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查取证必须配合吗
如果法院向有关单位或部门调查取证对方不配合的话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拘留;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法院调查令都必须予以配合。
调查取证是指有调查取证权的组织或个人为了查明案件事实的需要,向有关单位、个人进行调查、收集证据。
具有调查取证权的国家机关有公安、检察院等。
法院调查令属于法律赋予法院调查的权力,任何人和组织都应当予以配合调查。
法院作为国家公权力机关,其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因此对于不配合法院调查的个人或组织,法院有权对其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调查令内容如下:
1、持令人的姓名、性别、律师证编号、律师事务所全称;
2、被调查人姓名或单位全称;
3、向被调查人收集、调查证据的范围;
4、持令人需要证明的待证事实;
5、调查令的有效期;
6、被调查人不能提供持令人所需证据的原因;
7、调查令签发人签名,签发日期及院印。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法律分析:
法官经当事人请求拒不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导致裁判错误的,由人民法院监察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情况属实的,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违法工作人员作出相应的纪律处分。
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第八条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影响案件主要事实认定的证据,请求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有关审判人员故意不予收集,导致裁判错误的。
第二十八条 各级人民法院监察部门是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违法审判线索的收集、对违法审判责任进行调查以及对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暂行规定》、《人民法院监察部门查处违纪案件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三十六条 案件审理评议后,如需给被监察人记大过以下处分的,由监察部门直接给予处分。
如需给被监察人降级以上处分的,由监察部门提出处分意见,报院长批准。
如果法院向有关单位或部门调查取证对方不配合的话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拘留;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法院调查令都必须予以配合。
调查取证是指有调查取证权的组织或个人为了查明案件事实的需要,向有关单位、个人进行调查、收集证据。
具有调查取证权的国家机关有公安、检察院等。
法院调查令属于法律赋予法院调查的权力,任何人和组织都应当予以配合调查。
法院作为国家公权力机关,其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因此对于不配合法院调查的个人或组织,法院有权对其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调查令内容如下:
1、持令人的姓名、性别、律师证编号、律师事务所全称;
2、被调查人姓名或单位全称;
3、向被调查人收集、调查证据的范围;
4、持令人需要证明的待证事实;
5、调查令的有效期;
6、被调查人不能提供持令人所需证据的原因;
7、调查令签发人签名,签发日期及院印。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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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峄城农村房屋拆迁补偿2026,不配合法院调查取证应该处理?
内容审核:王振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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