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园莉,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2111292491)曾先后就职于某大型进出口贸易公司、某大型金融企业,2018年开始参与办理各类诉讼业务,办理案件涉及行政拆迁、刑事犯罪、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公司诉讼等多个领域。
自留山被征用赔偿款应该分为两部分进行归属划分: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则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一、土地补偿费的归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征地补偿费中的土地补偿费应当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这是因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土地的所有者,因此土地被征用时,他们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的归属
同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这意味着,如果自留山上的附着物(如树木、建筑物等)和青苗是村民个人的财产,那么这部分补偿费就应当归村民个人所有。
总的来说,自留山被征用赔偿款的归属需要根据具体的补偿项目来确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则归其所有者。
1、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3、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
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
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
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一、自留山被征用赔偿标准是什么1、自留山被征用赔偿标准如下:
(1)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3)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
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
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
(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2、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自留山地被征用补偿费归谁自留山地被征用补偿费用分配如下:
1、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
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3、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法律分析:
有些县市对农户经营的自留山、责任山补偿标准为每亩19.5元,但是广州在2016年自留山的每亩按26元补偿。
自留山、责任山的补偿金补偿给农户,集体山的损失补偿金要求把70%以上的部份按股份均分到户。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了解掌握居民的生活情况,发现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人员,应当主动为其依法办理供养。
第十八条 特困供养人员不再符合供养条件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终止供养并予以公示。
第四十七条 国家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第四十八条 申请临时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救助金额较小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
情况紧急的,可以按照规定简化审批手续。
1、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3、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
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
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
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分析:
归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依法无偿划拨给农民建房的,农民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宅基地被征用的补偿款,应当归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属于个人财产。
宅基地被征用的补偿款中,建筑物的补偿部分,应当归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1、自留山被征用赔偿款应该归谁所有呢
2、自留山被征用赔偿标准多少钱一个平方
3、自留山被征用赔偿标准
4、自留山被征用赔偿款是不是归承包人所有
5、自留山补偿归谁
6、自留山被侵占找哪个部门
7、自留山被侵占如何处理
8、自留山可以强制征收吗
9、农村自留山被政府征用
10、自留山征收补偿多少钱一亩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自留山被征用赔偿款应该归谁,自留山被征用赔偿款应该归谁”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自留山被征用赔偿款应该归谁,自留山被征用赔偿标准
内容审核:段园莉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