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服征地补偿协议的,当事人能提起诉讼。土地权利人对土地管理部门组织实施过程中确定的土地补偿有异议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土地权利人先申请行政机关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土地权利人对土地管理部门组织实施过程中确定的土地补偿有异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土地权利人先申请行政机关裁决。因此不服征地补偿协议起诉被驳回是因为需要先裁决,如果对裁决有异议才可以起诉。
二、不服征地补偿协议可以提起起诉吗不服征地补偿协议可以进行起诉。
被征收人与征收人可以就补偿纠纷进行合理范围内的协商沟通;
沟通未果交由同级征收管理部门裁决;
裁决后被征收人仍不满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拆迁人违约怎么办
在征收人与被征收人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之后,如果征收人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其应当履行的义务,被征收人应当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律师建议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1)以被征收人名义向征收人发送催告函,催告其及时履行应当履行的义务;(2)委托律师事务所,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向其发送《律师函》,同时告知其如果仍拒不履行将面临什么样的法律后果;(3)如果在发送了《催告函》和《律师函》之后,征收人仍未履行,被征收人可以针对已经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征收人依据协议约定依法履行其应当履行的义务。
二、小区拆迁赔偿标准附件
随着社会的进步以及城市不断更新与发展,一些在上世纪建成的小区由于环境、安全、质量等问题需要拆迁后重新规划建设,那么这些老旧小区在面临拆迁时的具体补偿标准从法律上来讲并没有一个具体统一的规定,但是这些小区所占用的土地基本上都是国有土地,对其补偿标准就应当严格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所规定的的补偿内容及方式对其进行补偿。
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如果房子是营业性用房,还应当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但是,具体的安置补偿标准应当充分听取被征收人也就是小区业主的的意见后才能制定出最终的安置补偿方案,并且要遵循一个不降低被征收人生活水平的原则。
所以,如果被征收人在知晓自己所在小区即将面临拆迁的时候,一定要及时和政府保持沟通,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使政府能够听取被征收人的意见,制定出更加合理的安置补偿方案,保证征地拆迁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无法达成拆迁安置协议怎么办
无法达成拆迁安置协议,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三、不服征地补偿协议可以进行起诉吗一、征地补偿款起诉是否存在诉讼时效1、征地补偿款起诉存在诉讼时效,诉讼时效需视情况而定:
(1)一般是适用行政诉讼时效规定,因征收补偿款产生争议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如果是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是6个月;
(2)如果是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为3年。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经行政复议的起诉期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处理征地补偿费分配纠纷时应注意的问题是什么处理征地补偿费分配纠纷时应注意的问题如下:
1、充分尊重农村集体组织的自治权。
人民法院处理农村土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时,不能轻易否定农村集体组织的分配方案,更不能直接代替农村集体组织作出分配决定;
2、必须贯彻村民待遇平等的原则。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属村民集体成员共同所有;
3、注意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四、征地补偿款起诉是否存在诉讼时效1、不服征地补偿协议可以进行诉讼。
土地权利人对土地管理部门组织实施过程中确定的土地补偿有异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土地权利人先申请行政机关裁决。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
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规定,土地权利人对土地管理部门组织实施过程中确定的土地补偿有异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土地权利人先申请行政机关裁决。
因此不服征地补偿协议起诉被驳回是因为需要先裁决,如果对裁决有异议才可以起诉
一、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的程序要求有哪些
1、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
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
村委会或村民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或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
3、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
4、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就协议主要内容按照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议事程序等民主程序作出决议。
村委会作为被征收主体的,签订协议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向农村村民公示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五、不服征地补偿协议可不可以进行起诉1、不服征地补偿协议可以进行诉讼。
土地权利人对土地管理部门组织实施过程中确定的土地补偿有异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土地权利人先申请行政机关裁决。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
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规定,土地权利人对土地管理部门组织实施过程中确定的土地补偿有异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土地权利人先申请行政机关裁决。
因此不服征地补偿协议起诉被驳回是因为需要先裁决,如果对裁决有异议才可以起诉
一、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的程序要求有哪些
1、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
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
村委会或村民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或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
3、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
4、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就协议主要内容按照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议事程序等民主程序作出决议。
村委会作为被征收主体的,签订协议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向农村村民公示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六、土地征收补偿纠纷怎么解决不服征地补偿协议可以进行起诉。
被征收人与征收人可以就补偿纠纷进行合理范围内的协商沟通;
沟通未果交由同级征收管理部门裁决;
裁决后被征收人仍不满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拆迁人违约怎么办
在征收人与被征收人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之后,如果征收人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其应当履行的义务,被征收人应当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律师建议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1)以被征收人名义向征收人发送催告函,催告其及时履行应当履行的义务;(2)委托律师事务所,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向其发送《律师函》,同时告知其如果仍拒不履行将面临什么样的法律后果;(3)如果在发送了《催告函》和《律师函》之后,征收人仍未履行,被征收人可以针对已经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征收人依据协议约定依法履行其应当履行的义务。
二、小区拆迁赔偿标准附件
随着社会的进步以及城市不断更新与发展,一些在上世纪建成的小区由于环境、安全、质量等问题需要拆迁后重新规划建设,那么这些老旧小区在面临拆迁时的具体补偿标准从法律上来讲并没有一个具体统一的规定,但是这些小区所占用的土地基本上都是国有土地,对其补偿标准就应当严格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所规定的的补偿内容及方式对其进行补偿。
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如果房子是营业性用房,还应当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但是,具体的安置补偿标准应当充分听取被征收人也就是小区业主的的意见后才能制定出最终的安置补偿方案,并且要遵循一个不降低被征收人生活水平的原则。
所以,如果被征收人在知晓自己所在小区即将面临拆迁的时候,一定要及时和政府保持沟通,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使政府能够听取被征收人的意见,制定出更加合理的安置补偿方案,保证征地拆迁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无法达成拆迁安置协议怎么办
无法达成拆迁安置协议,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1、农村拆迁集体土地怎么赔偿
2、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
3、农村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标准
4、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试行)
5、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纠纷
6、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办法
7、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条例
8、农村集体用地拆迁
9、农村集体土地拆迁政策
10、农村集体土地拆迁案例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条例官司,征地补偿款不服起诉能否打官司”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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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徐会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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