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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征地补偿款归个人还是集体,修高速征地征山的钱归集体还是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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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征地补偿款归个人还是集体,修高速征地征山的钱归集体还是私人

湖南征地补偿款归个人还是集体,修高速征地征山的钱归集体还是私人

一、修高速征地征山的钱归集体还是私人

修高速征地征山的补偿款归属问题,主要涉及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可以明确以下几点: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应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这是因为我国实行的是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土地属于全民所有或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在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时,应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应的补偿。

二、安置补助费

安置补助费的归属则根据安置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如果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那么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若由其他单位安置,则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该安置单位。如果不需要统一安置,安置补助费可以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其保险费用。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费归其所有者所有。这意味着,如果农民在土地上种植了作物或建造了附着物,那么在征收土地时,应给予他们相应的补偿。

综上所述,修高速征地征山的钱并非全部归集体或私人所有,而是根据补偿款的性质和用途进行合理分配。其中,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安置补助费根据安置方式确定归属,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则归其所有者所有。

二、修高速征地补偿款怎么分配?

法律分析:

修高速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如下:

土地补偿费应归集体所有,应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

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应分配给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具体分配可以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三、修高速征地补偿款怎么分配

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款归属如下:

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款归谁:

土地补偿费应归集体所有,应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

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应分配给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具体分配可以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一、土地被征收补偿款转让问题:

土地流转后,土地补偿款应当归集体所有,其分配范围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

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其分配范围是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其分配范围是对该地具有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

集体土地上的坟地征收补偿款给谁?1、归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有;

2、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其中,土地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针;

3、对被征土地上的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针对失地农民。

前二项对象为物,系对物因征地受到的损失的补偿,基于损失与补偿的法律因果。

后一项对象为人,系对征地后失地农民的劳力安置,该项是基于法律强制性规定;

4、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这些补偿费的权属亦作出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综上所述,土地补偿费应归集体所有,应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

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应分配给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具体分配可以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需要征收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内容。

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采用有利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

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土地现状调查应当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对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状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有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评估结果是申请征收土地的重要依据。

四、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款归谁所有

法律分析:

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五、新修高速公路土地怎样征收

法律分析:

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六、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修建高速公路?

法律分析:

修高速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如下:

土地补偿费应归集体所有,应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

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应分配给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具体分配可以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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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张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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