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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港区拆迁规划,加快建设北部湾国际门户港要求

张雪英律师

张雪英律师

专业律师 行政诉讼 土地征收 房屋拆迁

具有十年以上的法律事务经验,擅长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纠纷以及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处理公司法律事务。

摘要:本文介绍钦州港区拆迁规划,加快建设北部湾国际门户港要求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北部湾招商引资政策,北部湾经济区招商引资办法,北部湾五大政策,北部湾经济开发区的特殊政策,北部湾的招商引资新政策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钦州港区拆迁规划,加快建设北部湾国际门户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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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港区拆迁规划,加快建设北部湾国际门户港要求

一、加快建设北部湾国际门户港要求

加快建设北部湾国际门户港要求加强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集疏运体系;优化腹地产业结构,扩大腹地对外开放;夯实临港配套产业基础,构建向海产业带;用足用好现有政策,争取更多政策支持。

一、提升港口与集疏运体系能级,畅通物流通道

1、是加快推进防城港30万吨级航道、北海铁山港深水航道、钦州港20万吨级航道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2是重点推进钦州20万吨级集装箱码头、防城港30万吨级散货码头、北海大型散货码头等深水专业化码头建设,着力补齐设施短板,使北部湾港具备接纳世界各类最大型船舶通航能力。3是推动港区集疏运通道与区域铁路、公路骨干网络互联互通,着力打通多式联运“最后一公里”。构建高质量一体化港口集疏运设施网络。

二、提升港口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助力服务升级

1、加快建成钦州大榄坪南作业区7—10号自动化集装箱泊位,开展现有集装箱码头自动化改造,全面升级码头智能化操作系统,实现集装箱码头自动化水平迈入国际先进行列。有序开展散货码头自动化建设与改造,完成散杂货操作系统升级,建设自动化散货堆场。

2、加大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人工智能、大数据、北斗、自动扫描、无线射频、无线通信等新技术在码头闸口、自动计量设备、装卸和水平运输设备上的应用。3是拓展和深化广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逐步覆盖国际贸易管理全链条,打造“一站式”贸易服务平台和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推动形成良好贸易服务生态。持续推进“智慧湾”建设,加强与铁路、公路、海关和国家物流枢纽等信息平台对接,进一步简化通关手续、优化通关流程,探索跨区域综合信息平台建设。

三、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强化要素保障

1、争取国家交通运输部、财政部支持,按《水运“十四五”发展规划》最高补助标准(工程费用的85%)对北部湾港“十四五”期规划建设的航道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给予资金补助支持。

2、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支持,将列入《“十四五”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高质量建设实施方案》的北部湾港重大项目视同为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在新增围填海指标方面予以支持。

3、争取国家生态环境部支持,在北部湾规划设置充足的海洋倾废区,满足港口建设需求。

四、强化港口资源统筹规划与监管,优化资源利用.

1、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科学编制《北部湾港总体规划》。

2、加强港口资源统筹利用管理和要素保障,完善沿海岸线使用和涉海规划协调会商制度,推进涉海规划“多规融合”。

3、加强对港口岸线使用事中事后监管,定期开展评估。对不达标码头开展整合重组或功能调整。严格控制码头能力过度超前的建设项目,防止港口重复建设和岸线资源浪费。

法律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的通知

一、西部陆海新通道位于我国西部地区腹地,北接丝绸之路经济带,南连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协同衔接长江经济带,在区域协调发展格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的批复精神,把《规划》实施作为深化陆海双向开放、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重要举措,加快通道和物流设施建设,提升运输能力和物流发展质量效率,深化国际经济贸易合作,促进交通、物流、商贸、产业深度融合,为推动西部地区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二、北部湾经济开发区的特殊政策

法律分析:

(一)是综合配套改革方面的政策支持。

《规划》提出要大胆试验,开拓创新,推进行政治理体制、市场体系、土地治理制度等综合配套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经济区治理模式,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大港口等资源整合力度等。

(二)是重大项目布局方面的政策支持。

国家通过对有关规划、重大项目布局及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东部地区带动和参与对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整合力度。

(三)是在保税物流体系方面的政策支持。

国家支持北部湾经济区在符合条件的地区设立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和保税物流中心,拓展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功能。

(四)是在金融改革方面的政策支持。

国家支持在北部湾地区设立地方性银行,探索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企业,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

(五)是在开放合作方面的政策支持。

国家支持北部湾经济区发挥开放合作示范作用,推动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成为中国-东盟合作框架下新的次区域合作,建立和完善开放合作机制,加快实施合作项目。

法律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若干政策规定》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以下简称经济区)开放开发的重大战略部署,按照把广西建设成为我国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的要求,进一步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更多更好地吸引外部资源,加快培育壮大产业集群,拓展对内对外开放合作深度和广度,推动开放开发体制机制创新,促进经济区加快发展,积极参与和服务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建设,特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 本政策中的经济区范围是指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玉林和崇左6市所辖行政区范围。

三、北部湾招商引资政策

法律分析:

在北部湾经济区投资项目必须有一名引资人引荐才能参与此办法进行投资(此办法只针对引进广西区外的资金,本地人不能参与),投资人再亲自为北部湾招商引资三名投资者,再三名投资者各自引进三名投资者,依此类推,即形成一个引资团队;每位投资者固定投入资金为7至10万元人民币,即参与效益分红,按月返利。

法律依据:

《广西关于促进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若干政策规定》 第六条 支持产业园区建设。

通过整合财政资金不断加大对产业园区的投入,创新产业园区建设的投融资机制,自治区安排的产业园区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经济区产业园区加快发展,强化产业园区项目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推动工业集中布局、集聚增长、集约发展。

四、北部湾经济区招商引资办法

法律分析:

前提是每位外来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前,要先通过一名引资人负责带你详细了解北部湾的投资环境及投资分析,在考察期间引资人有明确职责规定:

由引资人承担所有考察费用,并提供吃住,接待标准不得低于二星,并不得向投资人提出任何要求与条件。

引资者要保证投资人的资金安全,如投资人中途申请退出投资资格,引资人为投资人找到承接人接手,并办理转让手续,投资资金如数一分不少退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第四条 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投资、获得的利润和其他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

外资企业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五、北部湾五大政策

法律分析:

(一)是综合配套改革方面的政策支持。

《规划》提出要大胆试验,开拓创新,推进行政治理体制、市场体系、土地治理制度等综合配套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经济区治理模式,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大港口等资源整合力度等。

(二)是重大项目布局方面的政策支持。

国家通过对有关规划、重大项目布局及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东部地区带动和参与对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整合力度。

(三)是在保税物流体系方面的政策支持。

国家支持北部湾经济区在符合条件的地区设立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和保税物流中心,拓展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功能。

(四)是在金融改革方面的政策支持。

国家支持在北部湾地区设立地方性银行,探索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企业,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

(五)是在开放合作方面的政策支持。

国家支持北部湾经济区发挥开放合作示范作用,推动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成为中国-东盟合作框架下新的次区域合作,建立和完善开放合作机制,加快实施合作项目。

法律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若干政策规定》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以下简称经济区)开放开发的重大战略部署,按照把广西建设成为我国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的要求,进一步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更多更好地吸引外部资源,加快培育壮大产业集群,拓展对内对外开放合作深度和广度,推动开放开发体制机制创新,促进经济区加快发展,积极参与和服务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建设,特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 本政策中的经济区范围是指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玉林和崇左6市所辖行政区范围。

六、北部湾的招商引资新政策

法律分析: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以下简称经济区)开放开发的重大战略部署,按照把广西建设成为我国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的要求,进一步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更多更好地吸引外部资源,加快培育壮大产业集群,拓展对内对外开放合作深度和广度,推动开放开发体制机制创新,促进经济区加快发展,积极参与和服务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建设,特制定本政策。

法律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若干政策规定》

第三条 加快发展石油天然气、石化化工、钢铁、信息、汽车、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电力、纺织、建材、医药、机械、航空航天、有色金属新材料、林浆纸、食品等产业;积极发展节能环保、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金融、科技、商务、会展、商贸、航运服务、旅游、文化等现代服务业。

第四条 围绕经济区产业布局和发展需要,按照统筹规划、先行发展、适度超前的原则,优先支持港口、公路、铁路、机场、城市轨道交通、水利、信息、口岸等关键基础设施建设。

第五条 凡属经济区重点发展的产业及其配套的基础设施项目,优先列入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优先列入自治区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计划,优先列入申报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国家规划。

其中,对符合使用政府性资金的项目,优先列入申报中央预算内(国债)投资项目年度计划,优先列入自治区财政预算内投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优先列入自治区前期工作计划,并在前期工作经费方面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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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钦州港区拆迁规划,北部湾五大政策

内容审核:张雪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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