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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区动迁补偿标准,2023年最新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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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区动迁补偿标准,2023年最新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征地补偿标准

于洪区动迁补偿标准,2023年最新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征地补偿标准

一、2023年最新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征地补偿标准

你好,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沈阳市于洪区动迁规划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土地共有七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

北陵街道(沙河子村、小韩村、塔湾村、下坎子村)。

补偿标准:

区片价:

360000元/亩;

建设用地:

360000元/亩;

未利用地:

2880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

北陵街道(包道村、八家子村)。

补偿标准:

区片价:

260000元/亩;

建设用地:

260000元/亩;

未利用地:

20800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

造化街道(小转村)。

补偿标准:

区片价:

160000元/亩;

建设用地:

160000元/亩;

未利用地:

128000元/亩。

四类区片区片范围:

城东湖街道、南阳湖街道、于洪街道(北李官村)。

补偿标准:

区片价:

104000元/亩;

建设用地:

104000元/亩;

未利用地:

83200元/亩。

五类区片区片范围:

于洪街道(红旗台村、丁香村、姚家村)、造化街道(大转村、后丁香村、造化村)。

补偿标准:

区片价:

81000元/亩;

建设用地:

81000元/亩;

未利用地:

66560元/亩。

六类区片区片范围:

造化街道(关家村、刘家村、旺牛村、明星村、白家村、郭大桥村、闸上村、高力村)、于洪街道(东民村、前民村、西和平村)、平罗街道(三家子村、上蒲河村、前辛台村、后辛台村、平罗一村、平罗二村、平罗三村、秋家村、黄土坎村)、马三家街道(兰屯村、小三家村、永安桥村、马三家村)、大兴街道。

补偿标准:

区片价:

57000元/亩;

建设用地:

57000元/亩;

未利用地:

45600元/亩。

七类区片区片范围:

沙岭街道、平罗街道(二台子村、北三台子村、富强村、王家村、白辛台村、误兵林村、陆家村、青堆子村)、马三家街道(东三十家、东大林村、东甸子村、北甸子村、古城子村、大房身村、岔路村、拉马台村、教养院、曹台村、皮台村、范屯村、西三十家村、西大林村、边台村、静安村)、光辉街道。

补偿标准:

区片价:

44000元/亩;

建设用地:

44000元/亩;

未利用地:

352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如您对这一补偿标准还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专业拆迁律师,我们的律师将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三、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土地共有七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

北陵街道(沙河子村、小韩村、塔湾村、下坎子村)。

  补偿标准:

区片价:

360000元/亩;

建设用地:

360000元/亩;

未利用地:

2880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

北陵街道(包道村、八家子村)。

  补偿标准:

区片价:

260000元/亩;

建设用地:

260000元/亩;

未利用地:

20800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

造化街道(小转村)。

  补偿标准:

区片价:

160000元/亩;

建设用地:

160000元/亩;

未利用地:

128000元/亩。

  四类区片区片范围:

城东湖街道、南阳湖街道、于洪街道(北李官村)。

  补偿标准:

区片价:

104000元/亩;

建设用地:

104000元/亩;

未利用地:

83200元/亩。

  五类区片区片范围:

于洪街道(红旗台村、丁香村、姚家村)、造化街道(大转村、后丁香村、造化村)。

  补偿标准:

区片价:

81000元/亩;

建设用地:

81000元/亩;

未利用地:

66560元/亩。

  六类区片区片范围:

造化街道(关家村、刘家村、旺牛村、明星村、白家村、郭大桥村、闸上村、高力村)、于洪街道(东民村、前民村、西和平村)、平罗街道(三家子村、上蒲河村、前辛台村、后辛台村、平罗一村、平罗二村、平罗三村、秋家村、黄土坎村)、马三家街道(兰屯村、小三家村、永安桥村、马三家村)、大兴街道。

  补偿标准:

区片价:

57000元/亩;

建设用地:

57000元/亩;

未利用地:

45600元/亩。

  七类区片区片范围:

沙岭街道、平罗街道(二台子村、北三台子村、富强村、王家村、白辛台村、误兵林村、陆家村、青堆子村)、马三家街道(东三十家、东大林村、东甸子村、北甸子村、古城子村、大房身村、岔路村、拉马台村、教养院、曹台村、皮台村、范屯村、西三十家村、西大林村、边台村、静安村)、光辉街道。

  补偿标准:

区片价:

44000元/亩;

建设用地:

44000元/亩;

未利用地:

352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如您对这一补偿标准还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专业拆迁律师,我们的律师将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四、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征地赔偿标准是怎样

法律分析:

于洪区拆迁范围:

东起沈山铁路线,西至沈山线铁路,南至广业西路,北至小浑河。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五、沈阳于洪区拆迁规划

法律分析:

于洪区拆迁范围:

东起沈山铁路线,西至沈山线铁路,南至广业西路,北至小浑河。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六、最新沈阳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土地共有七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

北陵街道(沙河子村、小韩村、塔湾村、下坎子村)。

补偿标准:

区片价:

360000元/亩;

建设用地:

360000元/亩;

未利用地:

2880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

北陵街道(包道村、八家子村)。

补偿标准:

区片价:

260000元/亩;

建设用地:

260000元/亩;

未利用地:

20800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

造化街道(小转村)。

补偿标准:

区片价:

160000元/亩;

建设用地:

160000元/亩;

未利用地:

128000元/亩。

四类区片区片范围:

城东湖街道、南阳湖街道、于洪街道(北李官村)。

补偿标准:

区片价:

104000元/亩;

建设用地:

104000元/亩;

未利用地:

83200元/亩。

五类区片区片范围:

于洪街道(红旗台村、丁香村、姚家村)、造化街道(大转村、后丁香村、造化村)。

补偿标准:

区片价:

81000元/亩;

建设用地:

81000元/亩;

未利用地:

66560元/亩。

六类区片区片范围:

造化街道(关家村、刘家村、旺牛村、明星村、白家村、郭大桥村、闸上村、高力村)、于洪街道(东民村、前民村、西和平村)、平罗街道(三家子村、上蒲河村、前辛台村、后辛台村、平罗一村、平罗二村、平罗三村、秋家村、黄土坎村)、马三家街道(兰屯村、小三家村、永安桥村、马三家村)、大兴街道。

补偿标准:

区片价:

57000元/亩;

建设用地:

57000元/亩;

未利用地:

45600元/亩。

七类区片区片范围:

沙岭街道、平罗街道(二台子村、北三台子村、富强村、王家村、白辛台村、误兵林村、陆家村、青堆子村)、马三家街道(东三十家、东大林村、东甸子村、北甸子村、古城子村、大房身村、岔路村、拉马台村、教养院、曹台村、皮台村、范屯村、西三十家村、西大林村、边台村、静安村)、光辉街道。

补偿标准:

区片价:

44000元/亩;

建设用地:

44000元/亩;

未利用地:

352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如您对这一补偿标准还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专业拆迁律师,我们的律师将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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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于洪区动迁补偿标准,沈阳于洪区拆迁规划

内容审核:李杨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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