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拆迁资讯

哪个部门能强拆违建房屋,什么部门可以强拆违建

姚伟律师

姚伟律师

督导律师 行政诉讼 征地拆迁

姚伟律师为人正直,业务能力突出、喜欢钻研研究,对行政诉讼及征地拆迁中的所有相关问题均有研究,办案认真、严谨、负责,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征地拆迁等法律业务,代理相关案件几百起,涵盖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国有土地使用权争议、集体土地承包权经营权流转、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确权,尤其擅长征地拆迁中疑难复杂案件和群体性案件的谈判与诉讼,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成果,受到委托人的广泛好评。姚伟律师具有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技巧,秉承“只为被拆迁人打官司”的理念,姚伟律师仅代理被拆迁客户,尽最大努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摘要:本文介绍哪个部门能强拆违建房屋,什么部门可以强拆违建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违建可以强拆吗,违建能不能强拆,,违建房屋应由哪个部门强拆?,什么违建不能强拆,违建什么情况下可以强拆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哪个部门能强拆违建房屋,什么部门可以强拆违建
哪个部门能强拆违建房屋,什么部门可以强拆违建
在线咨询 >

哪个部门能强拆违建房屋,什么部门可以强拆违建

一、什么部门可以强拆违建

违建房屋的强拆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执行。

具体来说: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对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具有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以及拆除等权力。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如果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乡、镇人民政府同样有权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并在逾期不改正的情况下进行拆除。

总结来说,违章建筑的强制拆除工作主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城镇规划区内执行,或由乡、镇人民政府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执行。

二、什么违建不能强拆

违建房屋应该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执行强拆。

违章建筑不合乎法律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法律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三、违建可以强拆吗

法律分析:

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城市、城镇规划区进行工程建设,须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依法应受处罚。

即使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政府也要严格遵循《行政强制法》的程序性规定,在拆除之前应当先通知相对人自行拆除,在当地张贴公告且不得在夜间拆除,相对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责成相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四、违建能不能强拆,

一户一宅违建一般不会强行拆除,但你需要补办相关的手续,这样才能获得相关房屋的正规性认可。

一、一户一宅违建一般不会强行拆除。

一户一宅的违建是否需要强拆的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而是需要讨论房屋违法的程度及历史因素等影响,进而综合判断是否需要强拆。

如果房屋确实存在严重的违法情形,比如严重影响规划、占用基本农田等,也有可能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不会因为符合“一户一宅”就使房屋的违法建筑性质得以改变。

但是即便是违法建筑也必须要由有权机关进行认定,且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合法强拆。

二、因制度衔接原因手续不全的房子不会强行拆除。

在农村地区,户籍管理与宅基地管理衔接不太顺畅,公安部门规定要有独立住址才能分户,而基层国土部门在户籍分户后才能批准使用宅基地,导致一些符合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的农民,未经批准另行建房。

对于这样的房屋,可以补办相关手续,就不属于违建了,不应被拆除。

三、不影响他人的房屋附属建筑不会强行拆除。

有些农民在房屋主体建成后,在房边建造车库、阳光房、简易储物房等,这些简易附属建筑一般不会去报批,只要不影响村容村貌,不占用公共部位的面积,也没有损害其他人利益,没有邻里纠纷,此类违建也不会被拆除。

如果违建的农村房屋是农民的唯一住房,理论上为了保障农民的基本利益,不会因为政策的原因而让农民无处居住。

但是,实际中,即使是农民唯一住宅没有手续也会被拆除。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五、违建房屋应由哪个部门强拆?

违建房屋应该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执行强拆。

违章建筑不合乎法律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法律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六、违建什么情况下可以强拆

一、什么样的违建不能强拆

违章建筑,自始至终都是违法的,随时可以强行拆除,不存在时间问题的。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一、违建被强拆里面的物品能否处理

1、违建被强拆里面的物品应向公证机关办理保全,及时进行物品转移,强制拆除时行政机关未对屋内物品登记保全的,被拆迁人可以按照受损物品合理价值的60%主张赔偿。

2、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二、违建被强拆里面的物品该如何处理

1、违建被强拆里面的物品应向公证机关办理保全,及时进行物品转移。

强制拆除时行政机关未对屋内物品登记保全的,被拆迁人可以按照受损物品合理价值的60%主张赔偿。

2、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行政强制法》

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三、违建强拆流程是怎样的

1、立案。

立案就是执法部门对于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后,认为有违法事实发生或存在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决定把它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的一种活动。

有权立案查处违章建筑的行政机关是:

(1)规划局或者规划委员会。

这是法定部门,城市里的违章建筑由它来管。

(2)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也就是俗称的城管,城管有没有权利来管违章建筑,主要看它是否得到省级政府的授权。

(3)乡、镇人民政府。

它的执法范围是乡、村庄规划区范围内,简单讲就是在农村的违章建筑由它来管。

2、调查。

在调查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个人。

(2)调查人员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

有两个作用:

一是调查人员必须具备执法资格;二是防止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冒充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活动。

在实践中很多地方得执法人员在调查时往往是不出示执法证件的。

面对这种情形,建议被处罚的人可以主动要求他们出示证件,并记录下他们证件上的相关信息(比较重要的信息有姓名、编号等),这样方便日后维权。

(3)在被询问以及在签署笔录时要谨慎。

3、决定。

(1)告知,听取陈述、申辩。

这个主要是保证被处罚人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

执法人员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一般会书面告知被处罚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被处罚人有权陈述、申辩,如果执法人员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2)听证。

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在作出决定前,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取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与法律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及意见的程序活动。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4、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执行。

执法机关如果决定要进行处罚,会作出并向被处罚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哪个部门能强拆违建房屋呢

2、什么部门可以强制拆除违建

3、哪个部门可以强拆违建

4、哪里违建强拆

5、谁有权利强拆违建

6、哪个部门有权拆除违章建筑

7、哪级政府可以强拆

8、政府强拆违建举报电话

9、违法强拆打什么电话举报

10、谁可以强拆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哪个部门能强拆违建房屋,什么部门可以强拆违建”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哪个部门能强拆违建房屋,违建房屋应由哪个部门强拆?

内容审核:姚伟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

推荐律师 更多

杨在明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马丽芬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

推荐律师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