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丽芳律师执业十余年来,深耕征地拆迁一线,足迹遍布全国各省市,办理案件超过800件,经历了征收拆迁模式的变换调整、相关法律法规的迭代更新,精准掌握了全国各地区的征收拆迁政策,尤其在行政赔偿案件中经验丰富,多起案件入选过典型案例、更有二审改判案件、并促成最高法院提审案件等,专业突出、成绩斐然。 陈律师更是擅长把握当事人根本利益,科学制定最为经济、有效的纠纷解决方案,始终致力于构建客户信任关系、服务客户,能多维度解决当事人法律纠纷,获得当事人高度好评。同时,陈律师也注重普法宣讲,开展对杭州市等当地被拆迁户的普法宣讲,针对征地拆迁的核心政策并与当地征拆实际相结合,给当地被拆迁户进行深入浅出的宣讲,取得不凡的普法效果。
河道内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水域面积是否应该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这个问题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规定来解答。
1. 法律依据明确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三十二条,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如果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这一条款明确指出了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条件,即生产建设活动导致的水土流失需要得到补偿。
2. 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的特殊性
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特别是河道内的项目,往往会对水域面积造成显著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改变水流状态、破坏原有水土保持设施等。这些活动很可能导致水土流失,因此符合《水土保持法》第三十二条中提到的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条件。
3. 计征范围的确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水土保持补偿费的计征通常基于项目占用的土地面积或者影响的水土保持功能。对于河道内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其水域面积如果因建设活动而受到影响,导致水土流失或水土保持功能降低,那么这部分水域面积应当被计入水土保持补偿费的计征范围。
河道内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的水域面积,如果因建设活动导致水土流失或水土保持功能受损,是应该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这一结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规定,也体现了对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
#河道内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水域面积是否应该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依据
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的,应当进行治理。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专项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收取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生产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和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水土保持费用,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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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法律头条-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式,水土保持补偿费需要计提吗
内容审核:陈丽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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