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拆迁资讯

集体土地由谁决定,村集体土地可以由村里决定吗,集体土地的集体是谁?

摘要:关于集体土地由谁决定,村集体土地可以由村里决定吗,集体土地的集体是谁?的内容介绍,本文主要包含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由谁负责征收,村里的集体土地归谁管,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由谁审批的相关内容介绍,欢迎访问在明拆迁网,希望本文介绍拆迁普法内容可以帮助到您。
集体土地由谁决定,村集体土地可以由村里决定吗,集体土地的集体是谁?
集体土地由谁决定,村集体土地可以由村里决定吗,集体土地的集体是谁?
在线咨询 >

集体土地由谁决定,村集体土地可以由村里决定吗,集体土地的集体是谁?

一、村集体土地可以由村里决定吗

村集体土地的使用和管理权主要由村集体决定,但必须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1)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意味着,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所有,他们有权对土地进行经营和管理。

2)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

1. 农用地使用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中的农用地,主要用于农业生产。这类土地的使用权通常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业生产需要,分配给村民使用。

2. 建设用地使用权:对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中的建设用地,如用于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其使用权可以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个人使用。这通常需要经过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3)村集体土地的转让与出租

虽然村集体有权决定其土地的使用和管理方式,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不得随意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只有在符合特定条件(如企业破产、兼并等情形导致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或经过法定程序(如村民会议同意并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情况下,才允许进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或出租。

村集体土地的使用和管理权主要由村集体决定,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由谁负责征收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征收。

详细分析如下:

1)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农民集体所有。

2)房屋征收主体

虽然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农民集体,但房屋征收的主体并非农民集体。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具体而言,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因此,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工作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

3)征收实施单位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条还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但需注意,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且房屋征收部门需对其在委托范围内的行为负责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征收,并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具体工作。

三、村里的集体土地归谁管

村里的集体土地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如果集体土地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则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另外,如果集体土地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那么将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这一规定主要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条款: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而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村里的集体土地的管理权主要归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具体归属还需根据土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四、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由谁审批

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的审批主体并非单一,而是根据土地的不同用途和具体情况,由不同的部门或机构进行审批。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的基本原则

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该法明确了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三种主体类型:村农民集体、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乡(镇)农民集体。在确认所有权时,需综合考虑法律法规、集体土地所有制形式、土地权属登记资料、历史沿革及实际情况。

二、不同类型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的审批主体

1. 农用地转用、征收审批

- 国务院审批范围:

- 基本农田;

- 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 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对于上述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需由国务院批准。

- 省级人民政府审批范围:

- 除国务院审批范围外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国务院备案。省级人民政府通常通过其自然资源部门承办具体审查、报批工作。

2. 农村建设用地审批(如宅基地审批等)

- 乡(镇)人民政府职责:

- 负责审核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申请;

- 在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的基础上,对村民提交的宅基地申请材料进行实地审查,包括面积、选址等是否符合规定。

- 县级人民政府职责:

- 对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的农村建设用地申请进行最终批准;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等相关部门会协同配合完成审批工作。

3.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审批

-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代表会议同意:

-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入市行为,需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 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 在获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后,需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相关部门会对入市地块的规划条件、产业准入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等进行审核把关。

三、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的审批流程

1. 申请与受理:

- 由集体土地所有权人或其代理人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土地权属证明、身份证明等。

- 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2. 审查与核实:

- 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详细审查,包括土地权属来源、面积、四至范围等。

- 必要时进行实地调查和核实,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公告与异议处理:

- 对审查通过的土地所有权确认申请进行公告,公告期一般为一定期限(如十五日)。

- 在公告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书面异议申请。

- 相关部门对异议申请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异议申请人。

4. 审批与登记:

- 经过审查、核实和公告无异议后,相关部门将土地所有权确认申请提交给有审批权的部门进行审批。

- 审批通过后,由相关部门办理土地所有权登记手续,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集体土地由谁决定使用

#集体土地由谁决定依据

#村内集体土地由村民决定

#占有集体土地案由是什么

#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确权的若干规定

#农村集体林地所有权属于谁

#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置换依据

#村集体有权进行土地置换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办法

#村民集体土地被收回合法吗

#集体土地由谁决定的

#集体土地谁说了算

#集体土地由谁管理

#集体土地是以什么为单位的?

#集体土地属于谁村委会还是村民小组

#集体土地的所有权是谁

#集体土地权利人是谁

#集体土地是村里的还是村民的

#集体土地的集体是谁?

#集体土地谁管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集体土地由谁决定,村集体土地可以由村里决定吗,集体土地的集体是谁?”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内容来源参考:头条-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由谁负责征收,村里的集体土地归谁管

内容审核:周雷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

推荐律师 更多

杨在明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马丽芬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

推荐律师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