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拆迁资讯

拆迁安置房为公租房怎么办,拿了安置房子女还可以单独申请公租房吗

摘要:本文介绍拆迁安置房为公租房怎么办,拿了安置房子女还可以单独申请公租房吗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拆迁安置房怎么公证给子女,如何申请公租房公租房安置范围有哪些,拆迁安置房能否公证给子女,申请了公租房,还可以拿拆迁安置房吗,父母申请了公租房子女还能申请吗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拆迁安置房为公租房怎么办,拿了安置房子女还可以单独申请公租房吗

拆迁安置房为公租房怎么办,拿了安置房子女还可以单独申请公租房吗

一、拿了安置房子女还可以单独申请公租房吗

拿了安置房的子女是否可以单独申请公租房,取决于具体情况和相关政策。

首先,公租房的申请通常受到一系列条件的限制,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的收入状况、住房条件、家庭人口等。因此,即使已经拥有了安置房,也并不意味着就不能申请公租房。但是,如果安置房已经满足了家庭的住房需求,那么可能就不再符合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其次,公租房政策可能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在某些地区,拥有安置房的子女可能仍有机会申请公租房,但可能需要满足更严格的条件。例如,可能需要证明其收入低于一定水平,或者家庭人口众多而住房条件仍然紧张等。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公租房是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旨在帮助住房困难的家庭。如果已经拥有了适当的住房条件,那么将公租房资源留给更需要的人可能更为合适。

综上所述,拿了安置房的子女是否可以单独申请公租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政策来判断。建议咨询当地的住房保障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另外,从法律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规定拥有安置房的子女不能申请公租房。然而,公租房的申请和分配通常受到地方性法规和政策的约束,因此需要结合当地的具体规定来进行分析和判断。

二、申请了公租房,还可以拿拆迁安置房吗

房产过户的形式有哪些1、继承是房产过户形式中的一种,法定继承房产是不用缴纳契税的,但需到当地的税务部门办理免缴手续,但如果是非法定继承房产,则需缴纳一定的契税,但各省的缴纳标准不同。

此外,房产继承无法享受税收优惠,还需缴纳八十元的登记费与二十八元的工本费;

2、赠与就是父母自愿把个人房产无偿赠与给子女,一般情况下,直系亲属之间赠与房产比较方便,赠与房产需要缴纳印花税、评估费、登记费及公证费,按规定受赠人还需缴纳契税,契税一般为房屋评估价的百分之三;

3、如果房父母把房子卖给子女,那么交易方式与普通商品房的交易方式一样,交易过程中支付的税费也相同,但如果该房屋为父母的唯一房产,房产证已满五年,且子女是首次买房,可以免交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

拆迁房可以过户给子女。

国家在公共利益需要的情况下,可以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征收拆迁房屋,要给予经济补偿,而经济补偿有产权转移和经济补偿两种,被拆迁人取得安置房完整产权后,可以通过赠与或者买卖的方式过户给子女,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三、拆迁安置房怎么公证给子女

拆迁公租房,对承租人的安置方式有:

承租人与被拆迁人解除租赁关系的可以要求适当的补偿以及相应损失的赔偿;

承租人与被拆迁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可以要求被拆迁人对承租人进行安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四、如何申请公租房公租房安置范围有哪些

拆迁安置房能公证给子女,但是要取得产权证并办理过户手续。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五、拆迁安置房能否公证给子女

拆迁安置房能公证给子女,但是要取得产权证并办理过户手续。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六、父母申请了公租房子女还能申请吗

房产过户的形式有哪些1、继承是房产过户形式中的一种,法定继承房产是不用缴纳契税的,但需到当地的税务部门办理免缴手续,但如果是非法定继承房产,则需缴纳一定的契税,但各省的缴纳标准不同。

此外,房产继承无法享受税收优惠,还需缴纳八十元的登记费与二十八元的工本费;

2、赠与就是父母自愿把个人房产无偿赠与给子女,一般情况下,直系亲属之间赠与房产比较方便,赠与房产需要缴纳印花税、评估费、登记费及公证费,按规定受赠人还需缴纳契税,契税一般为房屋评估价的百分之三;

3、如果房父母把房子卖给子女,那么交易方式与普通商品房的交易方式一样,交易过程中支付的税费也相同,但如果该房屋为父母的唯一房产,房产证已满五年,且子女是首次买房,可以免交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

拆迁房可以过户给子女。

国家在公共利益需要的情况下,可以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征收拆迁房屋,要给予经济补偿,而经济补偿有产权转移和经济补偿两种,被拆迁人取得安置房完整产权后,可以通过赠与或者买卖的方式过户给子女,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拆迁安置房为公租房怎么办理

2、拆迁安置房 公租房

3、拆迁安置房为公租房怎么办手续

4、拆迁安置的公租房

5、公租房拆迁后获得的安置房的产权名字归谁

6、拆迁户公租房

7、拆迁安置房是公房

8、拆迁分的公租房是个人的吗

9、拆迁补偿的公租房

10、回迁安置房变成了公租房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安置房为公租房怎么办,拿了安置房子女还可以单独申请公租房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安置房为公租房怎么办,拆迁安置房能否公证给子女

内容审核:席炎飞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推荐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 首席拆迁律师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马丽芬
合伙人律师 督导律师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