔的依据必须符合保险合同内容,如果车主购买的是针对非营运车辆的保险,那么从事营运行为而导致的事故,保险公司有权利拒赔。
法律分析:
私家车载人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乘车人受伤的,驾驶员要按交通事故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车驾驶员对事故的发生具有责任的,要按责任比例赔偿本车乘客的损失,其他损失由对方车辆或者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私家车拉客属于非法营运,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
运营商未审核导致乘客受伤,应与司机共同承担责任。
事故认定书下来后,根据实际伤害和责任要求进行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法律分析
私家车拉客的属于非法营运,如果出了事,交强险、商业险和第三方责任险都可以拒赔。
运营商未尽到审核义务,导致消费者搭乘不符合上路行驶条件的车辆并受到伤害,运营商应该与司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事故认定书下来怎么谈赔偿
事故认定书下来后应当根据实际受到的伤害后果,并结合事故责任要求责任方进行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拓展延伸
私家车发生事故,如何处理保险理赔?
当私家车发生事故时,处理保险理赔需要以下步骤。
首先,确保安全,将车辆移至安全地点,并立即报警。
拍摄现场照片、收集证人证言等可以为理赔提供证据。
随后,尽快通知保险公司,提供详细的事故信息和所需文件,如保险单、驾驶证、事故报告等。
保险公司会派员进行调查,并指导您填写理赔申请表。
在填写申请表时,要准确、详细地描述事故经过,并提供相关证据。
保险公司将评估事故责任,并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理赔金额将根据车辆损失、修理费用、医疗费用等因素进行计算。
保持与保险公司的沟通,提供额外的文件或信息,以便顺利进行理赔。
结语
私家车拉客属于非法营运,若出事,保险公司可能会拒赔。
运营商未尽审核义务,应与司机共同承担责任。
事故认定书下来后,根据实际伤害和责任要求进行赔偿。
在处理保险理赔时,确保安全并报警,提供详细信息和所需文件给保险公司。
保持沟通并提供额外文件以顺利进行理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
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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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余杭拆迁未怀孕补偿,下班后家庭自用车载客,发生保险事故后能否得到保险赔偿?”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余杭拆迁未怀孕补偿,私家车载人出了事故保险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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