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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确权截止时间,宅基地确权有截止日期吗

姜卫星律师

姜卫星律师

督导律师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合同纠纷

  行政诉讼纠纷,尤其擅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案件、企业厂房拆迁、集体土地(宅基地、耕地等)征收案件、违法建设纠纷案件。七年从事行政诉讼法领域经验,办理并参与处理因征收引发的纠纷几百起,涵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集体土地征收引发的土地、住宅、地上附属物等纠纷、企业拆迁、违法建设纠纷、集体诉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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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确权截止时间,宅基地确权有截止日期吗

一、宅基地确权有截止日期吗

农村宅基地确权没有明确的截止日期。宅基地确权的时间取决于各地区的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宅基地确权的过程包括申报、权属调查、审核与公告、审批、登记注册以及颁发土地证等步骤,这一过程需要一定时间来完成。

此外,如果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来进行宅基地确权,那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这意味着,如果自宅基地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时间已经超过三年,且没有中断、中止或延长诉讼时效的情况下,可能无法通过诉讼方式进行确权。但请注意,如果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

因此,虽然没有明确的截止日期,但为了确保自己的权益,建议尽快进行宅基地确权的相关手续。

二、宅基地怎么确权

法律分析:

关于宅基地确权截止时间的具体详细日期,要据当地政府部门安排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

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屋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三、宅基地确权截止时间是

宅基地确权截止时间是2020年底,具体日期根据当地政府部门安排决定。

宅基地确权需要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

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召开其村民会议就村民提出申请进行讨论;

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报乡人民政府审核。

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具有特定性,仅限于依法建造并保有个人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法律规定将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界定为“占有和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农村村民所建住房以及与居住生活有关的其他建筑物和设施,如住房、车库、厕所、沼气池、牛棚、猪圈等。

宅基地使用权的初始取得具有无偿性。

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权利,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偿取得、无偿使用。

一、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期限限制。

我国现行法律没有对宅基地使用权的期限进行限制性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因期限届满而消灭。

因此,宅基地使用权是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用益物权。

二、宅基地使用权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比较1、宅基地使用权与建设用地使用权都是利用他人土地从事建造活动,且均可在集体土地上设立,但两者仍属性质不同的用益物权:

2、权利主体的身份限制不同。

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且限于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基本上没有限制,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无不可。

3、权利内容不同。

例如,宅基地使用权不能转让、抵押或投资人股,而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抵押及出资。

4、取得方式不同。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采取审批的方式,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通过出让或划拨方式。

5、设立要件不同。

宅基地使用权无须登记即可设立,而建设用地使用权以登记作为生效要件。

6、是否有偿不同。

宅基地使用权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偿取得,而以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必须缴纳土地出让金。

7、存续期限不同。

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期限限制,而建设用地使用权有明确的期限,且不得超过法定的最高期限。

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六条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应当与旧村改造、土地整理、宅基地复垦相结合,充分利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村周边的丘陵坡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建造住宅,不得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造住宅。

第七条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包括新建、扩建、移建、拆建)应当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报批手续;涉及交通、林地、水利等用地的,还应分别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或同意。

___ 第八条 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

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第十七条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并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的,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

四、农村宅基地怎么确权

法律分析:

农村宅基地确权的步骤如下:

第一、由宅基地的使用权人,也就是现在在使用宅基地的人,领取由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

第二、村民使用的宅基地还要当地村委会或者镇政府出具土地来源的证明。

第三、当地的国土部]根据农民的申请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

第四、测量过程中,还要组织这块地的相邻地块的农民一起去现场指认各自界限,并且在双方都认可的界限、界址点共同签名盖章。

第五、测量完毕,经土地主管部门审核,认为界限清楚没有争议的进行公告。

第六、经过公告,而且没有人提出异议的宅基地,在公告期满后,由当地县政府签发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规定农村宅基地属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只有该组织成员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五、宅基地确权截止时间

法律分析:

关于宅基地确权截止时间的具体详细日期,要据当地政府部门安排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

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屋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六、农村宅基地房屋确权规定

法律分析:

农村宅基地确权需要权利人主动申请,申请程序如下:

1. 申请:

由村民向本辖区内国土资源所(或国土资源分局)提出书面申请;

2. 权属审核:

各国土资源所(分局)进行土地登记资料的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审核;

经审核无异议的,以国土资源局名义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日;

公告到期后,统一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批;

3.注册登记:

填写《土地登记卡》和《共用宗土地登记卡目录》,填写《土地归户卡》,组装《土地登记簿》,并进行材料归档;

4.颁发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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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宅基地确权截止时间,宅基地确权截止时间

内容审核:姜卫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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