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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员工补偿优先,被拆迁人对补偿安置房屋的优先取得权 法律问题

王一帆律师

王一帆律师

专业律师 行政诉讼 民商诉讼 土地征收

具备扎实的法律实务能力,在房屋土地征收、海域养殖纠纷等行政诉讼领域、以及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等民商诉讼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民商诉讼领域:尤其擅长处理企业间相关的合同纠纷,以及在民间借贷、婚姻家庭领域均有相关涉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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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员工补偿优先,被拆迁人对补偿安置房屋的优先取得权
拆迁员工补偿优先,被拆迁人对补偿安置房屋的优先取得权 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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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员工补偿优先,被拆迁人对补偿安置房屋的优先取得权

一、被拆迁人对补偿安置房屋的优先取得权

被拆迁人对补偿安置房屋的优先取得权

拆迁人将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无论是否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被拆迁人起诉要求拆迁人与第三人向其交付该房屋的,人民法院均应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

该条款将被拆迁人对补偿安置房屋的债权规定为一种特种债权,赋予了被拆迁人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权利,从而使这一特种债权具有了物权的优先效力,体现了法律对于被拆迁人利益的侧重保护。如果拆迁人将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无论是否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均不能对抗被拆迁人关于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请求。

因此,被拆迁人起诉要求拆迁人与第三人向其交付约定的补偿安置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拆迁补偿中是否有优先权?该如何操作?

律师分析:

拆迁人将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无论是否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被拆迁人起诉要求拆迁人与第三人向其交付该房屋的,人民法院均应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

被拆迁人请求解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按照本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三、被拆迁人对补偿安置房屋的优先取得权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

拆迁人将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无论是否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被拆迁人起诉要求拆迁人与第三人向其交付该房屋的,人民法院均应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

被拆迁人请求解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按照本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四、拆迁补偿款是否有优先受偿权

法律主观:

拆迁补偿是国家对征收行为给予原 土地使用权人 、 房屋所有权 人的补偿,与行政赔偿是没有关系的。

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 被征收房屋 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 停产停业损失 的补偿。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五、被拆迁人对补偿安置房屋的优先取得权?

律师分析:

拆迁人将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无论是否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被拆迁人起诉要求拆迁人与第三人向其交付该房屋的,人民法院均应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

被拆迁人请求解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按照本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六、拆迁被安置人享有什么权利

法律分析:

拆迁补偿中不存在明确的优先权规定。

根据《拆迁管理条例》以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拆迁补偿应当按照公平、合理、有序、透明的原则进行,并且应当按照“货币补偿+安置补偿”的方式进行。

具体补偿标准和方式应当按照当地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1.《拆迁管理条例》第十条:

“拆迁补偿应当按照公平、合理、有序、透明的原则进行。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

“拆迁补偿应当采取货币补偿和安置补偿相结合的方式。

3.当地政府相关规定。

操作建议:

在拆迁补偿中,协商解决是首选。

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向相关部门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同时,要了解当地政府相关规定,明确自己的权利和利益,确保拆迁补偿的公平、合理和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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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员工补偿优先,被拆迁人对补偿安置房屋的优先取得权?

内容审核:王一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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