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拆迁资讯

赣州安置拆迁补偿,行政诉讼的案由有哪些,赣州市拆迁标准

李凤吉律师

李凤吉律师

专业律师 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行政诉讼 房地产领域纠纷

具有七年以上的土地、房地产领域执业经验,深耕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领域。

摘要:关于赣州安置拆迁补偿,行政诉讼的案由有哪些,赣州市拆迁标准的内容介绍,本文主要包含行政诉讼的案由有哪些,支付宝赣服通怎么办理无房产证明,行政诉讼法修改前后对比,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理解的相关内容介绍,欢迎访问在明拆迁网,希望本文介绍拆迁普法内容可以帮助到您。
赣州安置拆迁补偿,行政诉讼的案由有哪些,赣州市拆迁标准
赣州安置拆迁补偿,行政诉讼的案由有哪些,赣州市拆迁标准
在线咨询 >

赣州安置拆迁补偿,行政诉讼的案由有哪些,赣州市拆迁标准

一、行政诉讼的案由有哪些

行政诉讼的案由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行政处罚类

1. 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项)。

2)行政强制措施类

2. 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二项)。

3)行政许可类

3. 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三项)。

4)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类

4.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四项)。

5)征收征用类

5. 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五项)。

6)行政不作为或拒绝履行类

6. 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六项)。

七、侵犯经营自主权类

7.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七项)。

八、其他侵犯合法权益类

8. 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或者违法集资、摊派费用、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或者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社会保险待遇的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八至十项)。还包括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十二项)。

这些案由涵盖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通过这些案由,可以更有效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二、支付宝赣服通怎么办理无房产证明

通过支付宝赣服通办理无房产证明,可以遵循以下步骤:

1)准备相关材料

1. 身份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原件,以验证个人身份。

2. 户口本:提供户口本原件,以确认户籍所在地。

3. 婚姻证明(如适用):如已婚,需提供结婚证;如离婚,需提供离婚证。

2)登录支付宝赣服通

1. 打开支付宝应用,在搜索框中输入“赣服通”并进入相关小程序。

2. 在赣服通小程序中,找到并点击“不动产信息查询”或类似的服务选项。

3)提交申请并验证身份

1. 按照页面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并通过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验证身份。

2. 提交无房产证明的申请,并选择需要查询的不动产信息范围(如全省、全市等)。

4)查询并获取无房产证明

1. 系统根据提交的信息进行查询,验证申请人名下是否有房产记录。

2. 如查询结果显示申请人名下无房产,则可以申请开具无房产证明。

3. 按照页面提示操作,完成无房产证明的开具并保存相关电子证照或选择纸质版邮寄服务。

请注意,具体操作流程可能因地区和服务平台的更新而有所变化。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请留意平台的最新指南和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依法进行登记。因此,在办理无房产证明时,应确保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有效,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行政诉讼法修改前后对比

行政诉讼法在修改前后有若干重要变化,主要体现在受案范围、诉讼参加人以及诉讼程序等方面。以下是修改前后的主要对比:

1)受案范围的变化

修改前的行政诉讼法对受案范围的规定相对较为狭窄,主要集中在具体行政行为上。而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扩大了受案范围,增加了若干可以提起诉讼的情形,如:

1. 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 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3. 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等。

2)诉讼参加人的变化

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对诉讼参加人的规定也进行了完善。例如,明确了原告资格,规定了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同时,也明确了被告的资格,即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3)诉讼程序的变化

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对诉讼程序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和完善。例如,增加了调解制度,规定在特定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完善了简易程序,提高了审判效率;加强了对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的监督等。

行政诉讼法的修改体现了我国法治建设的进步和完善,更好地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也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行政诉讼法进行了修改,但在具体实践中仍需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运用,以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民事诉讼法与行政诉讼法在性质和目的上有所不同。民事诉讼法主要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行政诉讼法则主要调整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因此,在理解和运用相关法律时,应明确区分两者之间的不同。

四、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理解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这一条款主要设定了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

1)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一般规定

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定期间。在法定期间内不提起诉讼的,将丧失通过诉讼途径获得救济的权利。

2)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适用情形

1. 不动产案件:涉及不动产的行政诉讼案件,如房屋所有权纠纷、土地使用权争议等,自相关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若超过二十年未提起诉讼,则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这是因为不动产案件的权益关系相对稳定,长时间未行使诉权可能导致证据灭失、法律关系复杂化,不利于案件的审理和裁决。

2. 其他案件:除了不动产案件以外的其他行政诉讼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若超过五年未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同样不予受理。这类案件可能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许可等多种行政行为,起诉期限的设定旨在督促当事人及时行使诉权,维护行政法律关系的稳定性和效率。

3)起诉期限的例外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行政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还规定了一些起诉期限的例外情况。例如,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当事人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在特定情况下,当事人还可以申请延长期限。这些规定体现了法律对当事人诉权的保障和关怀。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赣州安置拆迁补偿标准

#达州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2024全文最新全文

#2024年广安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关于拆迁补偿安置50个常见问题

#甘肃兰州新区拆迁补偿方案

#绵阳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绵阳市市辖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四川省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2023四川省人民政府官网

#恩施州拆迁补偿标准

#赣州安置房价格

#赣州安置拆迁补偿标准

#赣州安置拆迁补偿政策

#赣州安置拆迁补偿多少钱

#赣州市拆迁安置

#赣州拆迁补偿2020年

#赣州市拆迁安置房办证进度

#赣州2019安置补偿标准

#2021赣州拆迁补偿政策

#赣州市拆迁标准

#赣州拆迁补偿标准价目表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赣州安置拆迁补偿,行政诉讼的案由有哪些,赣州市拆迁标准”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内容来源参考:头条-支付宝赣服通怎么办理无房产证明,行政诉讼法修改前后对比

内容审核:李凤吉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