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拆迁资讯

潍坊地面附着物补偿新标准,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摘要:本文介绍潍坊地面附着物补偿新标准,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关于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德州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潍坊征地地面附着物补偿有新标准,潍坊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不是固定的,山东省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潍坊地面附着物补偿新标准,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潍坊地面附着物补偿新标准,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在线咨询 >

潍坊地面附着物补偿新标准,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一、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法律主观:

种类类型名称单位规格补偿标准(元)青苗水田亩有种植 1600旱地(水浇地)亩有种植 1300地上附着物荔枝、龙眼平方米已投产 55枇杷、柚、香蕉平方米已投产 35芒果、石榴等杂果平方米已投产 25荔枝、龙眼株大苗、中苗、小苗 1 5、 1 0、5枇杷、柚、香蕉株大苗、中苗、小苗 1 0、 8、5芒果、石榴等杂果株大苗、中苗、小苗 8、 6、4其他地上附着物按照《莆田市征地 拆迁补偿安置标准 》附件 2、 3、 4、5的规定进行补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二、潍坊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不是固定的

法律主观:

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 征地 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三、《关于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

法律主观:

《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 土地补偿费 、 安置补助费 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四、德州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

近日,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调整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决定对潍坊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进行调整。

通知中,其中楼房的六级补偿标准中均有提高,一级钢筋砼结构由2007年补偿标准(650-850元/m2)提高到现行标准(1200-1400元/m2),比先前提高了73%。

二级砖混结构由2007年补偿标准(450-750元/m2)提高到现行标准(1100-1300元/m2),比先前提高了100%。

三级砖混结构由2007年补偿标准(400-650元/m2)提高到现行标准(1000-1200元/m2),比先前提高了110%。

四级砖混结构由2007年补偿标准(300-500元/m2)提高到现行标准(650-1100元/m2),比先前提高了119%。

五级砖混结构由2007年补偿标准(260-400元/m2)提高到现行标准(600-900元/m2),比先前提高了127%。

六级砖混结构由2007年补偿标准(220-300元/m2)提高到现行标准(500-650元/m2),比先前提高了121%。

对比发现,在新下发的《潍坊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中,平房的四种级别、钢结构房的三种级别、简易房、简易棚、畜禽舍、硬化地面以及蔬菜大棚、乔木、果蔬等都有了比先前高出不少的新补偿标准,其中乔木(胸径小于5公分,松柏树小于3公分,可移栽的)由2007年补偿标准(2-4元/株)提高到现行标准(5-10元/株),比先前提高了150%。

补偿标准的提高,对于被征地的市民来讲,无疑是十分利好的消息。

此外,关于调整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中还明确提到了,本标准公布之前已进行征地补偿的,按原标准执行;已征地但尚未补偿的,按本标准执行;同一项目尚未补偿完毕的,统一按本标准执行。

新颁布的《潍坊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自2015年2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2月6日。

五、潍坊征地地面附着物补偿有新标准

近日,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调整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决定对潍坊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进行调整。

通知中,其中楼房的六级补偿标准中均有提高,一级钢筋砼结构由2007年补偿标准(650-850元/m2)提高到现行标准(1200-1400元/m2),比先前提高了73%。

二级砖混结构由2007年补偿标准(450-750元/m2)提高到现行标准(1100-1300元/m2),比先前提高了100%。

三级砖混结构由2007年补偿标准(400-650元/m2)提高到现行标准(1000-1200元/m2),比先前提高了110%。

四级砖混结构由2007年补偿标准(300-500元/m2)提高到现行标准(650-1100元/m2),比先前提高了119%。

五级砖混结构由2007年补偿标准(260-400元/m2)提高到现行标准(600-900元/m2),比先前提高了127%。

六级砖混结构由2007年补偿标准(220-300元/m2)提高到现行标准(500-650元/m2),比先前提高了121%。

对比发现,在新下发的《潍坊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中,平房的四种级别、钢结构房的三种级别、简易房、简易棚、畜禽舍、硬化地面以及蔬菜大棚、乔木、果蔬等都有了比先前高出不少的新补偿标准,其中乔木(胸径小于5公分,松柏树小于3公分,可移栽的)由2007年补偿标准(2-4元/株)提高到现行标准(5-10元/株),比先前提高了150%。

补偿标准的提高,对于被征地的市民来讲,无疑是十分利好的消息。

此外,关于调整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中还明确提到了,本标准公布之前已进行征地补偿的,按原标准执行;已征地但尚未补偿的,按本标准执行;同一项目尚未补偿完毕的,统一按本标准执行。

新颁布的《潍坊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自2015年2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2月6日。

六、山东省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主观:

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 征地 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潍坊市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

2、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

3、2017年潍坊市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4、《关于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

5、潍坊市征地附属物补偿标准

6、潍坊地皮

7、潍坊市占地赔偿标准

8、潍坊地皮价格

9、2020潍坊征地补偿标准

10、潍坊市征地补偿标准出台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潍坊地面附着物补偿新标准,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潍坊地面附着物补偿新标准,潍坊征地地面附着物补偿有新标准

内容审核:马欢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

推荐律师 更多

杨在明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马丽芬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