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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房面积误差法律依据,拆迁 安置 约定 房屋面积误差

张伟律师

张伟律师

主办律师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法律功底扎实,执业态度严谨,迄今为止已参与办理征地、征收、拆迁纠纷案件及部分房产纠纷案件九百余件,包括公房、私房、宅基地上房屋拆迁、企业公司厂房拆迁、承租房屋拆迁等,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张律师认为律师应当像一位斗士一样使用法律的武器,应当知道如何调和委托人的利益同真理和正义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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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房面积误差法律依据,拆迁 安置 约定 房屋面积误差

拆迁 安置 约定 房屋面积误差

拆迁安置房屋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及相关法律规定

在拆迁安置过程中,若遇到房屋面积误差问题,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约定妥善处理。以下是针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和处理建议:

明确结论

处理拆迁安置房屋面积误差应遵循“合同优先、法律补充”的原则,即首先依据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约定处理,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则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2001年版)》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合同约定的处理方式

1. 面积误差在一定比例内多退少补:

若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明确约定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处理方式,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房价款。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被拆迁人需补足差价;反之,拆迁方应退还相应房款。

2. 超出约定比例可解除合同或继续履行:

当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被拆迁人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拆迁方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或者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对于超出3%的部分,拆迁方可能需承担房价款,所有权归被拆迁人;若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且误差比超过约定比例,拆迁方可能需双倍返还超出部分的房价款。

法律规定的处理方式(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2001年版)》第二十条,面积误差的处理原则如下:

1.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

按照实际面积和合同约定的单价进行多退少补,确保双方权益平衡。

2.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

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被拆迁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拆迁方承担,所有权归被拆迁人。

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拆迁方返还被拆迁人,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拆迁方双倍返还。

协商与维权途径

1. 协商解决:

发现面积误差后,被拆迁人应首先与拆迁方进行积极沟通和协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2. 申请调解:

如协商不成,可请求当地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机构介入调解,促进双方和解。

3. 提起诉讼或仲裁:

若调解无果,被拆迁人可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需提供充分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如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房屋测绘报告等。

处理拆迁安置房屋面积误差问题时,应首先查阅合同条款并遵循其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则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2001年版)》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同时,通过协商、调解、诉讼或仲裁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公正、合理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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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法规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2001年版)》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接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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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法律头条-房屋面积误差超出3%,安置房面积误差怎么办

内容审核:张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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