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沈阳市于洪区动迁规划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土地共有七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
北陵街道(沙河子村、小韩村、塔湾村、下坎子村)。
补偿标准:
区片价:
360000元/亩;
建设用地:
360000元/亩;
未利用地:
2880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
北陵街道(包道村、八家子村)。
补偿标准:
区片价:
260000元/亩;
建设用地:
260000元/亩;
未利用地:
20800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
造化街道(小转村)。
补偿标准:
区片价:
160000元/亩;
建设用地:
160000元/亩;
未利用地:
128000元/亩。
四类区片区片范围:
城东湖街道、南阳湖街道、于洪街道(北李官村)。
补偿标准:
区片价:
104000元/亩;
建设用地:
104000元/亩;
未利用地:
83200元/亩。
五类区片区片范围:
于洪街道(红旗台村、丁香村、姚家村)、造化街道(大转村、后丁香村、造化村)。
补偿标准:
区片价:
81000元/亩;
建设用地:
81000元/亩;
未利用地:
66560元/亩。
六类区片区片范围:
造化街道(关家村、刘家村、旺牛村、明星村、白家村、郭大桥村、闸上村、高力村)、于洪街道(东民村、前民村、西和平村)、平罗街道(三家子村、上蒲河村、前辛台村、后辛台村、平罗一村、平罗二村、平罗三村、秋家村、黄土坎村)、马三家街道(兰屯村、小三家村、永安桥村、马三家村)、大兴街道。
补偿标准:
区片价:
57000元/亩;
建设用地:
57000元/亩;
未利用地:
45600元/亩。
七类区片区片范围:
沙岭街道、平罗街道(二台子村、北三台子村、富强村、王家村、白辛台村、误兵林村、陆家村、青堆子村)、马三家街道(东三十家、东大林村、东甸子村、北甸子村、古城子村、大房身村、岔路村、拉马台村、教养院、曹台村、皮台村、范屯村、西三十家村、西大林村、边台村、静安村)、光辉街道。
补偿标准:
区片价:
44000元/亩;
建设用地:
44000元/亩;
未利用地:
352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如您对这一补偿标准还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专业拆迁律师,我们的律师将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三、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征地补偿标准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土地共有七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
北陵街道(沙河子村、小韩村、塔湾村、下坎子村)。
补偿标准:
区片价:
360000元/亩;
建设用地:
360000元/亩;
未利用地:
2880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
北陵街道(包道村、八家子村)。
补偿标准:
区片价:
260000元/亩;
建设用地:
260000元/亩;
未利用地:
20800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
造化街道(小转村)。
补偿标准:
区片价:
160000元/亩;
建设用地:
160000元/亩;
未利用地:
128000元/亩。
四类区片区片范围:
城东湖街道、南阳湖街道、于洪街道(北李官村)。
补偿标准:
区片价:
104000元/亩;
建设用地:
104000元/亩;
未利用地:
83200元/亩。
五类区片区片范围:
于洪街道(红旗台村、丁香村、姚家村)、造化街道(大转村、后丁香村、造化村)。
补偿标准:
区片价:
81000元/亩;
建设用地:
81000元/亩;
未利用地:
66560元/亩。
六类区片区片范围:
造化街道(关家村、刘家村、旺牛村、明星村、白家村、郭大桥村、闸上村、高力村)、于洪街道(东民村、前民村、西和平村)、平罗街道(三家子村、上蒲河村、前辛台村、后辛台村、平罗一村、平罗二村、平罗三村、秋家村、黄土坎村)、马三家街道(兰屯村、小三家村、永安桥村、马三家村)、大兴街道。
补偿标准:
区片价:
57000元/亩;
建设用地:
57000元/亩;
未利用地:
45600元/亩。
七类区片区片范围:
沙岭街道、平罗街道(二台子村、北三台子村、富强村、王家村、白辛台村、误兵林村、陆家村、青堆子村)、马三家街道(东三十家、东大林村、东甸子村、北甸子村、古城子村、大房身村、岔路村、拉马台村、教养院、曹台村、皮台村、范屯村、西三十家村、西大林村、边台村、静安村)、光辉街道。
补偿标准:
区片价:
44000元/亩;
建设用地:
44000元/亩;
未利用地:
352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如您对这一补偿标准还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专业拆迁律师,我们的律师将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四、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征地赔偿标准是怎样法律分析:
于洪区拆迁范围:
东起沈山铁路线,西至沈山线铁路,南至广业西路,北至小浑河。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五、沈阳于洪区拆迁规划法律分析:
于洪区拆迁范围:
东起沈山铁路线,西至沈山线铁路,南至广业西路,北至小浑河。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六、最新沈阳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土地共有七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
北陵街道(沙河子村、小韩村、塔湾村、下坎子村)。
补偿标准:
区片价:
360000元/亩;
建设用地:
360000元/亩;
未利用地:
2880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
北陵街道(包道村、八家子村)。
补偿标准:
区片价:
260000元/亩;
建设用地:
260000元/亩;
未利用地:
20800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
造化街道(小转村)。
补偿标准:
区片价:
160000元/亩;
建设用地:
160000元/亩;
未利用地:
128000元/亩。
四类区片区片范围:
城东湖街道、南阳湖街道、于洪街道(北李官村)。
补偿标准:
区片价:
104000元/亩;
建设用地:
104000元/亩;
未利用地:
83200元/亩。
五类区片区片范围:
于洪街道(红旗台村、丁香村、姚家村)、造化街道(大转村、后丁香村、造化村)。
补偿标准:
区片价:
81000元/亩;
建设用地:
81000元/亩;
未利用地:
66560元/亩。
六类区片区片范围:
造化街道(关家村、刘家村、旺牛村、明星村、白家村、郭大桥村、闸上村、高力村)、于洪街道(东民村、前民村、西和平村)、平罗街道(三家子村、上蒲河村、前辛台村、后辛台村、平罗一村、平罗二村、平罗三村、秋家村、黄土坎村)、马三家街道(兰屯村、小三家村、永安桥村、马三家村)、大兴街道。
补偿标准:
区片价:
57000元/亩;
建设用地:
57000元/亩;
未利用地:
45600元/亩。
七类区片区片范围:
沙岭街道、平罗街道(二台子村、北三台子村、富强村、王家村、白辛台村、误兵林村、陆家村、青堆子村)、马三家街道(东三十家、东大林村、东甸子村、北甸子村、古城子村、大房身村、岔路村、拉马台村、教养院、曹台村、皮台村、范屯村、西三十家村、西大林村、边台村、静安村)、光辉街道。
补偿标准:
区片价:
44000元/亩;
建设用地:
44000元/亩;
未利用地:
352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如您对这一补偿标准还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专业拆迁律师,我们的律师将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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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1于洪动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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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于洪动迁补偿政策,沈阳于洪区拆迁规划
内容审核:李佳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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