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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顺义区天竺综保区围网建设(顺义区机场西侧四村)A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

摘要:为开展顺义区天竺综保区围网建设(顺义区机场西侧四村)A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11〕27号),经顺义区人民政府专题会会议讨论,决定对顺义区天竺综保区围网建设(顺义区机场西侧四村)A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征收,同时收回其国有土地使用权。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顺义区天竺综保区围网建设(顺义区机场西侧四村)A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

  为开展顺义区天竺综保区围网建设(顺义区机场西侧四村)A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11〕27号),经顺义区人民政府专题会会议讨论,决定对顺义区天竺综保区围网建设(顺义区机场西侧四村)A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征收,同时收回其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征收范围

  本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东至机场预留地,南至铁匠营村街,西至京密路,北至铁匠营村界。具体用地范围以规划部门核发的规划批准文件为准。

  二、房屋征收部门和实施单位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为本项目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人民政府为本项目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受征收部门委托,承担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项目范围内非住宅房屋具体为: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空港支行、北京市顺义铁匠营粮食收储库(东院)、北京市顺义铁匠营粮食收储库(西院)、北京美石润博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销售分公司位于项目范围内的非住宅房屋。

  三、征收补偿方案

  《顺义区天竺综保区围网建设(顺义区机场西侧四村)A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已于2021年9月30日,由区政府房屋征收办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和本项目范围内公布。(附:《顺义区天竺综保区围网建设(顺义区机场西侧四村)A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四、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办法>的通知》(京建法〔2011〕16号)的规定,本项目通过摇号的方式随机选定北京建亚恒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房地产评估机构。

  五、签约期限

  本项目签约期限为20日,自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2月14日。上述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应当在签约期限内按照上述补偿方案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六、联系方式

  现场办公地址:顺义区后沙峪镇铁匠营村棚改指挥部

  房屋征收部门地址:顺义区府前东街甲23号

  房屋征收部门联系电话:010-69443619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地址:顺义区后沙峪镇双裕街39号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联系电话:010-80496873

  七、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

  被征收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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