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扎实的法律实务能力,在房屋土地征收、海域养殖纠纷等行政诉讼领域、以及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等民商诉讼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民商诉讼领域:尤其擅长处理企业间相关的合同纠纷,以及在民间借贷、婚姻家庭领域均有相关涉猎。
盘点2023年宝鸡重点推进&即将开工的12项重点对外交通和路桥工程,期待建设取得实效
对于宝鸡市而言,2022年其实有很多亮点,而交通建设更是由衷体现,城市面貌大幅改善,市民出行更加通畅便捷。
在今年工作的基础上,预计2023年宝鸡交通建设还会有更多亮点出现,进一步提升城市通行能力,改善拥堵现象,建设畅通宝鸡。
1.宝鸡城市快速干线(连霍高速宝鸡城区段市政化改造)
2023年主攻一期工程东段路基施工和三座立交桥建设,力争开工建设一期工程西段。
2.310国道宝鸡段迁建
工程将依托秦岭北麓展线建设,市区以东段大部分位于现有国道以南,高新区段位于南绕城高速公路以北,老城区段位于南绕城高速公路以南,预计全线年内开工建设。
3.宝鸡蟠高快线工程\n\n\n 预计2023年三个标段全线开工建设,塬下段主体工程工程量力争超过40%。
4.宝鸡北绕城高速公路建设工程
预计在2023年完成项目各项准备工作,力争年内开工建设。
5.虢_路跨陇海铁路桥及现状道路拓宽改造工程\n\n\n 预计2023年内基本完工,形成双向6车道城市一级主干道。
6.龙盘东路建设项目
宝鸡行政中心上塬路的东半部分,为上行路段,力争2023年内开工建设。
7.宝蟠路改造工程\n\n\n 力争2023年内塬下段主体工程完工,适时论证上塬段拓宽改造方案并予以实施。
8.火车站广场及周边道路改造工程
该项工程有望于2023年内建成投用,届时老城区火车站片区面貌将彻底改善。
9.渭滨大道拓宽改造工程\n\n\n 预计2023年上半年石坝河周边改造完成,适时论证高新八路以东段改造工程,择机开工建设。
10.陈仓区东、西大街改造工程
预计2023年内完成主体建设工程,力争建成通车。
11.城市新区道路网建设\n\n\n 2023年宝鸡市将重点推进保税区、蟠龙新区、科技新城、陆港新区等新区道路网建设,提升城市整体路网密度。
12.断打市区通头路
2023年内预计打通马营大道东段、站前大道东段、高新二路、高新三路、新福二路等断头路,方便市民出行
其他重点项目前期工作
2023年宝鸡市或重点开展凤翔大道、凤蟠大道、虢_路北延、水莲路北延等前期工作,推动宝鸡大交通建设,助力城市快速发展,新的一年宝鸡交通建设还是非常值得期待的。
对此,大家怎么看呢?
法律分析:
1.编制准备阶段(2019年4月—2020年3月)。
谋划梳理全市各领域“十四五”时期恳请纳入国家和省级层面的“五个重大”(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平台、重大政策、重大改革措施),开展全市“十四五”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成立“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专家咨询委员会,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学习培训等活动。
2.思路研究阶段(2019年8月—2020年5月)。
广泛征求并听取各县区、市级各部门、社会各界意见,充分吸收各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行业发展思路,研究提出全市“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组织专家研究论证、修改完善后,报送市政府研究审定。
3.编制阶段(2020年6月—2020年12月)。
组建《纲要》起草工作专班,根据市委关于“十四五”规划的建议,起草《纲要》,形成《纲要(草案)》。
同时,认真听取各县区、市级各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的意见建议,做好与省上纲要的衔接,经市“十四五”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评审后,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审定,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讨论。
4.审批印发阶段(2021年1月—2021年3月)。
《纲要》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由市政府印发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法律分析:
第一点是规划期限和规划区的范围,规划期限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近期规划,一部分是远期规划。
近期规划是从2010年~2015年,远期规划是从2016年~2020年。
规划区的范围是宝鸡市的辖区,总面积为3574平方公里。
第二点是城市发展的总目标,总目标中讲要将宝鸡建设成为先进的制造业主导,要从商贸物流旅游业等等来发展,将宝鸡市建设成为创新型现代化特大城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法律分析:
对川陕路与北照路十字进行排水改造,川陕路与北照路十字实行双向单幅通行,施工路段禁止一切车辆停放。
法律依据:
《关于川陕路与北照路十字排水工程改造的通告》 施工期间,川陕路与北照路十字实行双向单幅通行。
施工路段禁止一切车辆停放。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注意交通指示标志,减速慢行,谨慎驾驶,服从现场交通警察和工作人员指挥,对违反通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法律分析:
1.编制准备阶段(2019年4月—2020年3月)。
谋划梳理全市各领域“十四五”时期恳请纳入国家和省级层面的“五个重大”(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平台、重大政策、重大改革措施),开展全市“十四五”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成立“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专家咨询委员会,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学习培训等活动。
2.思路研究阶段(2019年8月—2020年5月)。
广泛征求并听取各县区、市级各部门、社会各界意见,充分吸收各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行业发展思路,研究提出全市“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组织专家研究论证、修改完善后,报送市政府研究审定。
3.编制阶段(2020年6月—2020年12月)。
组建《纲要》起草工作专班,根据市委关于“十四五”规划的建议,起草《纲要》,形成《纲要(草案)》。
同时,认真听取各县区、市级各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的意见建议,做好与省上纲要的衔接,经市“十四五”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评审后,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审定,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讨论。
4.审批印发阶段(2021年1月—2021年3月)。
《纲要》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由市政府印发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律师分析:
第一点是规划期限和规划区的范围,规划期限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近期规划,一部分是远期规划。
近期规划是从2010年~2015年,远期规划是从2016年~2020年。
规划区的范围是宝鸡市的辖区,总面积为3574平方公里。
第二点是城市发展的总目标,总目标中讲要将宝鸡建设成为先进的制造业主导,要从商贸物流旅游业等等来发展,将宝鸡市建设成为创新型现代化特大城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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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宝鸡2023年拆迁规划,宝鸡市十四五规划
内容审核:王一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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