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关系,迁户口,不需要的身份证件地址与户口本地址一定要一致。只要身份证和户口本都是合法有效证件,就可以办理。
2、身份证与户口本地址不一样是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的,没有影响。身份证上的地址只是居民办理证件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地址,后期因移居或者户口迁移等情况造成住所地的地址改变的,公安机关会在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相关变更情况,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地址不一样的以户口本登记的为准。
3、身份证地址和户口本地址不一致,这是非常常见的现象:身份证上的地址,是在办理身份证当时的户籍地址;而办理身份证之后如果曾经迁移过户口,户口本换了地址也就变了,而法律并未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必须重新办理身份证。所以,两处地址是完全有可能不一样的。
4、迁户口,身份证和户口本地址不一样,应该拿着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更正户口本信息。
二、迁户口身份证地址变吗?迁户口身份证地址是否会变,需要根据迁出户口行政区域情况确定。
具体如下:
1、如果公民的常住户口在本市各市辖区的行政区域之间和本县行政区域内迁移变动的,可以不换领居民身份证,这样身份证地址也不会变,可以等身份证到有效期后,再到户籍所在地申请补办;
公民的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这样身份证地址当然变为迁入地地址;
2、公民的常住户口在本市各市辖区的行政区域之间和本县行政区域内迁移变动的,可以不换领居民身份证,公民的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
申领和补办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验原件);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办理流程:
1、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首次办理身份证,并填写申请表。
2、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证明提交后会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申请人可领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3、在通知时间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办理的派出所领取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公民的常住户口在本市各市辖区的行政区域之间和本县行政区域内迁移变动的,可以不换领居民身份证。
公民的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
三、迁户口身份证地址会变吗原则上是不需要的,是否重新办理身份证属于个人自愿,不强制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规定: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
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
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四、户口本地址变了,身份证需要换吗户口迁了之后身份证还没有改地址户籍属于户籍所在地。
具体如下:
1、城市户口的应该填省市(县)区;
2、农村户口的应该填省县乡。
户籍所在地就是填写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
户籍所在地是指身份证地址还是户口本地址呢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
但由于就业,搬迁,升学等事宜居民不在原出生地生活居住时会形成居住地址,如未发生户口迁移等,户籍所在地将不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五条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
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五、户口迁了之后身份证还没有改地址户籍属于哪里户口迁了之后身份证还没有改地址户籍属于户籍所在地。
具体如下:
1、城市户口的应该填省市(县)区;
2、农村户口的应该填省县乡。
户籍所在地就是填写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
户籍所在地是指身份证地址还是户口本地址呢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
但由于就业,搬迁,升学等事宜居民不在原出生地生活居住时会形成居住地址,如未发生户口迁移等,户籍所在地将不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五条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
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六、户口迁移身份证上地址会变吗迁户口身份证地址是否会变,需要根据迁出户口行政区域情况确定。
具体如下:
1、如果公民的常住户口在本市各市辖区的行政区域之间和本县行政区域内迁移变动的,可以不换领居民身份证,这样身份证地址也不会变,可以等身份证到有效期后,再到户籍所在地申请补办;
公民的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这样身份证地址当然变为迁入地地址;
2、公民的常住户口在本市各市辖区的行政区域之间和本县行政区域内迁移变动的,可以不换领居民身份证,公民的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
申领和补办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验原件);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办理流程:
1、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首次办理身份证,并填写申请表。
2、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证明提交后会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申请人可领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3、在通知时间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办理的派出所领取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公民的常住户口在本市各市辖区的行政区域之间和本县行政区域内迁移变动的,可以不换领居民身份证。
公民的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
1、户籍地址被拆迁了户口怎么办理
2、户籍地址拆迁后 必须迁出吗
3、户籍地址已经拆迁户口怎么办
4、户口地址拆迁还能报户口吗
5、户籍所在地拆迁了户籍会有影响吗
6、户口所在地拆迁了
7、户口本地址拆迁了
8、户口地址拆迁了 还能往户口里添人吗
9、户口地址已拆迁
10、户籍地址拆迁了还要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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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户籍地址被拆迁了户口怎么办,户口迁了之后身份证还没有改地址户籍属于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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