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胜诉案例:养殖场被划入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给补偿,二级为啥不给?
案情简介
沈阳某牧业公司在当地有一处养殖场,养殖生猪。2017年,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向该公司送达《禁养通知书》,称其养殖场位于水源一级保护区和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属于禁养区,通知其禁止养殖。2019年该公司与镇政府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约定镇政府拆除房屋并给予公司补偿费用。但镇政府对牧业公司位于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养殖场未进行补偿。为维护其合法权益,牧业公司遂委托北京浩硕律师事务所,王明慧律师是承办律师之一。接受委托后,制定了维权方案,首先启动了履责程序,要求其履行对牧业公司其位于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养殖场补偿的法定职责。但市政府在签收后未作出任何答复,也未履行任何职责。于是牧业公司就此提起诉讼。
双方观点
原告认为:被告应当对原告位于二级保护区内养殖场履行补偿职责。
被告认为:原告企业不是合法经营的企业,只需对一级保护区内的地上物予以赔偿。
裁判结果
判决被告市政府履行对牧业公司位于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养殖场进行补偿的法定职责。
律师说案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市政府是否应当履行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养殖场的补偿职责。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已经在下发给牧业公司的《禁养通知书》中确认牧业公司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内,并禁止其养殖,该情况符合上述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情形,市政府应对牧业公司遭受的经济损失情况予以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果予以补偿。但牧业公司与市政府下属镇人民政府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仅对一级保护区内禁养补偿事宜作出约定,在牧业公司提出《行政履责申请书》后,市政府仍并未对牧业公司申请的二级保护区内禁养补偿事项作出处理,属于没有依法履行职责。
温馨提示
只要是合法养殖场需要拆除或者搬迁,根据法律规定都要给予补偿。如本案中,行政机关只给了部分补偿,剩余二级范围不予补偿没有任何依据。行政机关为少给补偿金往往会有各种推辞,遇到此种情况,一定及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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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养区养殖场如果关停搬迁,不是养殖场违法经营,是我国环境保护治理和农业产业升级的需要。
所以养殖场补偿标准:
油毡棚基准价70元㎡,钢棚结构基准价170元㎡,砖瓦结构基准价200元㎡,砖混结构基准价300㎡,养殖栏舍(水泥地)基准价25元㎡,饲料机械及养殖设备按折旧后计算残值的50%给予补助。
法律依据:
《禽畜规模化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第二十五条 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
三、禁养区养殖场补偿依据位于自然保护区的养殖场被关停,如何维权
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自然保护区是属于禁养区域,所以在自然保护区内的养殖场是会被关停的,但要进行补偿,当事人对补偿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法律规定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第二十五条 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养殖场拆迁赔偿标准
1、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 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2、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3、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四、位于自然保护区的养殖场被关停,如何维权在确定是否可以获得赔偿时,首先要看该养殖场是否合法,可以从土地使用权的获得手续,以及养殖场的证件是否齐全上进行认定,对于证件齐全、合法经营的养殖场本身就不存在违法行为,只是由于该养殖场所在区域被确定为禁养区才需要进行强拆处理。
这种情况下,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可知,由于城乡规划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畜牧业发展规划、划定禁止养殖区或污染严重对畜禽养殖密集区域环境进行整治等因素,需要畜禽养殖场所关闭或搬迁,导致养殖场经营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对经营者予以补偿。
因此,养殖场主可以获得土地使用权补偿、停产停业补偿、安置过渡补偿以及畜禽损失损耗赔偿等。
一、未经审批的违建养殖场,难以获得赔偿
如果该养殖场本身就存在违规占有土地、并违法兴办养殖场的行为,那么可以由城管部门直接对该违法建设进行拆除,另外还需要追究养殖场主的法律责任。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未经批准而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并处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是肯定不可以获得拆迁补偿的。
当然,如果是地方鼓励养殖,一路开绿灯,没有对审批手续做强制要求,并有相关的政策文件支持,那么此类看似违建的养殖场,在拆迁时是可以获得补偿的。
这属于咱们所说的利益信赖原则。
三、禁养区是如何确定的?
禁养区的意思就是在规定的区域内不得兴办养殖企业,这是根据国家出台的相关法律规定,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环保形势而确定的。
2016年10月24日,环保部、农业部制定出台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明确说明,养殖业的发展需要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现状和规划,在保护生态环境、符合卫生防疫条件的前提下进行,不能影响到水资源、环境卫生、文化生活的健康发展,因为如果该养殖场的经营对上述这些情况造成了不利的影响的,那么就必须要进行拆除或者搬迁处理。
五、处于禁养区的合法建设的养殖场,被强拆的情况下也可获得补偿在确定是否可以获得赔偿时,首先要看该养殖场是否合法,可以从土地使用权的获得手续,以及养殖场的证件是否齐全上进行认定,对于证件齐全、合法经营的养殖场本身就不存在违法行为,只是由于该养殖场所在区域被确定为禁养区才需要进行强拆处理。
这种情况下,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可知,由于城乡规划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畜牧业发展规划、划定禁止养殖区或污染严重对畜禽养殖密集区域环境进行整治等因素,需要畜禽养殖场所关闭或搬迁,导致养殖场经营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对经营者予以补偿。
因此,养殖场主可以获得土地使用权补偿、停产停业补偿、安置过渡补偿以及畜禽损失损耗赔偿等。
一、未经审批的违建养殖场,难以获得赔偿
如果该养殖场本身就存在违规占有土地、并违法兴办养殖场的行为,那么可以由城管部门直接对该违法建设进行拆除,另外还需要追究养殖场主的法律责任。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未经批准而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并处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是肯定不可以获得拆迁补偿的。
当然,如果是地方鼓励养殖,一路开绿灯,没有对审批手续做强制要求,并有相关的政策文件支持,那么此类看似违建的养殖场,在拆迁时是可以获得补偿的。
这属于咱们所说的利益信赖原则。
三、禁养区是如何确定的?
禁养区的意思就是在规定的区域内不得兴办养殖企业,这是根据国家出台的相关法律规定,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环保形势而确定的。
2016年10月24日,环保部、农业部制定出台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明确说明,养殖业的发展需要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现状和规划,在保护生态环境、符合卫生防疫条件的前提下进行,不能影响到水资源、环境卫生、文化生活的健康发展,因为如果该养殖场的经营对上述这些情况造成了不利的影响的,那么就必须要进行拆除或者搬迁处理。
六、位于自然保护区的养殖场被关停,如何维权?法律分析:
禁养区养殖场如果关停搬迁,不是养殖场违法经营,是我国环境保护治理和农业产业升级的需要。
所以养殖场补偿标准:
油毡棚基准价70元㎡,钢棚结构基准价170元㎡,砖瓦结构基准价200元㎡,砖混结构基准价300㎡,养殖栏舍(水泥地)基准价25元㎡,饲料机械及养殖设备按折旧后计算残值的50%给予补助。
法律依据:
《禽畜规模化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第二十五条 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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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21年拆迁养殖场补偿
10、2020猪场拆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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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生猪养殖场补偿案例,处于禁养区的合法建设的养殖场,被强拆的情况下也可获得补偿
内容审核:徐慧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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