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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年区拆迁旧房拆迁补偿,破产清算程序的清偿顺序

摘要:本文介绍永年区拆迁旧房拆迁补偿,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由清算组提请法院终破产程序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由清算组提请法院终破产程序,破产法清偿顺序的规定,破产法破产清偿顺序,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和破产财产的分配清偿顺序,破产清偿顺序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永年区拆迁旧房拆迁补偿,破产清算程序的清偿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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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年区拆迁旧房拆迁补偿,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由清算组提请法院终破产程序

一、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由清算组提请法院终破产程序

法律主观:

清算财产的分配顺序A.支付企业清算期间为开展清算工作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即清算费用;B.支付应付款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等;C.缴纳所欠税款;D.清偿其他各项无担保债务;E.在投资者之间分配剩余财产。股份有限公司,应按优先股股份面值对优先股股东分配;优先股股东分配后的剩余部分,应按普通股股东的股份比例分配给普通股股东。如果剩任意财产不足全额偿付优先股股本,则按先股股东股份面值的比例分配。

法律客观: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二、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和破产财产的分配清偿顺序

法律分析: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

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破产清算程序的清偿顺序

法律分析:

破产清算程序的清偿顺序如下: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所欠职工的工资、划入职工账户的社保费用及经济补偿金;

3、前项社保费用以外的社保费用、欠缴的税款;

4、普通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四、破产法清偿顺序的规定

一、破产法清偿顺序是什么1、破产法清偿顺序,分别是: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3)清偿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清偿的是普通破产债权。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破产债权申报有哪些规则1、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只有在依法申报债权并得到确认后,才能行使破产参与、受偿等权利;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但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等,不必申报;

3、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无利息的债权,无论是否到期均以本金申报债权。

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也可以申报其债权;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5、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五、破产法破产清偿顺序

法律分析: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

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六、破产清偿顺序

法律分析: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

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5、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6、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破产财产的分配清偿顺序:

1、优先拨付:

破产费用,清算期间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的生活费、医疗费,国有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职工的生活费从破产清算费中支付。

2、第一顺序清偿款项:

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在破产前为维生产经营、向职工筹借的款项,企业欠职工集资款,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统筹金,企业欠非正式职工的劳动报酬。

3、第二顺序清偿款项:

所欠税费。

4、第三顺序清偿款项:

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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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丁春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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