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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区拆迁补偿标准,大港土地最新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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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区拆迁补偿标准,大港土地最新政策规定

大港区拆迁补偿标准,大港土地最新政策规定

一、大港土地最新政策规定

大港土地最新政策规定主要涉及农村土地的分配、管理与使用等方面。具体来说:

一、土地分配政策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这一政策旨在推动农村土地市场的规范化与城乡土地市场的一体化。

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这有助于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征地过程的公平性与合理性。

二、土地管理政策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引导因地制宜轮作休耕,改良土壤,提高地力,维护排灌工程设施,防止土地荒漠化、盐渍化、水土流失和土壤污染。这是为了保护和提升农村土地的质量与生态环境。

严格遵循“一户一宅”原则,严禁宅基地面积超标,加强宅基地的管控。同时,在宅基地确权登记过程中,对违规一户多宅等问题进行闲置宅基地清理。这些措施旨在规范农村土地的利用秩序,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分配与高效利用。

三、土地使用政策

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这有助于推动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这有助于激发农民参与土地市场交易的积极性,促进农村土地市场的繁荣发展。

综上所述,大港土地最新政策规定在保障农民土地权益、推动农村土地市场规范化发展以及促进土地资源高效利用等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

二、港务区拆迁补偿标准

一、天津市大港区征地补偿费用有哪些项目?

征地补偿费用是指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总和。

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在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①土地补偿费是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

补偿的对象是土地所有权人。

②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建设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后,为了解决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因失去土地造成生活困难所给予的补助费用。

③青苗补偿费是指征用土地时,对被征用土地上生长的农作物,如水稻、小麦、玉米、土豆、蔬菜等造成损失所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

④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对被征用土地上的各种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的拆迁和恢复费以及被征用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者砍伐费等。

⑤其他补偿费是指除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外的其他补偿费用,即因征用土地给被征用土地单位和农民造成的其他方面损失而支付的费用,如水利设施恢复费、误工费、搬迁费、基础设施恢复费等。

二、征地补偿费的管理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

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三、天津市大港区征地补偿有哪些项目

征地补偿费用是指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总和。

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在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①土地补偿费是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

补偿的对象是土地所有权人。

②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建设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后,为了解决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因失去土地造成生活困难所给予的补助费用。

③青苗补偿费是指征用土地时,对被征用土地上生长的农作物,如水稻、小麦、玉米、土豆、蔬菜等造成损失所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

④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对被征用土地上的各种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的拆迁和恢复费以及被征用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者砍伐费等。

⑤其他补偿费是指除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外的其他补偿费用,即因征用土地给被征用土地单位和农民造成的其他方面损失而支付的费用,如水利设施恢复费、误工费、搬迁费、基础设施恢复费等。

一、征地补偿费的管理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

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还包括对土地上附着物,如房屋、苗木的补偿,许多农民是通过种植果树、农作物获得收入的,因此这部分的赔偿对于农民来说十分重要。

除此之外,如果征地时涉及到拆迁房屋,还需要对房屋的价值作出补偿。

四、天津市大港区征地补偿费用有哪些项目

法律分析:

西安港务区拆迁补偿标准为: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为4万元亩。

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为:

5000元、6000元、8000元、9000元(青苗:

5000元亩、幼果:

6000元亩、成果:

8000元亩、盛果:

9000元亩)。

施工临时用地使用费:

水浇地每亩每1200元,旱地每亩每年800元。

征地范围内需砍移的成片果园、园地以外其他土地需要砍移的零星树木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见附表。

法律依据:

《关于发布西安港务区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第一条:

征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为4万元亩。

(二)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为:

5000元、6000元、8000元、9000元(青苗:

5000元亩、幼果:

6000元亩、成果:

8000元亩、盛果:

9000元亩)。

(三)施工临时用地使用费:

水浇地每亩每年1200元,旱地每亩每年800元。

(四)征地范围内需砍移的成片果园、园地以外其他土地需要砍移的零星树木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见附表。

第二条:

拆迁补偿标准:

  

(一)拆迁农村村民宅基地上的房屋,由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其房屋补偿在评估价的基础上增加50%。

(二)企业拆迁补偿,依照评估结果进行补偿。

  

(三)拆迁集体土地上的非农业人口的房屋,不予重新划拨宅基地,其拆迁补偿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五、港务区拆迁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

西安港务区拆迁补偿标准为: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为4万元亩。

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为:

5000元、6000元、8000元、9000元(青苗:

5000元亩、幼果:

6000元亩、成果:

8000元亩、盛果:

9000元亩)。

施工临时用地使用费:

水浇地每亩每1200元,旱地每亩每年800元。

征地范围内需砍移的成片果园、园地以外其他土地需要砍移的零星树木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见附表。

法律依据:

《关于发布西安港务区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第一条:

征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为4万元亩。

(二)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为:

5000元、6000元、8000元、9000元(青苗:

5000元亩、幼果:

6000元亩、成果:

8000元亩、盛果:

9000元亩)。

(三)施工临时用地使用费:

水浇地每亩每年1200元,旱地每亩每年800元。

(四)征地范围内需砍移的成片果园、园地以外其他土地需要砍移的零星树木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见附表。

第二条:

拆迁补偿标准:

  

(一)拆迁农村村民宅基地上的房屋,由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其房屋补偿在评估价的基础上增加50%。

(二)企业拆迁补偿,依照评估结果进行补偿。

  

(三)拆迁集体土地上的非农业人口的房屋,不予重新划拨宅基地,其拆迁补偿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六、港务区拆迁补偿标准

一、天津市大港区征地补偿费用有哪些项目?

征地补偿费用是指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总和。

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在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①土地补偿费是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

补偿的对象是土地所有权人。

②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建设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后,为了解决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因失去土地造成生活困难所给予的补助费用。

③青苗补偿费是指征用土地时,对被征用土地上生长的农作物,如水稻、小麦、玉米、土豆、蔬菜等造成损失所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

④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对被征用土地上的各种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的拆迁和恢复费以及被征用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者砍伐费等。

⑤其他补偿费是指除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外的其他补偿费用,即因征用土地给被征用土地单位和农民造成的其他方面损失而支付的费用,如水利设施恢复费、误工费、搬迁费、基础设施恢复费等。

二、征地补偿费的管理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

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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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大港区拆迁补偿标准,港务区拆迁补偿标准

内容审核:殷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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