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共有房产有以下几种分割方式:
一是若按实际占有进行分割的,则直接按每人共有份额对房屋进行区域划分,如两层楼两个人平均共有,则一人一层。二是若有共有方出让房屋份额的,则由其他共有方作价给予一定补偿。三是若将房屋出售的,则按每个人的共有份额对房款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一、按份共有房产怎么处置1、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对于按份共有的房产,如共有人对其进行处置的,需要由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按份共有人可以通过转让其共有份额的方式来处置该房产,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八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零五条 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二、共有房产过户到一人名下怎么办理共有房产过户到一人名下办理方式如下:
1、需要住房贷款还清,无抵押,有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有房产证登记人和共有人,以及各自配偶,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一起到房管;
2、办理过户,有一方把住房份额买卖或是赠予过户给对方,重办一人名字房产证。
共同共有房产有以下几种分割方式:
一是若按实际占有进行分割的,则直接按每人共有份额对房屋进行区域划分,如两层楼两个人平均共有,则一人一层。二是若有共有方出让房屋份额的,则由其他共有方作价给予一定补偿。三是若将房屋出售的,则按每个人的共有份额对房款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法律分析:
关于共同共有房产分割案例如下可参考。(一)基本案情:
原告邓某兰与被告邓某玲系同胞姐妹关系,被告徐某系被告邓某玲之子。2009年,原、被告家的宅基地被征收,邓某玲、徐某共获补偿款6万元,邓、徐二人被安置在某小区内自建房屋,并给徐某颁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因当时被告邓某玲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告徐某仅17周岁,家庭经济困难,徐某用补偿所得6万元修建至第二层土建部分后,无资金续建,原告邓某兰考虑到姐妹关系且徐某年幼无能力续建的实际情况,便同意出资修建该房屋第三、四、五层及整栋房屋的水电安装的装修。2009年8月,房屋修建并装修完工。原告一直占有使用在该房屋第三、四、五层,被告占有使用该房屋第一、二层。2015年初,原告与被告徐某出现矛盾,经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达成协议,对邓某兰出资建房(21.1385万元)的金额双方认可,不再以此事为由发生任何纠纷。但未就房屋所有权及原、被告应占有的份额进行确认。后被告徐某在原告外出期间,将进入房屋的门锁锁芯换掉,原告无法进出房屋。双方发生纠纷。该房屋所在土地系安置拆迁户建房的国有土地,相关土地及房屋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二)裁判结果:
本案焦点为诉争房屋所有权归属问题。法院判决确认房屋属于原告邓某兰、被告邓某玲、被告徐某按份共有;
房屋第三、四、五层归原告邓某兰所有,第一、二层归被告邓某玲、徐某所有,其中一层大门、全部楼梯、屋顶为原告邓某兰、被告邓某玲、徐某按份共有;
被告徐某立即停止侵害原告通行、居住行为并排除妨害。宣判后,当事人未提出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二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但是有相反证据证明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
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共同共有房产有以下几种分割方式:
一是若按实际占有进行分割的,则直接按每人共有份额对房屋进行区域划分,如两层楼两个人平均共有,则一人一层。二是若有共有方出让房屋份额的,则由其他共有方作价给予一定补偿。三是若将房屋出售的,则按每个人的共有份额对房款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法律分析:
起诉分割共有房产直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状。共同共有房产分割起诉书中应该包含原告、住址、被告、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如果男女双方在协议离婚之后的一年之内对财产分割的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是撤销财产分割的协议的,人民法院也会受理。人民法院审理之后,没有发现订立的财产分割协议有欺诈和胁迫等情况的,应该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共同共有房产有以下几种分割方式:
一是若按实际占有进行分割的,则直接按每人共有份额对房屋进行区域划分,如两层楼两个人平均共有,则一人一层。二是若有共有方出让房屋份额的,则由其他共有方作价给予一定补偿。三是若将房屋出售的,则按每个人的共有份额对房款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法律分析:
一、直接分割房屋,能够区分成彼此独立使用的房屋,按份共有人可对房屋按份额直接进行分割;
二、房屋作价补偿,房屋由按份共有人中的一人独有,其他共有人的所有权份额折成价款,由独自取得所有权的人补偿;
三、直接分割房屋与房屋作价补偿相结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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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共有房屋分割法律规定,珠海17年拆迁补偿标准
内容审核:王华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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