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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港区岗李乡张庄拆迁补偿办法,岗李乡拆迁安置补偿

摘要:本文介绍新郑港区岗李乡张庄拆迁补偿办法,岗李乡拆迁安置补偿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李村拆迁补偿标准,乡镇厂房拆迁补偿规定,岗集镇拆迁补偿标准,岗集拆迁,南岗子村今年能征收吗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新郑港区岗李乡张庄拆迁补偿办法,岗李乡拆迁安置补偿

新郑港区岗李乡张庄拆迁补偿办法,岗李乡拆迁安置补偿

一、岗李乡拆迁安置补偿

岗李乡的拆迁安置补偿会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地方的具体政策来执行。具体的补偿方式、标准和流程可能会因地区和项目的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包括农村房屋征收补偿费、农村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及农村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

以下是一些可能涉及的补偿方面: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具体标准由各市确定,一般会包括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人在搬迁和临时安置过程中的费用。

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补助和奖励: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困难补助是针对贫困人员进行的补助,公摊补助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奖励是指各拆迁人鼓励被拆迁人及时拆迁而给付的额外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具体的补助和奖励标准,由地方政府制定并公告。

此外,被拆迁人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拆迁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拆迁人计算、结清被拆迁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请注意,具体的补偿政策可能会根据地方政府的具体规定有所不同,被拆迁人应当详细了解并咨询相关部门,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二、岗集拆迁

法律主观:

就 农村拆迁补偿 标准是多少这个问题,有以下回答  我国最新的《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已经于2011年1月21日颁布实施,全国各省市已经根据此条例分别颁布了地方的实施细则或暂行办法等地方规章、政策。

下面为更好便于大家清楚的了解补偿项目,以 石家庄 为例并结合国务院条例,对补偿标准进行详解:

  国有土地上有两种补偿方式:

一、产权交换式补偿;

二、货币补偿。

  产权交换式补偿:

  一、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 房屋征收 决定公告之日被 征收房屋 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 拆迁 的居民进行参考。

如: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

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

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二、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

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

以石家庄为例(自主搬迁):

2012年搬迁费20元/平方米,按2次计算;

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逾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50%,预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第13个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第25个月起每月增加100%。

  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四、补助和奖励   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

困难补助是针对贫困人员进行的补助,依据当地政府出具的标准确定;

公摊补助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也会出具公摊补助标准。

如石家庄出具了《石家庄市市区被征收房屋公摊基准补助系数》。

奖励是指各拆迁人鼓励被拆迁人及时拆迁而给付的额外补偿。

具体标准,因地各一,但该费用不是强制性,是否给付仍看当地政策。

  五、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   房屋装修补偿也是先有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家电设备移机也是参照上述方式实施。

不过为统一、方便,各县市会依照市场价格出具具体的补偿标准,具体数额以发布时征收拆迁时出具的补偿标准为准。

  货币补偿方式。

  一、房屋价值补偿   补偿标准同产权交换一样,不过增加了一项:

即计算补偿金时将公摊补助面积计算在内一同作价。

  二、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   参照以上标准,仅支付12个月临时安置费,搬迁费与产权交换式搬迁费标准相同。

  三、其他补偿项目   对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只要符合条件,也享受各种困难补助、拆迁奖励、停产停业损失,及房屋专修、家电移机补偿等。

   集体土地 上 房屋拆迁补偿   目前, 集体土地征收 矛盾越来越突出,我国还没有专门制定一项为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规范性的法律、 法规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仍散见于土地管理法及地方性法规,但补偿标准较低,显然不符合实际农村经济发展情况。

国家相关法制部门正在制定当中,具体什么时间实施,尚不可知。

为便于做好拆迁工作,各县市在参照国家法规情况下,因地制宜,自行制定并提高了相应的补偿标准,如河北省出具了冀政(2008)32号文件。

农村征收拆迁包括农用地和 宅基地 两个方面,下面一一分述:

   农村宅基地 房屋补偿   因国家正在抓紧制定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 拆迁补偿 新标准,目前仍按生效的法律、法规进行补偿,宅地地上房屋仅作为附着物予以补偿。

相信新的法规出台后,可能完全参照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项目予以赔偿,再次我们将拭目以待。

在这里我只是简单估算应该补偿项目:

1、 宅基地补偿 费;

2、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

3、安置费和搬迁费;

4、困难补助和奖励;

5、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

5、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

  农用地征收补偿:

  一、土地补偿费:

计算方式:

各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出各地区土地征收的价格(区片价),乘以被征收土地的面积,就是土地补偿费标准。

未利用地按区片价的60%执行。

河北省区片价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 征地 地区片价的通知》。

如果以国家工程需要征收,则按新出台政策再详尽实施,未出台具体细则的,一般按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6倍支付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原则上20%归村集体所有,80%归承包人所有。

  二、安置补助费:

此补偿项目一般和土地补偿费合并计算,见国土资见(2004)238号文件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

如果分开计算的话,安置费标准则按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4倍。

此费用专款专用,用于补助需安置的人员。

如果是由村集体组织负责安置被征收土地人员的,该费用由村集体统一使用和安置。

  三、青苗补偿费或附着物补偿:

青苗补偿费按征地时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亦由各社区市政府出具具体补偿标准。

以石家庄市为例,石家庄市政府以石函办(2007)27号文件出具《石家庄征收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

其他市县也均有此规定。

被征收人可依据此标准计算这两项费用。

需要注明的是该两项费用均属 土地承包 者或附着物所有者全部所有,集体组织不能要求分割。

  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   城中村改造是最近几年政府倡导一种提高城市职能,改善城市环境的一项利国利民政策,其拆迁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拆迁有本质区别。

城中村改造拆迁是由政府倡导、开发商投资、村民自主拆迁一种三方结合方式,其拆迁主体是村集体组织自行自主拆迁。

而国有土地征收拆迁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拆迁,是以政府名义进行的拆迁,其拆迁主体具有本质的区别。

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项目,因村而异,一村一策,各城中村根据自身的条件和经济状况,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补偿方案确定。

但大体上分那么以下几个项目:

  一、一户宅基地置换300平方米同一地段高层住宅:

这是石家庄市政府倡导和决定的补偿方式,这是底线,不能低于此标准。

当然各村基本参照此标准履行,也有各别村甚至会提高补偿标准,如:

将300平方米以套内面积发给本集体组织村民。

  二、临时安置费、搬迁费:

临时安置费按15元/平方米计算,搬迁费按10元/平方米,按两次计算;

这是截至2011年的标准。

不过最近国有土地征收拆迁将该两项数额进行了提高。

城中村改造补偿想必也会参考此标准进行相应提高。

  三、地上房屋补偿款及装修款:

无明确具体标准可供参考,一般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当然评估机构有评估具体标准。

屋内装修补偿基本类似。

  四、停产停业损失:

该项费用主要很对营运性行房屋进行的补偿,如对沿街门帘、在城中村内的企业或公司进行的停业期间内补偿的损失,一般由协商确定或评估确定。

  五、拆迁奖励:

各村制定各村奖励标准,不能统一。

  六、电器移机费:

一般按市场价位进行补偿,目前家用电器移机费:

空调200元一台;

有线电视150元一户;

电话移机88元一部;

热水器100元一台等等.如拆迁时市场价格提高也相应提高补偿。

  七、其他补偿或补助:

各村根据以上标准或参考以上标准的基础上,另行对困难住户或另行支付和补偿费用,这主要村集体组织通过补偿方案确定,因村而定。

  综上叙述,因城中村改造实行\"一村一策\",各村补偿的项目并不一定按上述项目进行补偿,究其主因是各村经济发展状况不同 【法律条文】: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

第二百四十三条 【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贪污 、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李村拆迁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

对厂房进行拆迁时涉及到的补偿包括拆迁资产补偿、拆迁费用补偿、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等,不同地区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

工厂企业的征收补偿可以依据《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补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补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四、乡镇厂房拆迁补偿规定

被征收房屋室内装修补偿金额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或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确定。

临时安置过渡费补助标准:

按征收主房建筑面积每月6元/㎡计算,最低不低于400元/月·户。

被征收人主房选择一次性货币补偿的,一次性给予被征收人6个月的临时安置过渡费。

选择宅基地安置的,一次性给予被征收人8个月的临时安置过渡费;

期限延长的,从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偿费。

其中逾期12个月以内的增加50%,逾期13至24个月的增加100%;

逾期超过24个月的增加150%。

选择公寓房安置的,补助时间从签订征收合同起至取得公寓房钥匙,另再增加3个月。

临时安置期限暂定为36个月(签订征收合同时暂按12个月支付临时安置过渡补助费),期限延长的,从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偿费。

其中逾期12个月以内的增加50%;

逾期13至24个月的增加100%;

逾期超过24个月的增加150%。

一、拆迁过渡费怎么算?

在房屋拆迁中,由于各种原因,有部分开发小区房屋拆迁不能按期还房,导致被拆迁户在外租房过渡,根据国家规定,开发商应支付超期过渡费,其计算方式为:

1、住宅房屋:

从逾期之日起,逾期不足6个月(含第6个月)的,按月增加0.5倍临时安置补助费;

逾期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按月增加1倍临时安置补助费;

逾期1年以上的,按月增加2倍临时安置补助费。

增加的标准在原签订协议中的标准上增加。

2、生产、经营用房超过过渡期限的,其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拆迁协议确定的标准或评估机构确定的标准照发。

3、生产、经营用房超过过渡期限的,一年以上的(含一年)每年加发一次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也可按月发放。

二、临时安置费怎么算

1、拆迁居住房屋以期房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应当在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约定临时安置过渡期。

在约定的临时安置过渡期内,拆迁人应按本通知的规定发放给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临时安置补助费,发放标准按被拆除房屋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10元计算,每户每月低于600元的,按600元发放。

2、超过约定临时安置过渡期的,拆迁人应在原有基础上增发临时安置补助费,凡超过期限3个月以内(含)的,增发50%;

超过期限3个月以上的,增发100%。

3、实行产权置换的,临时安置费等于被拆除房屋及附属物的同区位、同类型住房的市场租金乘上过渡期限。

过渡期限按照补偿协议中约定的期限。

实行货币补偿的,应该按照应该根据实际情况也要给予适当的临时安置费。

五、岗集镇拆迁补偿标准

被征收房屋室内装修补偿金额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或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确定。

临时安置过渡费补助标准:

按征收主房建筑面积每月6元/㎡计算,最低不低于400元/月·户。

被征收人主房选择一次性货币补偿的,一次性给予被征收人6个月的临时安置过渡费。

选择宅基地安置的,一次性给予被征收人8个月的临时安置过渡费;

期限延长的,从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偿费。

其中逾期12个月以内的增加50%,逾期13至24个月的增加100%;

逾期超过24个月的增加150%。

选择公寓房安置的,补助时间从签订征收合同起至取得公寓房钥匙,另再增加3个月。

临时安置期限暂定为36个月(签订征收合同时暂按12个月支付临时安置过渡补助费),期限延长的,从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偿费。

其中逾期12个月以内的增加50%;

逾期13至24个月的增加100%;

逾期超过24个月的增加150%。

一、拆迁过渡费怎么算?

在房屋拆迁中,由于各种原因,有部分开发小区房屋拆迁不能按期还房,导致被拆迁户在外租房过渡,根据国家规定,开发商应支付超期过渡费,其计算方式为:

1、住宅房屋:

从逾期之日起,逾期不足6个月(含第6个月)的,按月增加0.5倍临时安置补助费;

逾期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按月增加1倍临时安置补助费;

逾期1年以上的,按月增加2倍临时安置补助费。

增加的标准在原签订协议中的标准上增加。

2、生产、经营用房超过过渡期限的,其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拆迁协议确定的标准或评估机构确定的标准照发。

3、生产、经营用房超过过渡期限的,一年以上的(含一年)每年加发一次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也可按月发放。

二、临时安置费怎么算

1、拆迁居住房屋以期房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应当在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约定临时安置过渡期。

在约定的临时安置过渡期内,拆迁人应按本通知的规定发放给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临时安置补助费,发放标准按被拆除房屋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10元计算,每户每月低于600元的,按600元发放。

2、超过约定临时安置过渡期的,拆迁人应在原有基础上增发临时安置补助费,凡超过期限3个月以内(含)的,增发50%;

超过期限3个月以上的,增发100%。

3、实行产权置换的,临时安置费等于被拆除房屋及附属物的同区位、同类型住房的市场租金乘上过渡期限。

过渡期限按照补偿协议中约定的期限。

实行货币补偿的,应该按照应该根据实际情况也要给予适当的临时安置费。

六、南岗子村今年能征收吗

法律主观:

就 农村拆迁补偿 标准是多少这个问题,有以下回答  我国最新的《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已经于2011年1月21日颁布实施,全国各省市已经根据此条例分别颁布了地方的实施细则或暂行办法等地方规章、政策。

下面为更好便于大家清楚的了解补偿项目,以 石家庄 为例并结合国务院条例,对补偿标准进行详解:

  国有土地上有两种补偿方式:

一、产权交换式补偿;

二、货币补偿。

  产权交换式补偿:

  一、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 房屋征收 决定公告之日被 征收房屋 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 拆迁 的居民进行参考。

如: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

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

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二、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

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

以石家庄为例(自主搬迁):

2012年搬迁费20元/平方米,按2次计算;

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逾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50%,预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第13个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第25个月起每月增加100%。

  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四、补助和奖励   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

困难补助是针对贫困人员进行的补助,依据当地政府出具的标准确定;

公摊补助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也会出具公摊补助标准。

如石家庄出具了《石家庄市市区被征收房屋公摊基准补助系数》。

奖励是指各拆迁人鼓励被拆迁人及时拆迁而给付的额外补偿。

具体标准,因地各一,但该费用不是强制性,是否给付仍看当地政策。

  五、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   房屋装修补偿也是先有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家电设备移机也是参照上述方式实施。

不过为统一、方便,各县市会依照市场价格出具具体的补偿标准,具体数额以发布时征收拆迁时出具的补偿标准为准。

  货币补偿方式。

  一、房屋价值补偿   补偿标准同产权交换一样,不过增加了一项:

即计算补偿金时将公摊补助面积计算在内一同作价。

  二、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   参照以上标准,仅支付12个月临时安置费,搬迁费与产权交换式搬迁费标准相同。

  三、其他补偿项目   对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只要符合条件,也享受各种困难补助、拆迁奖励、停产停业损失,及房屋专修、家电移机补偿等。

   集体土地 上 房屋拆迁补偿   目前, 集体土地征收 矛盾越来越突出,我国还没有专门制定一项为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规范性的法律、 法规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仍散见于土地管理法及地方性法规,但补偿标准较低,显然不符合实际农村经济发展情况。

国家相关法制部门正在制定当中,具体什么时间实施,尚不可知。

为便于做好拆迁工作,各县市在参照国家法规情况下,因地制宜,自行制定并提高了相应的补偿标准,如河北省出具了冀政(2008)32号文件。

农村征收拆迁包括农用地和 宅基地 两个方面,下面一一分述:

   农村宅基地 房屋补偿   因国家正在抓紧制定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 拆迁补偿 新标准,目前仍按生效的法律、法规进行补偿,宅地地上房屋仅作为附着物予以补偿。

相信新的法规出台后,可能完全参照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项目予以赔偿,再次我们将拭目以待。

在这里我只是简单估算应该补偿项目:

1、 宅基地补偿 费;

2、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

3、安置费和搬迁费;

4、困难补助和奖励;

5、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

5、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

  农用地征收补偿:

  一、土地补偿费:

计算方式:

各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出各地区土地征收的价格(区片价),乘以被征收土地的面积,就是土地补偿费标准。

未利用地按区片价的60%执行。

河北省区片价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 征地 地区片价的通知》。

如果以国家工程需要征收,则按新出台政策再详尽实施,未出台具体细则的,一般按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6倍支付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原则上20%归村集体所有,80%归承包人所有。

  二、安置补助费:

此补偿项目一般和土地补偿费合并计算,见国土资见(2004)238号文件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

如果分开计算的话,安置费标准则按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4倍。

此费用专款专用,用于补助需安置的人员。

如果是由村集体组织负责安置被征收土地人员的,该费用由村集体统一使用和安置。

  三、青苗补偿费或附着物补偿:

青苗补偿费按征地时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亦由各社区市政府出具具体补偿标准。

以石家庄市为例,石家庄市政府以石函办(2007)27号文件出具《石家庄征收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

其他市县也均有此规定。

被征收人可依据此标准计算这两项费用。

需要注明的是该两项费用均属 土地承包 者或附着物所有者全部所有,集体组织不能要求分割。

  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   城中村改造是最近几年政府倡导一种提高城市职能,改善城市环境的一项利国利民政策,其拆迁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拆迁有本质区别。

城中村改造拆迁是由政府倡导、开发商投资、村民自主拆迁一种三方结合方式,其拆迁主体是村集体组织自行自主拆迁。

而国有土地征收拆迁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拆迁,是以政府名义进行的拆迁,其拆迁主体具有本质的区别。

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项目,因村而异,一村一策,各城中村根据自身的条件和经济状况,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补偿方案确定。

但大体上分那么以下几个项目:

  一、一户宅基地置换300平方米同一地段高层住宅:

这是石家庄市政府倡导和决定的补偿方式,这是底线,不能低于此标准。

当然各村基本参照此标准履行,也有各别村甚至会提高补偿标准,如:

将300平方米以套内面积发给本集体组织村民。

  二、临时安置费、搬迁费:

临时安置费按15元/平方米计算,搬迁费按10元/平方米,按两次计算;

这是截至2011年的标准。

不过最近国有土地征收拆迁将该两项数额进行了提高。

城中村改造补偿想必也会参考此标准进行相应提高。

  三、地上房屋补偿款及装修款:

无明确具体标准可供参考,一般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当然评估机构有评估具体标准。

屋内装修补偿基本类似。

  四、停产停业损失:

该项费用主要很对营运性行房屋进行的补偿,如对沿街门帘、在城中村内的企业或公司进行的停业期间内补偿的损失,一般由协商确定或评估确定。

  五、拆迁奖励:

各村制定各村奖励标准,不能统一。

  六、电器移机费:

一般按市场价位进行补偿,目前家用电器移机费:

空调200元一台;

有线电视150元一户;

电话移机88元一部;

热水器100元一台等等.如拆迁时市场价格提高也相应提高补偿。

  七、其他补偿或补助:

各村根据以上标准或参考以上标准的基础上,另行对困难住户或另行支付和补偿费用,这主要村集体组织通过补偿方案确定,因村而定。

  综上叙述,因城中村改造实行\"一村一策\",各村补偿的项目并不一定按上述项目进行补偿,究其主因是各村经济发展状况不同 【法律条文】: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

第二百四十三条 【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贪污 、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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