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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烧毁288.91平方米老宅!房主索赔90万,镇政府只愿赔5万

摘要:无论是在拆迁此类的重大事项中,还是在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中,村委会、街道办、镇政府都要真心实意地为老百姓服务,不能“狐假虎威”地欺骗、损害老百姓的利益。
镇政府烧毁288.91平方米老宅!房主索赔90万,镇政府只愿赔5万

  “房子是我太爷传下来的,距今有100多年历史,父亲去世时交代我两件事,一是为母亲养老送终,一是维修好房子。”然而,2018年清明后,上述房屋却在房屋所有人——陈某善及其三兄妹不知情、不在场的情况下,被湖南省吉首市马颈坳镇政府放火烧毁。

  面对陈氏兄妹的质疑,镇政府美其名曰:“房屋所在的紫新村宽哇组被列为全市土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试点,此前已和陈某善的妹妹陈某艳协商,对方已经口头同意,并且已将拆旧复垦的补偿金交给某村民实施。”

  对于镇政府回答,陈某善认为,参与烧毁他家老宅的村民确是从当地镇政府领取了拆房补助费8000元。但其妹陈某艳并未口头同意拆除房屋,而镇政府在烧毁房屋时,也未事先告知任何人,还是通过邻居才得知其房屋被烧毁的。

  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

  随后,陈氏四兄妹将镇政府告上了法院,并要求赔偿屋财产损失866730元(3000元/平方米);家具、农具、织布机、树木等物件的损失22800元,共899530元。

  经审理,2020年11月11日,吉首市花垣县法院责令马颈坳镇政府在判决生效之日起2个月内对陈氏四兄妹的赔偿申请作出处理。

  2021年1月9日,马颈坳镇政府作出《关于撤除陈先善房屋赔偿事项处理意见书》称,在对陈氏四兄妹的进行撤旧复垦时,工作方式方法存在瑕疵,并将按照180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赔偿,累计向陈氏四兄妹赔偿损失52000元。

  面对镇政府的如此做法,陈氏四兄妹不服,旋即上诉。

  2021年7月9日,花垣县法院撤销了马颈坳镇政府的赔偿决定,责令在判决生效之日起90日内重新作出赔偿处理。

  然而,四个多月过去了,马颈坳镇政府既没有任何回复,也没给予陈氏四兄妹任何赔偿。

  一、何为增减挂钩政策?

  上述案例中,镇政府以“房屋所在的紫新村宽哇组被列为全市土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试点”为由,对陈氏四兄妹的房屋进行了放火烧毁。

  那么,何为“增减挂钩”政策?

  所谓的“增减挂钩”政策其实就是通过拆除农民房屋,减少农村建设用地,增加农村耕地,最终达到城乡用地更为合理的政策。

  比如,某村在整治前共有100户村民,占用宅基地50亩,且村中道路混杂;整治后该村有100户村民,村中道路规整,但新宅基地变成了30亩,多出来了20亩的耕地面积。

  由上可知,“增减挂钩”在节约农村建设用地,增加耕地面积等方面具有“一石二鸟”的效果。镇政府烧毁288.91平方米老宅!房主索赔90万,镇政府只愿赔5万

  二、能以“增减挂钩”为由进行“大拆”?

  实践中,“增减挂钩”多表现为拆迁、征收、腾退等项目。伴随着这些项目的推进,全国各地也出现了打着“增减挂钩”的幌子,对农民房屋进行大肆拆除,逼迫农民上楼的“大拆”事件。

  但从本质看,“增减挂钩”政策的出台是为了更好地提高耕地的使用率,盘活一部分耕地,其与拆迁、征收存在实质上的不同。

  因此,不管是镇政府还是村委会亦或是其他相关部门,若在违背农户意愿的情况下,以“增减挂钩”为由,进行“大拆”是不合法的。

  上述案例中,陈氏四兄妹虽未在该房中居住,但镇政府强拆该房屋的行为依旧缺乏法律依据,需承担两方面的行政责任:一是对滥用职权行为追究行政责任;二是对滥用职权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镇政府烧毁288.91平方米老宅!房主索赔90万,镇政府只愿赔5万

  三、常见的违法行为

  现实生活中,村委会、街道办、乡镇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在拆迁等重大事项中,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会也往往是真正的执行人员。

  因此,实务中,部分村委会、街道办、镇政府会利用老百姓不懂法律的盲区,以各种手段帮拆、逼迁、强拆......老百姓须知,村委会、街道办、镇政府经常出现违法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强制拆除被征收房屋;

  (二)违法强制拆除无证房屋;

  (三)通过决议、方案等手段侵害村民的补偿权益;

  (四)组织实施逼签、帮拆等行为,或在补偿安置协议上做“手脚”。

  一般来讲,村委会、街道办、镇政府是距离老百姓最近的基层组织,老百姓也比较信任这些基层组织。然而,近年来老百姓与村委会、街道办、镇政府的矛盾逐渐增多,被拆迁人砍伤征收方的事情屡有发生。

  在笔者看来,无论是在拆迁此类的重大事项中,还是在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中,村委会、街道办、镇政府都要真心实意地为老百姓服务,不能“狐假虎威”地欺骗、损害老百姓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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