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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 有偿使用费 征收标准,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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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 有偿使用费 征收标准,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收费标准

一、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收费标准

法律主观:

农村宅基地补偿标准没有统一的赔偿标准数额,农村村民可以选择补偿方式为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其征收补偿应当要公平合理,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二、农村宅基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一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费的收费标准根据地方政府规定,不得高于土地出让或出租收益的20%。

同时,对低保、五保等特殊困难群体和贫困户等给予优惠。

在农村宅基地使用中,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要求,需要缴纳有偿使用费。

这项费用包括基地征用时的补偿金、基地的管理费、以及维护和修缮费用等。

而其收费标准是由地方政府制定并公布的,不能高于土地出让或出租收益的20%。

同时,对于低保、五保等特殊困难群体和贫困户等给予优惠政策,具体的优惠标准也由地方规定。

地方政府应当公示收费标准,并加强监管,确保资金使用透明合规。

什么情况下可以不收取宅基地有偿使用费?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但属于承包人、集体成员个人的使用权,因此在个人使用的情况下可以不收取有偿使用费。

但若宅基地用于经营性活动或出租等商业用途,则需要缴纳相应的有偿使用费。

关于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费的收费标准,其实现实操作中被认为是存在较大争议的问题之一。

同时也需呼吁地方政府更多倾听农民的声音,确保政策出台更符合实际情况以及群众需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对承包人、集体成员个人的使用权,应当缴纳有偿使用费。

有偿使用费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

三、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费收费标准

法律分析:

农村宅基地政策:

1.农村宅基地实行了一户一宅的政策,规定了农村的村民一户人口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必须按照批准规定建设。

2.闲置的农村宅基地可以出租给他人发展农家乐、民宿等新兴经营方式,但租赁期限不可以超过二十年。

3.农村宅基地也可以将使用权转让、出卖给投资者,投资者享有同样的权益。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 第三条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应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

经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应严格按照“建新拆旧”要求,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对历史形成的宅基地面积超标和“一户多宅”等问题,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分类进行认定和处置。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四、农村宅基地政策

法律分析:

农村宅基地征地补偿标准:

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造成的经济损失支付补偿;

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补偿;

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向该所在人支付补偿;

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富余劳动力支付补偿。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第二款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五、农村宅基地征地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

农村宅基地征地补偿标准:

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造成的经济损失支付补偿;

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补偿;

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向该所在人支付补偿;

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富余劳动力支付补偿。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第二款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六、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费怎么算?

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费的收费标准根据地方政府规定,不得高于土地出让或出租收益的20%。

同时,对低保、五保等特殊困难群体和贫困户等给予优惠。

在农村宅基地使用中,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要求,需要缴纳有偿使用费。

这项费用包括基地征用时的补偿金、基地的管理费、以及维护和修缮费用等。

而其收费标准是由地方政府制定并公布的,不能高于土地出让或出租收益的20%。

同时,对于低保、五保等特殊困难群体和贫困户等给予优惠政策,具体的优惠标准也由地方规定。

地方政府应当公示收费标准,并加强监管,确保资金使用透明合规。

什么情况下可以不收取宅基地有偿使用费?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但属于承包人、集体成员个人的使用权,因此在个人使用的情况下可以不收取有偿使用费。

但若宅基地用于经营性活动或出租等商业用途,则需要缴纳相应的有偿使用费。

关于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费的收费标准,其实现实操作中被认为是存在较大争议的问题之一。

同时也需呼吁地方政府更多倾听农民的声音,确保政策出台更符合实际情况以及群众需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对承包人、集体成员个人的使用权,应当缴纳有偿使用费。

有偿使用费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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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黄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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