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张琨律师代理的南京市秦淮区刘先生、李女士诉南京市秦淮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建行政强制决定一案,经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于2017年6月20日作出南京铁路运输法院(2017)苏8602行初418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南京市秦淮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出的《强制执行决定书》,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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