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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区拆迁补偿标准,重庆黔江区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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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区拆迁补偿标准,重庆黔江区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黔江区拆迁补偿标准,重庆黔江区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重庆黔江区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法律分析: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不分地区,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标准为每亩15000元。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36000元。

法律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 第二条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征地补偿按街道、镇、乡实行统一年产值标准,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已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按附表1执行,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按附表2执行。今后,我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每两年由区统计局汇同区国土房管局等部门依法编制,由区人民政府审定并报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二、重庆市安置补偿标准58号文

广西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按照被征收的土地的原来的用途进行计算。

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含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的补偿费用。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指的是耕地在被征收之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的六到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是按照需要被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进行计算。

一、土地被征用怎么办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二、花莞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三、椰子征收赔偿金额

土地征收补偿有明确的规定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三、黔江区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

1、土地补偿费16500元/亩。

2、青苗费:

3000元/亩。

3、附着物补偿费:

7000元/亩。

4、房屋及构筑物补偿费:

据实丈量,计算补偿费。

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

法律依据:

《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第四条,征用土地应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使用、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执行。

四、重庆市征地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

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不分地区,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标准为每亩15000元。

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36000元。

法律依据: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 第二条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征地补偿按街道、镇、乡实行统一年产值标准,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已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按附表1执行,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按附表2执行。

今后,我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每两年由区统计局汇同区国土房管局等部门依法编制,由区人民政府审定并报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五、重庆黔江区征地补偿安置规定

法律分析:

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不分地区,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标准为每亩15000元。

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36000元。

法律依据: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 第二条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征地补偿按街道、镇、乡实行统一年产值标准,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已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按附表1执行,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按附表2执行。

今后,我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每两年由区统计局汇同区国土房管局等部门依法编制,由区人民政府审定并报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六、重庆黔江区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广西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按照被征收的土地的原来的用途进行计算。

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含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的补偿费用。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指的是耕地在被征收之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的六到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是按照需要被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进行计算。

一、土地被征用怎么办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二、花莞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三、椰子征收赔偿金额

土地征收补偿有明确的规定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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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黔江区拆迁补偿标准,重庆黔江区征地补偿安置规定

内容审核:李小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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