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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新区石板凳镇今年是否有拆迁计划,这个问题涉及到具体的地区规划和政策决策,因此无法直接给出确定的答案。然而,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如果东部新区石板凳镇有拆迁计划,那么相关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及时进行公告。
具体来说: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进行公告。公告中会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因此,如果东部新区石板凳镇有拆迁计划,那么相关的政府部门应当会发布这样的公告。
同样的法规还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并将调查结果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所以,如果拆迁计划已经确定,那么相关的调查登记工作也应该已经开始或者即将开始。
综上所述,要了解东部新区石板凳镇是否有拆迁计划,建议关注当地政府的公告和相关信息发布。如果有拆迁计划,那么政府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公告和补偿安置工作。
本次公告范围位于新都区石板滩街道木兰社区,本次村庄规划规划内容如下:
规划范围:
木兰社区行政区划全域,面积4.97平方公里;
建设用地规模:
木兰社区规划村庄建设用地97.12公顷,包含村民住宅用地43.98公顷,村庄公共服务用地0.34公顷,村庄产业用地39.76公顷,村庄基础设施用地13.04公顷。
木兰社区非村庄建设用地46.52公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法律分析:
本次公告范围位于新都区石板滩街道木兰社区,本次村庄规划规划内容如下:
规划范围:
木兰社区行政区划全域,面积4.97平方公里;
建设用地规模:
木兰社区规划村庄建设用地97.12公顷,包含村民住宅用地43.98公顷,村庄公共服务用地0.34公顷,村庄产业用地39.76公顷,村庄基础设施用地13.04公顷。
木兰社区非村庄建设用地46.52公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法律分析:
本次公告范围位于新都区石板滩街道木兰社区,本次村庄规划规划内容如下:
规划范围:
木兰社区行政区划全域,面积4.97平方公里;
建设用地规模:
木兰社区规划村庄建设用地97.12公顷,包含村民住宅用地43.98公顷,村庄公共服务用地0.34公顷,村庄产业用地39.76公顷,村庄基础设施用地13.04公顷。
木兰社区非村庄建设用地46.52公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法律分析:
本次公告范围位于新都区石板滩街道木兰社区,本次村庄规划规划内容如下:
规划范围:
木兰社区行政区划全域,面积4.97平方公里;
建设用地规模:
木兰社区规划村庄建设用地97.12公顷,包含村民住宅用地43.98公顷,村庄公共服务用地0.34公顷,村庄产业用地39.76公顷,村庄基础设施用地13.04公顷。
木兰社区非村庄建设用地46.52公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本次公告范围位于新都区石板滩街道木兰社区,本次村庄规划规划内容如下:
规划范围:
木兰社区行政区划全域,面积4.97平方公里;
建设用地规模:
木兰社区规划村庄建设用地97.12公顷,包含村民住宅用地43.98公顷,村庄公共服务用地0.34公顷,村庄产业用地39.76公顷,村庄基础设施用地13.04公顷。
木兰社区非村庄建设用地46.52公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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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石板滩拆迁补偿标准,石板滩规划有哪些村规划呢?
内容审核:冯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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