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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属于专属管辖么,农建房政专属管辖是哪四种合同

贾波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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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属于专属管辖么,农建房政专属管辖是哪四种合同

一、农建房政专属管辖是哪四种合同

农建房政合同不属于专属管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不属于必须由房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的专属管辖案件。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可以推定不属于。专属管辖内容如下: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会降低或丧失其性能和使用价值的地面附着物。如土地、矿山、建筑物等。将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规定为专属管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通行做法;

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港口作业是指船舶进出港口进行调度、装卸货物、排除障碍等作业。港口作业所造成的纠纷,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指海事法院)管辖。有利于法院调查、勘验、了解情况,及时、正确地裁判;

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之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遗产是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在确定“主要遗产”时,一般以不动产所在地作为主要遗产地,动产有多项的,则以价值高的动产所在地作为主要遗产的。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 专属管辖有分为国内专属管辖与涉外专属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政建农房专属管辖 -法律知识

农建房政合同不属于专属管辖合同。

专属管辖内容如下: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之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农建房政合同是否属于专属管辖合同

法律分析:

专属管辖原则规定,涉及不动产的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政建农房专属管辖

法律分析:

农建房政合同不属于专属管辖合同。

专属管辖内容如下: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之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农建房政合同是否属于专属管辖合同?

法律分析:

农建房政合同不属于专属管辖合同。

专属管辖内容如下: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之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农建房政专属管辖的四种合同类型是什么?

农建房政合同不属于专属管辖合同。

专属管辖内容如下: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之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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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属于专属管辖么吗

2、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效力

3、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民事还是行政

4、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性质

5、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生效必须通过的专门程序

6、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行政协议吗

7、拆迁安置协议属于民事还是行政

8、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主体

9、拆迁补偿协议和安置协议的区别

10、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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