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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过拆迁安置补偿金,经济适用房拆迁有补偿吗

王佳扬律师

王佳扬律师

专业律师 征收拆迁补偿 安置维权 民商争议纠纷

接受过多年法学专业系统的培训和学习,对行政诉讼法有独到且深入的见解,征收拆迁案件处理经验丰富。自执业以来,处理了大量的行政诉讼案件,尤其擅长处理房屋征收、企业征收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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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过拆迁安置补偿金,经济适用房拆迁有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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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过拆迁安置补偿金,享受过经济适用房还能享受农村拆迁补偿吗?

一、享受过经济适用房还能享受农村拆迁补偿吗?

首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知识,享受过经济适用房并不影响个人在农村拆迁中享受补偿的权益。下面进行详细分析:

经济适用房与拆迁补偿的独立性:

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推出的政策性住房,其购买与持有受到一定的限制和监管。

农村拆迁补偿则是基于土地征收、城市规划等公共利益需要,对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补偿的行为。

两者在性质、目的和法律依据上均有所不同,因此,享受过经济适用房并不构成阻碍个人在农村拆迁中享受补偿的法定理由。

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与范围: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拆迁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与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

这些补偿项目是针对被征收房屋及其相关权益的损失而设定的,与房屋所有权人是否曾享受过经济适用房无直接关联。

实际操作中的考量:

在具体拆迁操作中,政府部门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拆迁补偿方案。

被拆迁人应当详细了解并咨询当地拆迁政策,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综上所述,享受过经济适用房的个人在农村拆迁过程中仍然有权享受相应的拆迁补偿。这一权益的享有是基于拆迁补偿的法定原则和目的,不受经济适用房政策的影响。

二、拆迁安置房属于经济适用房吗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三、经济适用房拆迁有补偿吗

法律主观:

经济适用房拆迁能够得到下面这些补偿: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四)市、县级人民政府的相关补助和奖励。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四、买了经济适用房还能享受动迁政策吗

法律分析:

可以的,两者不发生冲突。

经济适用住房,指由当地政府出资扶持的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两方面特点的社会保障住房。

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

适当补偿可理解为对临时建筑在使用期限内的残存价值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七条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五、经济适用房拆迁能够得到什么补偿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六、经济适用房拆迁如何补偿

法律分析:

不属于。

拆迁安置房是属于征地拆迁中的安置房,其土地性质是国有划拨地,并不能随便买卖。

其实拆迁安置房也叫动迁房。

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在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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