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房屋拆迁

耕地上的房子拆迁补偿,耕地上盖的房子拆迁怎么赔偿

摘要:本文介绍耕地上的房子拆迁补偿,耕地上盖的房子拆迁怎么赔偿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一般耕地建房必须强拆吗,农村房屋拆迁宅基地如何补偿,耕地上建房造成拆迁,有补偿吗,农村拆迁宅基地怎么补偿,耕地建房拆迁后是否赔偿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耕地上的房子拆迁补偿,耕地上盖的房子拆迁怎么赔偿

耕地上的房子拆迁补偿,耕地上盖的房子拆迁怎么赔偿

一、耕地上盖的房子拆迁怎么赔偿

耕地上盖的房子拆迁赔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房屋补偿

房屋价值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应得到补偿。这通常是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二、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

搬迁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费用应得到补偿。

临时安置补偿:如果因拆迁需要临时安置,还应得到相应的临时安置补偿。这通常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三、其他补偿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如果房子用于商业目的,因拆迁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也应得到补偿。

奖励性补偿:为了鼓励被拆迁户积极协助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还可能提供奖励性补偿。

请注意,具体的补偿标准和方式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另外,由于耕地属于农用地,其上盖的房子可能涉及违法建筑问题。在拆迁赔偿时,这一点可能会影响补偿的数额和方式。因此,在涉及耕地上的房子拆迁时,务必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二、农村拆迁宅基地怎么补偿

耕地建房并不一定需要拆除,占用耕地建房需要向上级政府部门申请,同意后才可以建设。

其中需要使用耕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审核,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需要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报乡级人民政府批准。

农村耕地建房怎么申请1、申请。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d宅基地的,应向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用地原因和理由,并填写《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

2、初审。

村民小组和村民委员会对用地户的申请,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初步审查,并在村务公开栏向村民公布无意见后,在《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相应栏内加注意见、签名盖章并报乡人民政府;

3、审核。

村民委员会上报的《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乡国土所派员到现场,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等。

确认符合要求的,乡国土所提交乡人民政府会议研究同意后,以乡人民政府正式文件的形式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4、批准。

县国土资源局对乡国土所以乡(人民政府名义上报的宅基地审批请示文件、《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和花名册等文字材料严格审查并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下发批准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荒废耕地等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或者从事其他建设的,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三、一般耕地建房必须强拆吗

农村房屋拆迁宅基地的补偿如下:

1、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

3、在住房保障方面。

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屋拆迁有哪些程序1、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

4、发布《拆迁通告》;

5、选择确定评估机构;

6、入户调查;

7、评估结果公示;

8、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

9、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0、发放、领取补偿款;

11、拆除房屋。

四、农村房屋拆迁宅基地如何补偿

一般不会有,法律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

需要看具体情况,建议询问当地政府部门咨询实际情况。

一、对于违规征收土地,那将怎样处理?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留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首先要看是否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需要相关单位报省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由省市下达用地指标。

农民建房的用地指标一般由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审批,其他建设用地的用地指标由省人民政府负责审批。

涉及占用耕地的,需要履行补充耕地的义务。

获得用地指标后,由县级国土部门负责办理具体的用地审批。

农民建房由农户提出申请后,县国土局统一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

其他建设用地由县政府征收后通过招拍挂或者划拨提供给用地单位。

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者没有经过省市审批的建设用地属于违法用地

三、在村委安排的宅基地盖房算违建吗

在村委安排的宅基地盖房不算违建。

在合法获得的宅基地上建房,不属于违章建筑,农村居民建造住宅的,要经乡镇政府审核,并经县级政府批准后,方可以实施。

未经批准的,即为违法建筑。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

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

经国务院批准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根据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属于省级人民政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权限内的,根据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五、耕地上建房造成拆迁,有补偿吗

一般不会有,法律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

需要看具体情况,建议询问当地政府部门咨询实际情况。

一、对于违规征收土地,那将怎样处理?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留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首先要看是否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需要相关单位报省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由省市下达用地指标。

农民建房的用地指标一般由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审批,其他建设用地的用地指标由省人民政府负责审批。

涉及占用耕地的,需要履行补充耕地的义务。

获得用地指标后,由县级国土部门负责办理具体的用地审批。

农民建房由农户提出申请后,县国土局统一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

其他建设用地由县政府征收后通过招拍挂或者划拨提供给用地单位。

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者没有经过省市审批的建设用地属于违法用地

三、在村委安排的宅基地盖房算违建吗

在村委安排的宅基地盖房不算违建。

在合法获得的宅基地上建房,不属于违章建筑,农村居民建造住宅的,要经乡镇政府审核,并经县级政府批准后,方可以实施。

未经批准的,即为违法建筑。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

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

经国务院批准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根据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属于省级人民政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权限内的,根据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六、耕地建房拆迁后是否赔偿

耕地建房并不一定需要拆除,占用耕地建房需要向上级政府部门申请,同意后才可以建设。

其中需要使用耕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审核,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需要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报乡级人民政府批准。

农村耕地建房怎么申请1、申请。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d宅基地的,应向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用地原因和理由,并填写《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

2、初审。

村民小组和村民委员会对用地户的申请,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初步审查,并在村务公开栏向村民公布无意见后,在《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相应栏内加注意见、签名盖章并报乡人民政府;

3、审核。

村民委员会上报的《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乡国土所派员到现场,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等。

确认符合要求的,乡国土所提交乡人民政府会议研究同意后,以乡人民政府正式文件的形式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4、批准。

县国土资源局对乡国土所以乡(人民政府名义上报的宅基地审批请示文件、《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和花名册等文字材料严格审查并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下发批准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荒废耕地等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或者从事其他建设的,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耕地上的房子拆迁补偿怎么算

2、耕地上的房屋有补偿吗

3、耕地上的房子拆迁补偿多少

4、耕地上的房屋被征用要如何赔偿

5、耕地建了房拆迁了怎么办

6、在耕地上建房有拆迁补偿吗

7、耕地拆迁有几项补偿

8、耕地住房强拆给补助吗

9、农村耕地上建的房屋会拆除吗

10、在耕地上盖房子如果搬迁给钱吗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耕地上的房子拆迁补偿,耕地上盖的房子拆迁怎么赔偿”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耕地上的房子拆迁补偿,耕地上建房造成拆迁,有补偿吗

内容审核:张艳艳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推荐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 首席拆迁律师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马丽芬
合伙人律师 督导律师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