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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张先生土地被县政府强占,果树损毁!但正义必胜! 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律师团队强势出手, 为村民讨回公道并获法院公正判决。专业法律知识护身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张洁律师——7月18日上午10点30分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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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洁律师——7月18日上午10点30分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开庭
土地纠纷解决途径如下:
1、土地确权纠纷
土地确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以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2、土地侵权纠纷
土地侵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
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的,可以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
当事人也可不经行政调处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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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翁碧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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