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律师,秉承“专业、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具有扎实的法律专业功底和实务操作经验,案件分析逻辑性强,庭审风格敏锐善辩。常年办理征收拆迁案件,严谨负责,办案效率高,能够准确归纳案件争议焦点。长期关注弱势群体权利,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尤其擅长处理群体案件,善于寻找案件突破点。
法律分析:长治市拆迁规划:长治市将进入“高铁时代”特别是太焦高铁长治东站建成后将成为长治市展示城市形象的重要窗口,东外环拓宽项目是提升城市对外形象,改善城市环境面貌的重大民生工程。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
扩区、调区后的长治高新区起步区紧邻长治王村机场,且将太焦城际铁路长治东站纳入范围内。
优越的对外交通条件将带动长治高新区起步区构建长治市新的交通门户,引领长治未来的整体发展。
整体空间格局和交通区位条件的转变需要通过规划来进行梳理,从而优化内部架构,实现转型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法律分析:
长治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长治经开区”)位于长治市主城区南部,范围涉及长治市潞州区(原城区)和上党区(原长治县)。
2017年,长治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方案提出,整合长治县科工贸产业园和城区城南工业园,设立长治经济技术开发区,打造军民融合示范园区。
同年9月,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函〔2017〕119号)正式批复,同意设立长治经济技术开发区,纳入省级开发区管理序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法律分析:
长治市拆迁规划:长治市将进入“高铁时代”特别是太焦高铁长治东站建成后将成为长治市展示城市形象的重要窗口,东外环拓宽项目是提升城市对外形象,改善城市环境面貌的重大民生工程。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
扩区、调区后的长治高新区起步区紧邻长治王村机场,且将太焦城际铁路长治东站纳入范围内。
优越的对外交通条件将带动长治高新区起步区构建长治市新的交通门户,引领长治未来的整体发展。
整体空间格局和交通区位条件的转变需要通过规划来进行梳理,从而优化内部架构,实现转型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法律分析:
这个要根据当地政府的政策.具体的拆迁有关事项要看项目规划。
拆迁启动的时间要看各地具体的征收项目了,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
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1、长治县国有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2、长治县国有土地征收补偿政策
3、长治县国有土地征收补偿办法
4、长治市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5、长治市征地补偿新标准2020
6、长治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
7、山西长治征地补偿标准文件2020
8、长治征地通知2020
9、长治市城市规划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10、长治市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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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长治县国有土地征收补偿,长治高新区起步区规划
内容审核:年宇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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