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过程中,地上物的补偿标准因种类和性质的不同而有所差异。针对“征地地上物什么补偿最高”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答:
地上附着物补偿:
根据提供的法律知识,征地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包括林地、森林植被、林地补偿费以及劳动力安置补助费等。
在这些附着物中,若要确定何种补偿最高,需具体比较各类附着物的补偿标准。例如,特殊用途林的补偿费用可能会高于一般用材林,因其具有特殊的生态或经济价值。
此外,林地上林木、苗木以外的青苗附着物等,也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另行计算补偿。
植物类补偿:
从列举的植物赔偿来看,桃树的培育期补偿相对较高,平均每株的补偿金额高于其他列举的果树。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桃树的补偿总是最高,因为实际补偿还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树龄、树势、产量等。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补偿标准通常是根据一定时期的平均值来设定的,具体个案可能会有所不同。
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补偿:
对于地上建筑物,如红砖瓦房、简易铁皮棚等,都有明确的补偿标准。这些标准通常基于建筑物的结构、材质和使用年限等因素来确定。
在这些建筑物中,补偿金额较高的往往是结构更为复杂、材质更为耐用的建筑,如红砖瓦房的补偿标准就高于简易油毡石棉瓦棚。
综上所述,征地地上物中何种补偿最高并没有一个固定的答案。它取决于具体的附着物类型、性质、数量以及当地的补偿政策等因素。在实际操作中,应参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具体规定来确定补偿金额。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征地补偿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征地过程中,如遇到补偿相关的争议或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寻求相关部门的帮助与指导。
二、土地征收有什么补偿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具体如下:
1、征用林地补偿费分为以下六种:
(1)防护林地补偿费标准为造林当年为1000元/亩,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500到800元;
(2)用材林,同防护林。
(3)经济林(果园、桑园下同)竹林:
以造林、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亩产值三至五倍计算;
暂定投产前每亩按1500到5000元计算,投产后每亩按5000到30000元计算。
(4)特殊用途林(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林、纪念林、自然保护区林和珍贵树种林,下同):
以防护林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三倍计算或以被征用、占用目标的实际价值计算;
暂定造林当年每亩为2000到3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1000到2400元计算。
(5)苗木以征用、占用当前或前三年平均亩产值计算:
暂定一般用才树苗一年生苗木每亩1500到2000元;
二年生苗木每亩2500到3000元;
三年生以上的苗木每亩3500到6000元;
珍贵绿树苗以一般用材树苗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五倍计算或双方面议。
(6)“四旁”林木:
按植树、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计算;
暂定一般用材树植树当年每株五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3到到5元计算;
珍贵常绿树木以一般用材树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五倍计算或双方面议;
林地上林木、苗木以外的青苗附着物、建筑设施等,按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2、森林植被恢复费。
暂定每亩30000元,免交垦复基金。
征用、占用森林地单位在被征用、占用林地邻近补足林地的,不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3、林地补偿费。
按照本市征用、占用菜地标准和规定办理;
4、劳动力安置补助费。
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
(被拆迁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法律分析:
建设用地补偿标准:
:
(一)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年产值6倍以上10倍以下;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为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至6倍;
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能计算产值的,按产值补偿,不能计算产值的给予合理补偿;
被征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参照市场价格予以合理补偿。
在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后抢种、抢建的不予补偿。
(二)征用耕地的,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超过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征用有收益的其他土地,安置补助费标准为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征用无收益的土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三)依照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用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总和不得超过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四、建设用地被征收如何补偿标准法律分析: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包括地上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的拆迁和恢复费用及被征用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砍伐费等。
其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计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拆什么补偿什么,拆多少补偿多少,并且不低于原有水平为原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建筑材料、劳动力和运输等费用,按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等级和结构进行测算,制定符合当地物价水平的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林木补偿费按树木的大小进行补偿,如已成材的,可以由原所有者砍伐,但不再支付林木补偿费而发给砍伐费。
果树、经济林等则根据投入情况予以补偿。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五、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法律分析: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包括地上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的拆迁和恢复费用及被征用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砍伐费等。
其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计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拆什么补偿什么,拆多少补偿多少,并且不低于原有水平为原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建筑材料、劳动力和运输等费用,按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等级和结构进行测算,制定符合当地物价水平的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林木补偿费按树木的大小进行补偿,如已成材的,可以由原所有者砍伐,但不再支付林木补偿费而发给砍伐费。
果树、经济林等则根据投入情况予以补偿。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六、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不给补偿行吗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具体如下:
1、征用林地补偿费分为以下六种:
(1)防护林地补偿费标准为造林当年为1000元/亩,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500到800元;
(2)用材林,同防护林。
(3)经济林(果园、桑园下同)竹林:
以造林、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亩产值三至五倍计算;
暂定投产前每亩按1500到5000元计算,投产后每亩按5000到30000元计算。
(4)特殊用途林(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林、纪念林、自然保护区林和珍贵树种林,下同):
以防护林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三倍计算或以被征用、占用目标的实际价值计算;
暂定造林当年每亩为2000到3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1000到2400元计算。
(5)苗木以征用、占用当前或前三年平均亩产值计算:
暂定一般用才树苗一年生苗木每亩1500到2000元;
二年生苗木每亩2500到3000元;
三年生以上的苗木每亩3500到6000元;
珍贵绿树苗以一般用材树苗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五倍计算或双方面议。
(6)“四旁”林木:
按植树、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计算;
暂定一般用材树植树当年每株五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3到到5元计算;
珍贵常绿树木以一般用材树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五倍计算或双方面议;
林地上林木、苗木以外的青苗附着物、建筑设施等,按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2、森林植被恢复费。
暂定每亩30000元,免交垦复基金。
征用、占用森林地单位在被征用、占用林地邻近补足林地的,不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3、林地补偿费。
按照本市征用、占用菜地标准和规定办理;
4、劳动力安置补助费。
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
(被拆迁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1、拆迁补偿中什么的补偿费用最高呢
2、拆迁补偿最大化
3、拆迁赔偿最高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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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拆迁补偿价值
8、拆迁补偿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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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中什么的补偿费用最高,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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